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在廣州市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初審過了,復審能過嗎
具體要看是否符合貸款條件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5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⑵ 廣州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貸多少
廣州招商銀行目前有開展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是根據您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倍數、貸款最高限額和貸款比例三個條件來確定,根據該三個條件分別算出的最小值就是您的最高可貸額度。
1.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最高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
(公積金賬戶余額+公積金月繳存額×2 ×至法定退休月數)× 2
2.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可貸額度
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5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80萬元。
3.按照貸款比例計算的可貸額度
一手樓最高可貸額度不超過所購房屋價格的80%。
二手樓最高可貸額度不超過房屋價格(成交價與評估價中的低值)的70%。
⑶ 廣州 滿足什麼條件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自住住房,改善居住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下稱公積金貸款),是指按規定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住房時,以所購住房作抵押所申請的住房公積金優惠利率貸款。
第三條 公積金貸款實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義務與權利對等原則。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委託人是指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託人是指受委託人的委託辦理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借款人是指按本辦法向受託人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自然人。
第五條 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內容辦理公積金貸款,並代理委託人履行本辦法規定的有關權利與義務。 受託人在貸款合同中享有的權利不影響受託人在委託合同中承擔的相應義務。
第二章 貸款對象和條件
第六條 公積金貸款對象是在本市按規定繳存了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第七條 貸款對象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一)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件,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廣州市常住戶口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
(三)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購房首期付款符合規定比例;
(五)所購房屋可用於抵押;
(六)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七)符合委託人和受託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借款人還清公積金貸款本息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再次購買住房時,仍然可以依照本辦法申請公積金貸款。
第三章 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九條 公積金貸款額度包括可貸額度和最高限額。 個人可貸額度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按借款人在離、退休年齡內所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總額的規定倍數計算;
(二)不得高於購房總價款的規定比例;
(三)不得超過貸款最高限額。 本條所指的倍數、比例及貸款最高限額由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照有關規定擬訂,報經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執行,並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足時,借款人可以向受託人申請商業性個人購房抵押貸款,並與受託人簽訂有關合同。
第十一條 公積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最長期限。
第十二條 借款人應與受託人制定公積金貸款還本付息計劃,貸款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貸款期1年以上的,按月歸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公積金貸款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個人住房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時,於次年1月1日按相應利率檔次執行新的利率規定。
第四章 貸款程序
第十四條 公積金貸款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借款人到受託人處填寫申請書,並按本辦法第七條的規定提交有關文件。
(二)受託人對借款人的資料初審完畢後,將借款人提交的資料送委託人終審。
(三)委託人審查批准後,受託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並按規定辦理房屋抵押、保險及相關手續。
(四)受託人將辦妥房屋抵押、保險手續的有關資料及借款合同送委託人,委託人審核後,將貸款資金劃入受託人賬戶。
(五)受託人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將貸款資金支付給售房人。
第五章 貸款抵押、償還
第十五條 借款人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將所購住房用於貸款抵押。
第十六條 未經受託人同意,借款人已抵押的房產不得再作其它抵押或轉讓、變賣、贈予等。
第十七條 借款人應履行借款合同的規定,按期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如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歸還,受託人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利率管理的有關規定收取罰息。
第十八條 受託人應在借款人還清全部公積金貸款本息後30日內,將抵押房屋的房地產證及其它權益文件退回借款人,並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到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借款人提前歸還公積金貸款的,應徵得受託人同意,並按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還貸手續。
第十九條 債務履行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託人可依法對抵押物進行處分:
(一)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義務;
(三)借款人被宣告失蹤後無財產管理人,或財產管理人拒絕履行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義務;
(四)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監護人且不能履行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義務,或監護人拒絕履行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義務。
第二十條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抵押物處分所得價款應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直接費用;
(二)支付與處分抵押物有關的稅款;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公積金貸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以及賠償金;
(四)剩餘部分退還借款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支付所欠公積金貸款本息和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所需的費用時,受託人有權向借款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二十一條 借款人既辦理了公積金貸款,又辦理了商業性個人購房抵押貸款的,對抵押物進行處分所得款項不足以償還全部欠款時,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第六章 房屋及貸款保險
第二十二條 借款人在抵押合同簽訂前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有關保險手續,保險金額不得少於借款額,並將受託人作為保險合同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三條 房屋及貸款保險期限應與借款期限一致。在合同約定借款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解除保險合同,否則,受託人有權代為保險,一切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在保險期內,房屋如發生保險責任范圍以外、因借款人過錯而造成損毀的,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
第七章 貸款監督
第二十四條 借款人應保證公積金貸款專款專用,否則受託人有權提前收回公積金貸款。
第二十五條 借款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要求解除或變更合同內容時,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解除合同前,原合同繼續有效(有法定合同解除事由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條 借款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依法申請仲裁或向受託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借款人不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而獲得公積金貸款的,受託人應依法解除借款合同,追回已發放的貸款。委託人應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處理。
