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的貸款主體可否是個人
貸款人可以為個人,是否是個人或單位為主體的借款人,銀行沒有限制。
② 關於質押銀行承兌匯票問題
質押銀行承兌匯票是你向銀行提供承兌匯票,取得銀行匯票金額的一種借款形式,要支付給銀行利息,到期銀行兌付就還借款的形式
③ 還是關於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的問題
銀行承兌匯票上記載的收款人為企業C。因此,D若想使用該銀行承兌匯票出質則應由C背書轉讓給D。另一方面,銀行承兌匯票不允許自然人通過轉讓的方式取得(但可以開給個人),只能是在銀行開設賬戶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間進行轉讓。由於D無營業執照,因此其並不具有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身份,不能通過背書轉讓取得該承兌匯票,也就無權用其進行質押。
④ 有的人把現金存銀行然後換取承兌匯票,利用承兌匯票質押貸款,這是什麼道理
正常情況下都是質押給銀行,然後開新的票據或者換取現金。手續比貼現繁瑣多倍,但是有可能利率上占優勢。這2種類型一般就是跟銀行談定業務後,簽訂好了協議將票據轉讓給銀行即可,當然,票據狀態必須是正常可兌付的。
用銀行承兌匯票做抵押貸款需要注意:銀行承兌匯票作為質押物需移交放款人的,銀行承兌質押不如貼現方便了。只有當貼現利息高於貸款利息的情況下,才會考慮用銀行承兌匯票做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
⑤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和銀票貼現有什麼區別
銀行承兌匯票Bank's Acceptance Bill(BA)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並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銀行擔任承兌人的一種可流通票據。承兌是指承兌人在匯票到期日無條件的向收款人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付款人在匯票上註明承兌字樣並簽字後,就確認了對匯票的付款責任,並成為承兌人。
質押貸款是簽訂借款合同,按約定的金額放款,按約定的利率在結息日付款;銀票貼現的當日,已經把貼現的利息扣除了,到達帳戶的款項是銀票的金額-貼現的利息。
⑥ 銀行承兌匯票能否作為質押物質押貸款如果可以,所依據的法律條文是什麼
銀行承兌匯票可以用於質押貸款,但是質權的設立存在兩種生效規定。
一、《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二、《票據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匯票可以設定質押;質押時應當以背書記載「質押」字樣。被背書人依法實現其質權時,可以行使匯票權利。
根據以上規定,如果當事人以出質為目的交付票據,未記載「質押」字樣,按《物權法》規定,票據質權設立;而按《票據法》規定,未背書記載「質押」字樣的,不能構成票據質押,當然也就無所謂票據質權。兩者的沖突在於,交付出質票據時是否需要在票據上記載「質押」或者與「質押」同義的字樣,或者說,未記載「質押」字樣的票據能否構成票據質權。因此,為了確保票據的出質能夠確定的生效,建議應在票面背後背書記載「質押」的字樣。
除此之外,還應注意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到期日與承兌到期日的問題。根據2011年《最新存單質押貸款利率》第八條規定:存單質押貸款期限不得超過質押存單的到期日。若為多張存單質押,以距離到期日時間最近者確定貸款期限,分筆發放的貸款除外。借款人為避免貸款逾期,不得不另外籌集資金作為還款來源,而無法獲得票據資金融通的便利。
⑦ 向銀行貸款出來的承兌匯票(我方為出票人),到期以銀行存款的形式還款,這二筆分錄怎麼做
還讓他他濟南鋼鐵集團人
⑧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協議甲方是出票人還是收款人
你問的這問題有點太不專業了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協議甲方一般就是銀票的合法持有人。
⑨ 承兌匯票貼現款迴流是什麼意思出票人,貼現人是怎麼操作的違規情況是什麼
票據迴流:就是第一手出票人,付出後經過幾個單位來回轉讓,最後又轉回到第一手出票人這里,銀行是不允許的,票據不允許有重復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