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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個人貸款後申請破產

發布時間: 2021-10-27 11:32:57

1. 請問個人申請破產有什麼後果,我欠銀行的錢還用還嗎不還會有什麼後果和對個人的以後有什麼影響

個人申請破產後是否還承擔責任,要看銀行主張權利的方式和拍賣的依據,比如銀行應該是到法院起訴後拍賣的,那起訴的被告是否包括個人,判決結果是什麼,執行案件是否結案,這些要查清楚才能判斷。

(一)對「個人破產」中「個人」的理解 「個人破產」中「個人」應如何理解,目前學術界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主張個人即自然人,個人破產也即是自然人破產;另一種則主張個人破產中的個人並非嚴格的法律術語,其范圍不僅寬於公民,而且也大於《民法通則》第二章所規定的兩戶一夥,這一觀點認為,個人破產就其本質是指所有法律上或實質承擔無限責任的經濟實體和自然人的破產,包括普通合夥破產、隱名合夥破產、自然人破產、個體工商戶破產及遺產破產等類型。事實上,這種意義上個人破產也就是除法人破產之外的其他民事主體的破產。

(二)破產法僅適用於商事主體,凡商人遇有喪失支付能力、不能支付到期債務又無計可施時,可以破產實現債權受償的最大化及債務人受債務困繞的最小化:「一般破產主義」則承認一切民事主體均有破產能力,不論自然人或法人、商人或非商人,只要有破產條件存在,都可申請破產。 我國破產法與上述兩者都不同,盡管新破產法擴大了破產法的適用范圍,但目前新破產法並未規定個人破產,也就是說,目前中國自然人不能不破產。

