『壹』 房地產商申請銀行貸款的條件
銀行是否能發放一筆項目貸款有很多的審查點,
比方說:
1.項目的自有資金必須達到一定比例(根據項目的不同一般至少要高於20%)
2.項目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3.項目的還款來源是否充足
4.公司目前的財務狀況
5.是否能夠提供足額有效的擔保
6.貸款用途是否合理
......
如符合要求,並要與銀行建立信貸關系,首先要到人民銀行辦理貸款卡,然後拿著相關資料(如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3年的審計報告...N多!!!)
『貳』 房地產開發貸款自有資金投入包含地價么
當然包括,
開發貸遵循四三二原則
其中的三指的就是自有資金投入超過30%,這部分費用:包括建安成本、土地成本等
『叄』 房地產自有資金如何計算
房地產企業自有資金(Equity Fund)是指企業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所經常持有,可以自行支配使用並毋須償還的那部分資金。
自有資金=企業資金-贈款-借入資金
『肆』 如何分析和確認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有資金求答案
《通知》再一次強調了房地產企業申請銀行貸款的自有資金比例不得低於30%並且將其列在了第一條,充分顯示了央行對這一政策底限的重視。事實上這一政策標准早已不是第一次提出來了,在央行歷次對商業銀行的信貸檢查中都將低於這一標准發放貸款視為商業銀行違規經營的主要問題之一。這個規定的根本出發點就是要求開發商投入一定的自有資金,承擔一定的市場風險.維護放貸銀行的資金安全,從而維護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但是為什麼一個簡單的數字標准會成為眾多商業銀行經常被詬病的焦點,則值得央行和商業銀行思考。拋開個別商業銀行確有違規經營的本意外,問題產生的原因應歸集為兩個方面,一是對自有資金的標准判斷存在差異,二是缺乏根據開發企業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分析其籌集自有資金能力的依據。央行《通知》相較以往有了一個明顯的進步,它給出了自有資金的內涵,明確指出自有資金是指所有者權益,即企業凈資產。但是這一判斷標准並非「完美無缺」,它僅僅是商業銀行在審查房地產企業貸款中的一個判斷底限,不能籠統地不加分析地照搬在信貸審批中。
『伍』 房開企業開發項目的自有資金如何認定
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其自有資金(指所有者權益)應不低於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 但在2006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
『陸』 房地產項目貸款自有資金不夠怎麼辦
住房公積金貸款及其程序
住房公積金貸款已成為普通工薪階層購房的主要途徑之一,住房公積金貸款以利率低為主要優點,提高了普通職工的支付能力。但對於住房公積金貸款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法律規定了四個條件:
(2)有相當於購買修建住房費用的20%或以上的自籌資金(可以用借款人及其同戶成員,非同住的配偶和直系血親已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存款抵充);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在住房未竣工交付使用,借款人未領得房地產權證書交給貸款銀行收押之前,應由售房單位提供擔保。
如果符合以上條件,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先填寫貸款申請書,送貨款銀行審查;然後持借款申請書、身份證、戶口簿向有關銀行辦理借款申請;銀行審查認可後,通知借款人將至少20%的自籌資金存入貸款銀行;最後借貸雙方簽訂借款合同和房地產抵押合同,並按規定辦理合同公證和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那麼你就可擁有你的自有住房了。
『柒』 房地產項目自有資金如何確認,自有資金不足30%如何辦理開發貸款
房地產項目自有資金如何確認,自有資金不足30%那以股東個人名義借款再投入公司 就可以的。銀行貸款的流程:
一、建立信貸關系。
要申請銀行貸款,首先要申請建立信貸關系時企業須提交《建立信貸關系申請書》一式兩份。銀行在接到企業提交的申請書後,要指派信貸員進行調查。調查內容主要包括:
①企業經營的合法性。企業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必需的有關條件。對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應檢查營業執照批準的營業范圍與實際經營范圍是否相符。
②企業經營的獨立性。企業是否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單獨計算盈虧,有獨立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
③企業及其生產的主要產品是否屬於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序列。
④企業經營的效益性。企業會計決算是否准確,符合有關規定;財務成果的現狀及趨勢。
⑤企業資金使用的合理性。企業流動資金、固定資金是否分口管理;流動資金佔用水平及結構是否合理,有無被擠占、挪用。
⑥新建擴建企業。擴大能力部分所需流動資金30%是否已籌足。如暫時不足,是否已制定在短期內補足的計劃。
信貸員對上述情況調查了解後,要寫出書面報告,並簽署是否建立信貸關系的意見,提交科(股)長、行長(主任)逐級審查批准。經行長(主任)同意與企業建立信貸關系後,銀企雙方應簽訂《建立信貸關系契約》
二、提出貸款申請。
已建立信貸關系的企業,可根據其生產經營過程中合理的流動資金所需來申請銀行貸款。〔以工業生產企業為例〕申請貸款時必須提交《工業生產企業流動資金借款申請書》。銀行依據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及有關制度,並結合上級行批準的信貸規模計劃和信貸資金來源對企業借款申請進行認真審查。
三、貸款審查.
