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用途怎麼說
你急用錢,沒說實際干什麼;你把握這個原則:實際用途符合要求就實說,如果不符合就編一個「做什麼買賣」、「裝修」、「消費」等符合條件的,銀行會調查,但是2萬元,銀行不會重視的,沒什麼大事。
㈡ 貸審會上如何確定流動資金貸款用途
(1)通過貸款的合理性分析,來確定。
(2)這是個系統的工作,要對企業的財務情況進行分析,要對貸款用途進行分析,要按照流動資金管理辦法來確定可新增貸款額度和償還能力。
流動資金貸款是:
(1)為滿足生產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短期資金需求,保證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而發放的貸款。
(2)按貸款期限可分為一年期以內的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動資金貸款;按貸款方式可分為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其中擔保貸款又分保證、抵押和質押等形式;
(3)按使用方式可分為逐筆申請、逐筆審貸的短期周轉貸款,和在銀行規定時間及限額內隨借、隨用、隨還的短期循環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作為一種高效實用的融資手段,具有貸款期限短、手續簡便、周轉性較強、融資成本較低的特點,因此成為深受廣大客戶歡迎的銀行業務。
借款人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包括:
⒈ 恪守信用,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
⒉ 除自然人外,應當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主管機關)辦理年檢手續;
⒊ 已經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⒋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不超過凈資產的50%;
⒌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⒍ 申請中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㈢ 貸款用途怎麼寫
貸款用途必須按實際用途寫
2010年中國銀監會推行的「三個辦法一個指引」中,嚴格要求了貸款用途的真實性,銀行在後期檢查中如果發現貸戶的貸款實際用途與申請用途不符,可以認定是挪用貸款資金,銀行有權停止該貸戶未發放的剩餘貸款,並有權利要求貸款提前償還貸款的全部本息。並且貸款的利率會上浮。
而且為了防止貸戶挪用貸款,銀監會要求一定金額以上的貸款必須使用貸款人受託支付的方式將貸款資金實時劃至借款人的交易對象的賬戶中。
只要你的用途合法,不是拿去炒股、賭博及其他不法行業或房地產、礦業等產能過剩的行業,照實說就可以的。
㈣ 監管部門對銀行流動資金貸款的用途是怎麼規定的
為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經營行為,加強流動資金貸款審慎經營管理,促進流動資金貸款業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流動資金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於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的本外幣貸款。
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依法設立;
二、借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借款人生產經營合法、合規;
四、借款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合法的還款來源;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銀行放貸主管部門應採取現場與非現場相結合的形式,調查核實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的組織架構、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經營管理團隊的資信等情況;二、借款人的經營范圍、核心主業、生產經營、貸款期內經營規劃和重大投資計劃等情況;三、借款人所在行業狀況;
四、借款人的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存貨等真實財務狀況;
五、借款人營運資金總需求和現有融資性負債情況;
六、借款人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等情況;
七、貸款具體用途及與貸款用途相關的交易對手資金佔用等情況;
八、還款來源情況,包括生產經營產生的現金流、綜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
九、對有擔保的流動資金貸款,還需調查抵(質)押物的權屬、價值和變現難易程度,或保 證人的保證資格和能力等情況。
㈤ 我可以拿貸款資金用做什麼用途
渣打銀行無擔保個人貸款為消費貸款,可用於結婚、裝修、旅遊、進修、購置家電傢具等合理消費用途。貸款申請能否核准,取決於本行的最終審核結果。
同時,請按照您在申請本貸款時承諾的用途使用本貸款。否則,本行隨時有權宣布提前收回貸款,並將向您徵收相應罰息。您有配合本行貸後檢查的義務。一經要求,您必須在本行規定的時間內向本行提供所貸款項的消費憑證。
特別提示:本行無擔保個人貸款不得用於投資房市、股市、期市或其他權益性投資;不得用於購買基金(包括貨幣基金)、理財、投資型保險等產品,亦不得用於生產經營或其他與法律法規相悖的用途,消費貸款支付形式為受託支付或者自主支付。
㈥ 請問貸款有用途限制么有規定貸款不能用於哪些用途嗎
貸款是由用途限制的,根據規定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6)貸款資金用途合理性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 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范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對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諾提供真實、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支付貸款等行為追究違約責任。
㈦ 如何寫貸款資金用途報告
貸款資金用途的報告就是銀行對貸款後的追蹤管理,屬一般性公文。
標題
**公司向**行貸款的使用情況報告
然後,寫出貸款作用的項目或公司經營,運作是否良好,當然是很好,這也是銀行需要看到的語句。比如,項目貸款,項目正有效的開展,預計好久完工,完工後能否達到預定的效果等等,讓其覺得貸款風險較小,流動資金貸款,寫公司因有該貸款,資金運轉良好,公司物流、資金流大幅改善,降低庫存、營運、銷售成本等等好處。同樣,讓其感覺貸款是安全的。
其實,你直接找銀行給你範本,可能會拿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