2. 個人貸款太多,還不了了,可以申請破產嗎破產後有什麼害處

個人沒有破產一說,銀行就必須還,否則坐牢吧,小貸公司無所謂,出去躲躲吧

3. 個人宣布破產後有什麼後果

(一)對「個人破產」中「個人」的理解 「個人破產」中「個人」應如何理解,目前學術界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主張個人即自然人,個人破產也即是自然人破產;另一種則主張個人破產中的個人並非嚴格的法律術語,其范圍不僅寬於公民,而且也大於《民法通則》第二章所規定的兩戶一夥,這一觀點認為,個人破產就其本質是指所有法律上或實質承擔無限責任的經濟實體和自然人的破產,包括普通合夥破產、隱名合夥破產、自然人破產、個體工商戶破產及遺產破產等類型。事實上,這種意義上個人破產也就是除法人破產之外的其他民事主體的破產。但,本人認為,個人破產應包括自然人和個體工商戶及同等主體,而不應包括商事合夥。 按照國內外學者對各國破產立法和判例依破產主體不同而進行的分類,我國破產法在破產主體適用上無疑是另類,即破產主體的范圍既不是義大利式的「商人破產主義」,亦非英美的「一般破產主義」,而是有中國特色的「企業法人破產主義」。「企業法人破產主義」為何物?這必須藉助其他兩種主義來說明。「商人破產主義」認為,破產法僅適用於商事主體,凡商人遇有喪失支付能力、不能支付到期債務又無計可施時,可以破產實現債權受償的最大化及債務人受債務困繞的最小化:「一般破產主義」則承認一切民事主體均有破產能力,不論自然人或法人、商人或非商人,只要有破產條件存在,都可申請破產。 我國破產法與上述兩者都不同,盡管新破產法擴大了破產法的適用范圍,但目前新破產法並未規定個人破產,也就是說,目前中國自然人不能不破產。 美國的個人、已婚的家庭或個體營業戶,依靠工資收入維持生活,欠債總數在25萬美元以下,可以使用此種破產方法。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可以向法院提交還款計劃,並向法院提交一定數額的錢款,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分期分批地歸還其債務。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可以用較長的時間,來歸還他們所欠的債務。這是一種在美國較產常見的破產方法。 在我國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有重要意義 首先,個人消費信貸業務飛速發展,政府有責任提醒公眾注意個人破產的風險。 自1999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發出《關於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以來,我國個人消費信貸業務加速發展。據香港金融管理局2005年3月的報告(《亞洲區的個人信貸增長情況》),我國個人信貸總額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已經由1999年的1.7%,2000的4.8%,發展到2001的7.14%。截至2004年6月,個人信貸組成項目中,住房按揭貸款佔83%,信用卡佔6.4%,其他佔10.6%。個人信貸總額占各類貸款總額的百分比由1999年的1.5%,發展到2000年的4.3%,2001年的6.2%,2002年的8%,2003年更達到10%。 個人信貸的強勁增長,雖然能促進消費,使金融機構增加盈利,但也蘊含著新的風險,有可能影響金融及宏觀經濟的穩定。香港的經驗表明,當信用卡壞賬率由1998年底的4.1%升至2002年9月的高位14.6%時,破產申請的數量也相應地由1998年的每季不足1000宗猛升至2002年的每季約7000宗。由此可見,過度信貸極有可能造成個人財務危機。 我國近幾年一直鼓勵借貸消費,住房、汽車、教育、個人消費貸款已成為各商業銀行的主流業務。民間有輿論認為,如果建立個人破產制度,是政府把本應由自己承擔的責任轉嫁給了消費者。因為信貸消費的充分發展乃是政府出於拉動內需的需要,傳媒在政府示意下「過度」宣揚超前消費、借貸消費,但是如果因過度借貸而出現惡果,卻要由消費者來承擔個人破產的風險,這實在是政府之過,而非老百姓之過。撇開正確與否不說,此言論的出現已經說明政府提醒公眾注意個人破產風險應是當務之急。 其次,個人破產制度可以防止社會動盪、金融危機,尤其是提醒年輕一代理性消費。 美聯儲每年都很關注兩個基本數據,收入的40%以上用於償還債務的家庭數量,以及那些逾60天沒有償還債務的家庭數量。如果這兩個數字過高,則往往預示著金融危機的出現。 過度負債消費,除了個人走向破產邊緣,昔日優良的銀行消費信貸資產也將演變成呆賬、壞賬,房地產、汽車等行業會因過度提前消費而出現衰退,進而可能引發金融危機和經濟蕭條,並不可避免地伴隨著社會動盪。 現在,家庭、個人也是經濟學意義上的經濟主體,以個人名義理財變得相當普遍。在我國,一個勞動者有勞動能力的年限不過是三四十年,可是住房按揭貸款的最長年限是三十年,首付最少的只有兩成。這三四十年中,子女出生、教育支出、疾病、意外傷害、父母不測都需要大筆開支,通貨膨脹、利率上升及失業風險無處不在,可現在的年輕人,似乎很少考慮到這些。 新興名詞「城市負翁」、「負資產階級」的出現,充分說明了超前消費可能帶來的個人破產風險。建立個人破產制度,無疑將給熱衷於狂熱超前消費的年輕一代一個警告。 再次,個人破產法的缺位是「執行難」的主因之一,個人破產制度的建立可以使「私力救濟」變成「公力救濟」 盡管這些年來我國沒有個人破產的概念,但是個人破產事實上大量存在,有些「執行難」的案件其實已經無法執行。來自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庭的消息稱,我國法院一年審理民商事案件約有500萬件,其中有財產給付內容的案件大約有450萬件。1993年,當事人自動履行的比例佔了70%,需要法院強制執行的比例只有30%,但在十年之後的2003年,需要法院強制執行的比例上升到了52%,當事人自動履行的比例只佔48%。如果按照這樣的比例變化繼續下去,再過十年,可能有70%的案件需要法院強制執行。 在我國,由於個人破產法的缺失,在債務人無力償債的情形下,債務人本人不能申請破產,債權人也無法申請債務人的破產,實質上對二者的利益都造成損害。一方面助長了違法者的囂張,另一方面也使得社會公眾對司法權威越來越沒有信心。債權人因為沒有公力救濟的途徑,轉而轉向私力救濟,如討債、綁架、拘禁、毆打債務人等等。各國的個人破產法中普遍規定,一個債務人如已被批准破產,債權人就只能通過債權人聯合會等方式來解決債權,法律禁止債權人單獨發起討債程序,從而限制了私力救濟對債務人的傷害。 最後,個人破產法給破產者以重振旗鼓的機會,是人性化的設計,也有利於經濟的發展。 破產法缺位有一個可怕後果,那就是已經破產的債務人很可能一輩子都沒有翻身的機會。只要他創造出任何一點點財富,債權人都有權拿走,這個還款期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如果是巨額債務,債務人可能終身都要還債,永遠無法獲得新生。但是如果對於完全破產的債務人不能給予免除債務的期限,不能保留他的自由財產,或者用於企業發展的基本資源,將債務人永遠釘在恥辱架上,對社會發展又有什麼好處呢?沒有誰願意破產,做社會的失敗者。既然已經失敗,應當寬容地給他翻身的機會,當然前提是他必須承擔一定的責任。 破產制度發展到現代,原來不利於債務人的三大制度:破產有罪主義、破產懲戒主義和破產不免責主義已經被破產無罪主義、破產不懲戒主義和破產免責主義所取代。自願破產制度、自由破產制度和破產免責制度是個人破產制度中的核心。目前世界各國的個人破產法都給了債務人復甦經濟的機會,破產免責主義使得債務人能夠從負債累累中逃脫開來重振旗鼓,自由財產制度使得債務人可以保留生活的必需品,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對債務人生活的保障,也是人性化的設計,是社會文明的體現。 更多破產法資源請登陸中國破產法網: http://www.chinainsol.org/ 博客地址: http://www.chinainsol.org/ 參考資料:中國破產法網: http://www.chinainsol.org

