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宿遷公積金異地貸款需要辦什麼手續嗎
需要公積金卡。
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有:
在貸款當地城鎮常住有效戶口,能提供有效居住證明;
在貸款之前有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公積金的累計繳存時間不能低於12個月;
首套房自籌資金達到所購住房總價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貸則只需兩成;
借款人具備正當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每月固定的工資收入,貸款償還意向明確;
與售房處簽署了購房契約或是合同;
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⑵ 異地公積金貸款,具體怎麼操作
住建部等相關三部委曾經出台政策,要求職工繳納的公積金異地互認,並推進異地貸款業務,相關細則終於出台後,公積金繳存人員需要在異地貸款買房的,只需要向繳存城市公積金申請到書面證明就可以順利辦理貸款。
公積金異地繳存而無法貸款的問題,一直困擾著一些工作隨時調動的繳存人員。比如原先在A城市工作的時候繳存了不少的公積金,工作調動到B城市後,如果想要在B城市買房,則無法使用A城市繳存的公積金貸款。這樣的話,公積金的資金大量沉積,白白的閑置在哪裡的可惜,對於繳存人來說更是麻煩。
繳存城市公積金管理需要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的情況,向繳存人貸款城市公積金管理出具書面的證明,並繳存人貸款城市公積金管理核實繳存人的相關信息。貸款城市的公積金管理和貸款受委託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的相關咨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以及貸款後的管理工作,並承擔貸款的風險。而貸款城市公積金管理與繳存城市公積金管理要定期地對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核對,掌握提取、還款、變更和逾期的情況。
異地公積金貸款將如何操作呢?
假設A城市民王先生在A城繳存有公積金,現在在B工作,需要在B城市買房使用公積金按揭貸款。首先可以向B城市公積金管理咨詢,公積金管理會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要的的材料;接下來到A城市公積金管理提出申請,審核確認符合貸款資格後,A城市公積金管理會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有了這份證明,王先生就可以順利在B城市辦理公積金按揭的貸款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8-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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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異地公積金貸款是怎麼貸款的
對於很多在異地工作卻希望回鄉買房的人來說,公積金如何異地貸款一直是他們心頭的疑問。隨著的央行和銀監會在十一假日前松綁房貸之後,三部門近日發文要求各地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這對很多購房者人來說都是很好的消息。可異地購房怎麼才能用公積金貸款呢?
時間限制
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房產限制
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政策利好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要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加大對購房繳存職工的支持力度。
區域放寬
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並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即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雖然不允許公積金異地購房貸款,但是卻允許異地購房提取。以北京為例,在外地購房後,只要提供購房合同、首付款發票、契稅完稅證明、職工所在單位提供的「職工異地購房證明」、基本養老保險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就可以申請提取公積金。
費用縮減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以所購住房抵押為主。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
由上可知,全面開放公積金異地貸款還有一段路要走,但是隨著政策不斷放寬,有置業需求的人也應關注相關政策隨時准備出手啦。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9-0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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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異地公積金貸款要求
在異地購買房子需要購房合同或發票,所在單位公積金證明和身份證等到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手續即可。
⑸ 你好,江蘇可以異地用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異地公積金貸款。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買賣合同;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工作證明及銀行流水;
首付款單據(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
買賣雙方簽定的《購房合同》;
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