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年利率和日利率以及月利率什麼關系
日利率與年利率、月利率的換算公式:
日利率(0/000)=年利率(0/0)÷360;
月利率(0/00)=年利率(0/0)÷12。
月利率=日利率×30
年利率=月利率×12
利息=利息積數×日利率
公式
公式一:日利率= 日利息÷存(貸)款額X 100%
公式二:日利率=月利率÷30
公式三:日利率=年利率÷360
(1)貸款年利率與月利息的區別擴展閱讀:
利率的影響因素:
1、央行的政策
一般來說,當央行擴大貨幣供給量時,可貸資金供給總量將增加,供大於求,自然利率會隨之下降;反之,央行實行緊縮式的貨幣政策,減少貨幣供給,可貸資金供不應求,利率會隨之上升。
2、價格水平
市場利率為實際利率與通貨膨脹率之和。當價格水平上升時,市場利率也相應提高,否則實際利率可能為負值。同時,由於價格上升,公眾的存款意願將下降而工商企業的貸款需求上升,貸款需求大於貸款供給所導致的存貸不平衡必然導致利率上升。
3、股票和債券市場
如果證券市場處於上升時期,市場利率將上升;反之利率相對而言也降低。
4、國際經濟形勢
一國經濟參數的變動,特別是匯率、利率的變動也會影響到其它國家利率的波動。自然,國際證券市場的漲跌也會對國際銀行業務所面對的利率產生風險。
② 月利率與年利率的區別
月利率與年利率的區別:
1、單位不同
年利率是以年為單位,與利率是以月為單位,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
2、表示方法不同
年利率按本金的百分之幾表示,月利率按千分之幾表示。
3、計算方法不同
年利率=本金*貸款利率*時間,年利率=本金*貸款利率*貸款時間為每月償還。
本金為5000元計算,按照年利率7.47%計算,1年所產生的利息為:5000*7.47%*1=373.5元。
本金為5000元計算,按月利率6.225%計算,每個月產生利息為:5000*6.225%*1=31.125元。
所以,本金為5000元的本息為一年的為:5000+373.5=57373.5元。而本金為5000元本息一個月為:5000+31.125=5031.125元。
③ 請問銀行貸款的年利率和月利率有什麼不同
年利率是按一年來計算的,算月供的話你得除以12。
月利率就是一個月的利率,按月計算,月供的話就直接這個數字了。
一般是年利率。
④ 銀行貸款年利率與月利率的區別
區別就是年利率比月利率要高。
1、月利率,以月為計息周期計算的利息,一般按千分之幾表示。月利率=年利率/12。
2、年利率,也即年化收益率。存錢在銀行,年利率就是指一年的存款利率,年利率按本金的百分之幾表示。以建行為例: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為:1.75%,一萬元存一年,利息有多少? 按照,利息=本金×利率×時間。一年期銀行存款利息=10000*1.75%*1=175元。
(4)貸款年利率與月利息的區別擴展閱讀:
貸款利率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從借款人處收取的利率。大致為三類: 中央銀行對商業銀行的貸款利率; 商業銀行對客戶的貸款利率; 同業拆借利率。
銀行貸款利息的確定因素有:
1、銀行成本。任何經濟活動都要進行成本—收益比較。銀行成本有兩類: 借入成本—借入資金預付息; 追加成本—正常業務所耗費用。
2、平均利潤率。利息是利潤的再分割,利息必須小於利潤率,平均利潤率是利息的最高界限。
3、借貸貨幣資金供求狀況。供大於求,貸款利率必然下降,反之亦然。
另外,貸款利率還須考慮物價變動因素、有價證券收益因素、政治因素等。不過,有的學者認為利息率的最高界限應是資金的邊際收益率。將約束利息率的因素看成企業借入銀行貸款後的利潤增加額與借款量的比率同貸款利率間比較。只要前者不小於後者,企業就可能向銀行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貸款利率
⑤ 貸款年利率與月利率有什麼關系
年利率一般是百分比,月利率一般是千分比。
一年又12個月,所以年利率化月利率要除以12再乘以10即除以1.2,即
月利率*1.2=年利率
年利率/1.2=月利率
呵呵,上面那朋友沒考慮百分比還是千分比的問題。
有幫助請給採納,作任務來著,謝謝您的支持!
⑥ 年利率和月利率的關系
所謂利率,是「利息率」的簡稱,就是指一定期限內利息額與存款本金或貸款本金的比率。通常分為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三種。很多人不知道年利率、月利率轉換只要知道二者者的概念以及計算方式即可簡單換算。 年利率、月利率和日利率轉換公式: 月利率=年利率/12,年利率=月利率*12。 年利率按本金的百分之幾(%)表示,月利率按千分之幾(‰)表示,比方說年利率是7.05%,換算成月利率就是7.05%/12=5.875‰。一般銀行的存款利率是用年利率表示,而在房貸合同上的利率都用月利率來表示。
(6)貸款年利率與月利息的區別擴展閱讀:
經濟日報北京8月6日訊 (記者 李萬祥)今天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新司法解釋將於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新司法解釋明確,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資金,司法應當予以保護。
「就目前來講,生產經營性民間借貸大幅度上揚,相反,生活性民間借貸大幅度下降。」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杜萬華分析,在改革開放特別是1993年之後,民間借貸的主體逐漸的從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企業之間的借貸發展到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借貸。
據了解,我國正規金融市場的貸款利率正處於變革時期,經歷了從國家統一貸款利率,到依據國家基準利率上下限浮動利率,再到2004年取消貸款利率浮動上限、2013年取消浮動下限的變遷過程。
「利率市場化絕不意味著利率無限化,更不意味著利率無序化。必須對民間借貸利率的上限進行管控。」杜萬華指出,對民間借貸利率的管制,除應當考慮政府及金融監管部門監管的便利,還要考慮作為市場主體的借貸雙方的真正需求。
在我國司法實踐中,普遍使用央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作為裁判中的「銀行同類貸款利率」。「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的推進,以基準貸款利率的四倍作為利率保護上限的司法政策的變革勢在必行。」杜萬華表示,民間借貸利率上限究竟如何進行調整,固定利率上限標准如何予以確定,這一系列審判實踐中的問題亟待回答。
最高法1991年發布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明確,「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