4. 注冊公司向銀行貸款然後宣布破產不還錢會怎麼樣

我給你解釋:
第一:公司破產的前提,是必須經過破產清算才能宣告破產,不是你說破產就能破產的。
第二:公司在銀行貸款,要提供抵質押,比如用公司的房產。銀行辦理抵質押登記之後,就有了優 先受償權,你公司還不起錢,銀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拍賣你公司的抵押物用於還款。
第三:公司宣告破產的原因是」資不抵債「,銀行貸款所對應的公司抵質押物,在破產清算程序中,
除了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之外,優先於其他普通債權受償。
綜上所述,一般情況,採取抵質押辦理的銀行貸款,不會等你破產,銀行就會保全債權的。

5. 有限公司成立後向銀行貸款,之後公司因經營不善申請破產,銀行貸款不還會有什麼

貸款不可能不還的,要追究你公司股東的責任,除非你公司的有限責任價值很低,貸款最後超過你的注冊的有限責任,明白?有用就採納

6. 有貸款,後公司申請破產,是否違法

公司要是申請破產,一般情況下應該先還銀行貸款,,之後的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還要支付工人工資。
對於銀行貸款,正常情況下都已由對公司的財產對其設置了抵押,銀行對抵押財產具有優先受償權,這些被抵押財產不屬於破產財產,法院拍賣抵押財產所得也優先支付給具有抵押權的銀行,剩下的財產才屬於破產財產,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分配。
當然,如果銀行的貸款沒有抵押的,則屬於普通破產債權,要先付工人工資後才還銀行貸款。

7. 個人無力償還銀行貸款,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個人能不能宣布破產

不能,將會沒收你的財物

8. 個人申請破產會對尚在按揭的房產產生影響嗎

法院會拍賣你的房產,優先償還完銀行的貸款後剩餘的錢繼續償還債務人的欠款,也就是說一旦破產,按揭的房子也跟你無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