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利率額度 » 公積金余額提取影響貸款額度嗎
擴展閱讀
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公積金余額提取影響貸款額度嗎

發布時間: 2021-10-11 00:36:48

Ⅰ 提取賬戶公積金余額後,會影響公積金貸款額度嗎

會。一般來講,公積金貸款額度是通過公積金賬戶余額、繳費基數等多種條件進行計算的。各地區規定可能會有不同,詳情請洽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Ⅱ 公積金賬戶余額真會影響貸款額度嗎

公積金賬戶余額是不會影響貸款額度的,只要公積金正常繳存,就可以貸款。

Ⅲ 提取公積金會影響今後貸款額度嗎

會影響的。

一般來說,個人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20倍。

具體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公積金貸款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Ⅳ 公積金余額提取 影響貸款金額嗎

會有影響,會影響以後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1. 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准辦理;

  2. 如果配偶之前已經用過公積金貸款,雖說自己提取公積金不佔用公積金貸款的名額,但是由於整個家庭之前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同時這也是購買的二套房,屬於二套房貸,首付最少6成。

根據上述兩種情況,可以看出公積金貸款認定的標准和提取公積金貸款是無關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是(家庭)名下無房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但是,雖然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公積金貸款的次數,但是對於公積金貸款也是同樣有影響的;最直接的就是影響了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Ⅳ 住房公積金提取後對以後的貸款有什麼影響嗎

會影響以後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1.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准辦理。


可以看出公積金貸款認定的標准和提取公積金貸款是無關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是(家庭)名下無房無公積金貸款記錄。但是,雖然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公積金貸款的次數,但是對於公積金貸款也是同樣有影響的;最直接的就是影響了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5)公積金余額提取影響貸款額度嗎擴展閱讀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