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麼算
由於不同城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因素與計算公式存在差導,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將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
根據還貸能力計算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根據使用配偶額度計算
【計算公式】:貸款額度=[(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 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根據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根據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貸款額度=賬戶余額×8+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
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要求
1、不高於按照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計算
2、不高於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3、不高於參照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確定的貸款額度
對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為 3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對擁有一套住房但無貸款記錄或者擁有一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 1.1 倍
對擁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 70%,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 1.1 倍
4、暫停發放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5、公積金貸款額度受到賬戶余額影響,余額越高貸款額度越高
溫馨提示
公積金貸款額度是指個人在使用公積金貸款時所能申請的最大貸款金額
只有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建立住房公積金制 6 個月以上並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為購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才可享受公積金貸款
目前我國並未對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進行全國統一規定,由各省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進行制定,並根據具體實施、購買房屋套數、有無補充住房公積金等進行調整
以上資料來源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Ⅱ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應該怎麼算
高限額如何計算
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高限額應該視各地公積金規定而定;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各地公積金也會對貸款高限額做出約束。
申請貸款時職工或其配偶正常繳存按月住房補貼,參照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規定執行。
計算出貸款額度數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為零千位加一。
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貸款額度
購買限價商品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下同)15倍或者2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按2萬元計算。
這里需要說明是,因為各地公積金管理規定不一樣,在按照賬戶余額計算時候,有地區會按照賬戶余額15倍計算,有則會按照20倍計算。
貸款購買首套自有住房,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5倍或者2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元按2萬元計算。
以下情況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按2萬計算: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購買公有現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貸款額度
簡單來說,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但具體情況所應用標准也不一樣。
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職工家庭(包括職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購買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80%。其中私產住房房屋價格為購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評估價格較低值。
職工家庭貸款購買第二套及其他符合購房條件再次購買自有住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70%。
需要提醒是,在房價之後,很多城市重啟了樓市限貸政策,「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80%」及「二套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70%」規定在諸如北京、上海、重慶等城市已不適用,所以在計算額度前視情況重新計算額度。
當然,還需注意情況有,購買定向安置經濟適用住房,貸款額度還應不高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與房屋補償金差價。
購買公有現住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70%;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70%。
按借款人還貸能力來計算
貸款申請人本人貸款
具體計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40%-借款人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夫妻雙方共同貸款
計算公式:(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40%-夫妻雙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低一般規定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