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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民間貸款年利率24以上36以下

發布時間: 2021-11-09 18:53:55

A. 如何理解民間借貸24%和36%利息

低於24法律支持;24—36之間,法律不管,支付不支付自願;高於36,法律不支持。

B. 最高法院民間借貸若干問題規定中高於年利率24%低於年利率36%之間的利率,如何處理

高於20%低於36%部分的利率屬於自然債務,債務人已支付的,請求返還的,法院不予支持。債務人尚未支付的,債權人按不超過24%主張利息,超過24%部分的,不能得到支持。

C. 最高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年利率不超過24%和36%是否矛盾

不是。

根據《規定》條款內容,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對於24%和36%兩道線,首先劃了第一條線是民事法律應予保護的固定利率為年利率的24%,這是一條線;

第二條線是年利率的36%以上的借貸合同為無效。

劃分了三個區域,一個是無效區,即年利率超出36%。

一個是司法保護區,即年利率24%,

一個是自然債務區,就是24%-36%之間的爭議由出借人和借款人自行協調,並尊重既定發生的事實。也就是說,法院不保護,但當事人願意自動履行,法院也不反對。

(3)民間貸款年利率24以上36以下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條 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願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願支付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D. 現在民間借貸利息怎樣算,新司法解釋規定的24%內保護,36%外無效。在這中間的怎麼辦

根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民間借貸利息的計算方法如下:
1、民間借貸利率在24%以下的,是受法律強制保護的利息,借款人拒不支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訴索要。
2、民間借貸利率在24%以上36%以下的部分,借款人根據約定已經給付的,也是受法律保護的利息。未給付的,出借人到法院起訴索要的,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這部分利息是自願給付的利息。
3、民間借貸利率在36%以上的部分,屬於違法的、無效的利息約定,借款人已經給付的,可以到法院起訴要回;沒有給付的,不需要再給付。

E. 民間借貸里的合發年利率24到36之間裡麵包涵滯納金嗎

年利率24%到36%之間裡麵包涵滯納金。
因為滯納金就是違約金。
如果累計超過36%,就是高利貸,法院不會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十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F. 民間借貸年利率超過36%,意見施行前已支付,能否要求返還

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民間貸款年利率24以上36以下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條 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願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願支付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可以提前償還借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並主張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根據《規定》條款內容,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借款人有權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對於24%和36%兩道線,首先劃了第一條線是民事法律應予保護的固定利率為年利率的24%,這是一條線;第二條線是年利率的36%以上的借貸合同為無效,這就是兩線。劃分了三個區域,一個是無效區,一個是司法保護區,一個是自然債務區,就是24%-36%期間這三個區域。

24%-36%之間的爭議由出借人和借款人自行協調,並尊重既定發生的事實。也就是說,法院不保護,但當事人願意自動履行,法院也不反對。

G. 民間借貸年利率24%一36%法院怎麼判決

1、法律規定的最高年利率可以看作是24%,24%以下受法律保護。

2、24%-36%之間的利率,需要雙方協商是否償還。

3、36%以上的利率,法律不予承認,借款人可以不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七條 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認定為本金。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為本金。

第二十八條 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為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按前款計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為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支付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7)民間貸款年利率24以上36以下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約定了借期內的利率但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的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條 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並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一條 沒有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願支付,或者超過約定的利率自願支付利息或違約金,且沒有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當得利為由要求出借人返還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