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主支付"方式下,公司先將貸款資金轉到公司財務人員個人賬戶再支付給規定用途的交易對手是否合規
合規,首先符合「自主支付」的定義,其次可以明確責任人,很多單位發工資都是先掛在人事部員工的賬戶上,然後再發的,同理也能用於財務部!
2. 我是財務,員工向公司借款,公司用公戶轉給他,現在他用微信還款並轉款給我,我可以幫他直接轉到公戶去嗎
要有還款證明給這位員工,要老總簽字蓋公章便可。至於錢是在你手裡的。要給員工一個還款證明,你自己收了錢的證明,最後你的戶頭轉入公司戶頭證明給你自己就好了。
3. 公司向銀行貸款,並把貸款入轉到另一個公司。會計分錄應該如何做
經常接觸會計分錄?用會答app試試,
4. 請問會計把所有的資金都通過轉帳的方式轉給收款方,不通過出納、是否可以
1、財務工作崗位,各崗位有各自的職責范圍,各司其職,特別是會計與出納兩崗位工作更是不相兼容;
2、如題所述,資金的劃轉屬於出納崗位職責,會計不得越權進行操作;
3、請對具體事項予以再三核實,重新審查,以防出現相關避嫌的事項,杜絕隱患。
5. 我們老闆向貸款公司貸了款,讓我們財務辦個人卡,然後讓貸款公司把貸款打到我們卡上,我們再轉給她
這是明顯的套貸款行為,如果你幫助他將貸款轉給他,那你就是套貸款的共同實施者。實際上是你們公司老闆向銀行提交了你們個人貸款的請求,並且出具了有關的抵押,銀行按照你們個人申請貸款的流程進行審批,貸款就打到了個人賬戶,然後老闆再將貸款從你們賬戶上取出來。
這樣做的後果有:1、老闆如果不按時還款造成不良記錄會算在你名下,將來你辦理貸款會受到很大影響。2、如果老闆不能還款,銀行會追究你的責任,雖然老闆有抵押,如果抵押一旦滅失或者有產權糾紛等等問題,那麼你將會惹上麻煩。
總之,辦理該筆業務對你有百害無一意。
6. 貸款出來的錢可以轉到別人賬戶上用於買房嗎
貸款出來的錢是不可以轉到別人賬戶上用於買房的,貸款的錢是需要根據合同約定的用途來使用的,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其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 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
(6)會計將貸款資金轉給他人擴展閱讀: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四條 借款合同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對象(范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採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貸款人應與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事先約定,要求借款人定期報告或告知貸款人貸款資金支付情況。貸款人應當通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或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7. 貸款資金已經轉入第三方,第三方又轉給借款人,違法嗎
貸款資金已經轉入了第3方,第3方就轉給了借款人,在這種情況下,第3方是採用向銀行貸款的方式同時借給貸款人,只要按照貸款合同還款就可以。
8. 會計將資金打給他人然後又轉到自己的賬戶上是違法行為嗎
如不是上級指令的行為,那會計肯定違法!!
但如果會計的上級指定會計這樣操作,讓資金轉了一圈又回到公司賬戶,那也許是在幫某家公司或銀行做假流水(即假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