貸款審查的主要內容有:
① 貸款的直接用途。符合工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支持范圍的直接用途有:<1>合理進貨支付貨款;<2>承付應付票據;<3>經銀行批準的預付貨款;<4>各專項貸款按規定的用途使用;<5>其他符合規定的用途。
②企業經營狀況。主要包括物資購、耗、存及產品供、產、銷狀況,流動資金佔用水平及結構狀況;信譽狀況;經濟效益狀況等。
③企業挖潛計劃、流動資金周轉加速計劃、流動資金補充計劃的執行情況。
④企業發展前景。主要指企業所屬行業的發展前景,企業發展方向,上要產品結構、壽命周期和新產品開發能力,主要領導人實際工作能力,經營決策水平及開拓、創新能力。
⑤企業負債能力。主要指企業自有流動資金實有額及流動資產負債狀況,一般可用自有流動資金佔全部流動資金比例和企業流動資產負債率兩項指標分析。
四、簽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貸款人將一定數量的貨幣交付給借款人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人到期還本付息的協議,是一種經濟合同。借款合同有自己的特徵,合同標的是貨幣,貸款方一般是國家銀行或其它金融組織,貸款利息由國家規定,當事人不能隨意商定。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達成協議。由借款方提出申請,經貸款方審查認可後,即可簽定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①借款種類;②借款用途;③借款金額;④借款利率;⑤借款期限;⑤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⑦保證條款;⑧違約責任;⑨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借款合同必須由當事人雙方的代表或憑法定代表授權證明的經辦人簽章,並加蓋公章。
五、發放銀行貸款.
企業申請貸款經審查批准後,應由銀企雙方根據貸款種類簽定相關種類的借款合同。簽定合同時應注意項目填寫准確,文字清楚工整,不能塗改;借、貸、保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簽章齊全無誤。借款方立借據。借款借據是書面借款憑證,可與借款合同同時簽定,也可在合同規定的額度和有效時間內,一次或分次訂立。銀行經辦人員應認真審查核對借款申請書的各項內容是否無誤,是否與借款合同相符。借款申請書審查無誤後,填制放款放出通知單,由信貨員,科(股)長」兩簽」或行長(主任)」三簽」 送銀行會計部門辦理貸款撥入借款方帳戶的手續。借款申請書及放款放出通知單經會計部門入帳後,最後一聯返回信貸部門作為登記貸款台帳憑證。
『捌』 如何分析和確認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有資金
《通知》再一次強調了房地產企業中請銀行貸款的自有資金比例不得低於30%並且將其列在了第一條,充分顯示了央行對這一政策底限的重視。事實上這一政策標准早巳不是第一次提出來了,在央行歷次對商業銀行的信貸檢查中都將低於這一標准發放貸款視為商業銀行違規經營的主要問題之一。這個規定的根本出發點就是要求開發商投入一定的自有資金,承擔一定的市場風險,維護放貸銀行的資金安全,從而維護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但是為什麼一個簡單的數字標准會成為眾多商業銀行經常被詬病的焦點,則值得央行和商業銀行思考。拋開個別商業銀行確有違規經營的本意外,問題產生的原因應歸集為兩個方面,一是對自有資金的標准判斷存在差異,二是缺乏根據開發企業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分析其籌集自有資金能力的依據。 央行《通知》相較以往有了一個明顯的進步,它給出了自有資金的內涵,明確指出自有資金是指所有者權益,即企業凈資產。
『玖』 房地產企業自有資金包括哪些
房地產自有資金是按財務制度規定歸企業支配的各種自有資金。包括企業折舊資金、資本金、資本公積金、企業盈餘公積金及其他自有資金,也包括通過發行股票籌集的資金。
『拾』 房地產企業自有資金的比例不得低於35%
2003年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其中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申請銀行貸款,其自有資金(指所有者權益)應不低於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
但在2006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明確「為抑制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銀行貸款囤積土地和房源,對項目資本金比例達不到35%等貸款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
但2009年普通商品房應已降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