第二十八條 因受託人或委託人不負責任、玩忽職守而導致公積金貸款損失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規定追究其領導和有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⑷ 廣州住房公積金怎麼申請 我想辦理的是自建房貸款
廣州公積金取現金 5年經驗 當晚到賬 成功再收費 l39 2959 8329
⑸ 廣州申請公積金貸款要多長時間
可以憑新認購的房子合同或裝修協議書提取公積金。貸過一次款,即使還清第二次貸款就不算首套了。
⑹ 廣州怎麼辦理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實行對象是所有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城鎮和私營企業在職職工。專項用於職工個人購、建、大修住房等。 對所申請的個人住房公金貸款不足以支付購房所需款時,不足部分可向銀行申請商業性貸款。申請公積金抵押貸款 由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指定承辦銀行受理。
申請條件
已參加繳交住房公積金,並連續繳交的職工
有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的證明
每戶只能享受一次本項貸款
借款人購買的住房必須是解困房、 經濟適用住房、已辦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普通住宅和二級市場住房。
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或協議書
(A)有購買一套自住房所需資金30%以上的自有資金,並以此作為購房首期款(買一手房)
(B)擬購房產位於福州市內,首期款項(不低於評估價的40%)已存入指定銀行帳戶(買二手房) 7.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貨款額度、期限、利率
每戶最高可貸款額度為12萬元,貸款額度隨著住房公積金存量的增長而調整。
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貸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齡不能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貸款期限在5年以內的為4.14%,5年以上的為4.59%,貸款本息採取按月等額均還的方式。
償還方式
公積金貸款本息採取按月等額均還方式,借款人須按借款合同規定,每月到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也可委託所在單位每月從工資中代扣轉交貸款承辦銀行。待還清貸款本息後,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辦理程序
A.買一手房
借款人到福州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領填申請表-資金中心審查貸款資格(5個工作日)-承辦銀行審查貸款安全性(20個工作日)-承辦銀行分別與借款人和售樓單位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和房產保險-承辦銀行放貸-購房者還款-清戶
B.買二手房
申請人與賣房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並向中介公司申請 —中介公司收齊資料並配合申請人到銀行辦手續 —資金中心審查貸款資格— 承辦銀行審查貸款安全性,並向買賣雙方及中介公司出具《貸款承諾函》 —評估機構對物業評估的確認 —借款人辦理貸款,抵押合同簽字和房產保險 —中介公司負責辦理房產過戶及房產抵押登記手續,並將他項權證交銀行收押 —承辦銀行放貸 —購房者還款 —清戶
申請人需提供的資料
申請時申請表須經所在工作單位證明蓋章並提交:
( 1 )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
( 2 )合法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銷售合同及復印件
(3)擬購住房售價30%以上自籌資金的證明(已預付給售房單位的部分提供付款收據原件)
(4)售房單位同意為借款人提供階段性擔保的承諾等。
(5)職工申請時,須以自有、共有或第三房產進行抵押,或用有價證券質押。
注:借款人已婚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明。
若申請人買的是二手房,還需提供:
( 1 )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或納稅證明
( 2 )提供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物評估的《評估報告》
公積金的轉移與支取
一.當職工變動工作單位時,其住房公積金本息轉入新調入的單位職工公積金帳戶下
二.購買,建造,翻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當職工離退休或戶口遷出本市、出境或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其積累的公積金本息一次結清,退還本人,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
四.當職工在職期間去世,可由其繼承人或受贈人根據 《繼承法》的有關 規定辦理提取
手續。職工在符合有關條件下經單位批准可支取住房公積金帳戶的存儲余額。
支取住房公積金步驟
到開戶行支取審批表和支款憑證 —到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批 —到銀行支取住房公積金
⑺ 廣州如何申請公積金貸款
廣州購買商品房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的資料及流程:
①「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3份(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場填寫)。
②借款人及配偶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3份復印件;單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單身證明和離婚證明原件及3份復印件。
③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開發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期房)、《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竣工驗收合格證》、大房證復印件3份。
④涉及抵押或質押擔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質押權利的權屬證明原件及3份復印件以及有處分權人同意抵(質)押的書面證明原件3份。
⑤涉及保證擔保的,需保證人出具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原件3份並提供保證人具有保證能力的證明材料(包括營業執照、近三年財務報表、資質等級證明、資信等級證明等)復印件3份。
⑥借款人已付所購房屋價款規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單據(發票、收據、銀行進賬單、現金交款單等)原件及3份復印件。
上述文件准備齊全後,貸款人本人持身份證、戶口本親自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手續。房屋產權歸屬2人以上的,須同時到場。
⑻ 廣州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一、貸款條件:
1.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證,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屬廣州戶口的,需在廣州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非廣州市戶口的,需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此項規定,在2014年徵求意見稿中有變化,詳情: 廣州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 )
3.有購買住房的合同;
4.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期房款;
5.所購房屋可用於抵押;
6.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7.繳存的資金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
8.購買第一第二套住房可申請貸款,第三套以上禁止貸款(此項為2014年新規)
二、限制貸款情況:
1.建築結構為磚木結構、混合結構。
2.用途為非居住用房及低密度商品住宅。
3.已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
貸款流程
【1】員工向公積金中心或者承辦銀行提交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和有關資料;
【2】公積金中心或者承辦銀行受理職工申請後,對職工有關情況進行貸前審核;
【3】公積金中心對職工貸款申請進行審批;
【4】經公積金中心審批同意的貸款,由公積金中心、借款人、受託銀行三方共同簽訂書面借款合同,或者由公積金中心委託受託銀行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
【5】公積金中心出具同意貸款審批意見及辦妥擔保手續後,公積金中心委託受託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三、貸款資料
【1】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申請表(銀行或住房公積金中心現場領取填寫)
【2】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3】結婚證或離婚證等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兩份。
【4】購房合同、首期購房發票或收據、定金收據,原件及復印件2份。
【5】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出具)、還款的銀行卡或儲蓄卡(需是本人身份證開辦的廣州卡),原件及復印件2份。
【6】收貸款的銀行卡或儲蓄卡(需是本人身份證開辦的廣州卡)原件及復印件2份。
【7】《個人名下房地產登記情況查詢證明》(房管局出具)及個人信用報告(原件)
四、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購房額度,按以下三種方式計算得出的最低值為貸款最高額。
【1】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最高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公積金賬戶余額+公積金月繳存額×2×至法定退休月數)×2
【2】一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50萬元,兩人或兩人以上購買同一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為80萬元。
【3】按照貸款比例計算的可貸額度: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對購買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對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