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哪裡下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在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下載。
申請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流程:
1、進入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可以選擇「使用身份證登錄」,密碼是8位生日數,比如19970101。
2、登錄進去後先看看貸款流程,再選擇「個人信息變更」補充完整自己的原始資料,最好連同「共同借款人信息」也要補充完整。
3、然後在「貸款申請」中點擊「新增」,填寫申請信息。提交申請信息後,可以選擇新信息導出申請表,列印申請表原件兩份,並到相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和蓋章,在「簽字」欄親筆簽字,不可列印或者代簽,並將時間填寫清楚,持授權委託書(有效期內)前來辦理的由被授權人代為簽字。
4、攜帶申請資料到教育局辦理。(材料:借款學生簽名的申請表兩份、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復印件(復印一式兩份)學生證復印件包括學生基本資料頁(顯示學生名字、專業、學院等信息)和注冊頁(顯示學生注冊信息)三方面內容,並確保符合以下要求:
(1)學校、學制需與貸款申請表上一致;
(2)學生證需注冊至 2013-2014學年。註:若學生證未注冊至2013-2014學年,由貸款學生在學生證復印件上寫明未注冊的原因,並簽字、捺印;出現學生證丟失現象的學生需要學校開具在校證明,並加蓋公章,在校證明一式兩份。
5、簽訂合同時必須由借款人與共同借款人簽名,並領取貸款受理證明。
6、高校報到後,攜帶合同或貸款受理證明到學校資助管理中心(或相關部門),提請學校資助管理中心老師將回執信息錄入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系統。
7、簽訂合同3-5天後,登錄支付寶賬戶,修改密碼,激活賬戶。
❷ 怎麼填江西生源地助學貸款表
一、填寫環境要求
1、申請貸款的學生請下載「附件1」《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
2、啟用宏。在Excel 2003中,在菜單目錄:工具→宏→安全性下,將安全級別設置為低,設置完成後重新打開該表單即可。在Excel2007中,
點擊左上角的Office標志,再點擊菜單右下角的「Excel選項」→「信任中心」→「信任中心設置」→「宏設置」→「啟用所有宏」,設置完成後重新打開該表單即可。
3、不要改動該表單的任何格式,否則將導致無法正常使用。
二、填寫注意事項
1 、當年參加高考的高中生須接收到高校錄取通知書後,才能填寫此表。
2 、標紅色「*」的空格為必填項。借款學生應認真填寫,填寫錯誤可能導致無法成功獲得貸款。
3 、表頭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市/自治州、區/縣」應填寫學生進入大學就讀前戶籍所在地相應地址。
4 、表頭部分「申請類型」,當年參加高考的高中生應選擇「新生申請」,已經在校就讀的大學生應選擇「在校生申請」。
5 、借款人基本信息中「戶籍所在地」應填寫借款人現在的戶籍所在地。入學時戶口已經遷出本縣的借款人,若戶口本上無遷出記錄上,應到入學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明,以證明入學前戶籍在本縣。
6 、借款人基本信息中「現詳細住址」應填寫學生現在的家庭詳細地址。
7 、借款人基本信息中「家庭電話」為必填項,若沒有家庭電話,可以填寫村委會電話;若為在校生申請,「宿舍電話」也為必填項,若沒有宿舍電話,可以填寫所在院(系)辦公室電話,以保證能及時聯繫到借款人。
8 、共同借款人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按照如下順序選擇: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近親屬。共同借款人信息必須填寫完整、真實、有效,其中「與借款人的關系」若無法從戶口本上得到證明,請到村委會/派出所開具親屬證明。
9 、就學信息中的「高校名稱」必須要填寫全稱。如高校變更了名稱,但系統沒有及時更新,在選擇錄入就讀高校時,請使用原名稱。 10 、就學信息中的「年級」,新生申請應選擇「1」,在校生申請應選擇申請貸款學年的年級,如2007秋季入學的學生申請2009至2010學年助學貸款,則年級應選擇「3」。
11 、就學信息中的「學校類別」和「所屬省份」若不清楚,請查詢該表單的第2張表格「高校信息參照表」。 12 、申請貸款情況中的「申請貸款金額(元)」,新生申請應不高於《錄取通知書》中載明的學費和住宿費合計,但不能超過6000元。在校生申請應不高於學生欠繳學費與住宿費的總和。若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額高於《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待學生簽訂借款合同後,帶到就讀高校,由學校負責填寫)中的學生欠繳學費和住宿費合計金額,將被視作無效合同。「申請貸款金額(元)」應為整數,如「4255」。
13 、申請貸款情況中的「申請期限(年)」最短為7年,最長為14年,貸款期限的上限=學制-年級+1+10,學生可以在7年至上限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14 、申請貸款情況中的「高校要求報到日期」,新生申請應填寫《錄取通知書》要求的報到日期,在校生申請應填寫貸款學年的開學日期。
15 、資格審查情況中的 「經辦人」可在村委會(居委會)或鄉鎮(街道)民政部門蓋章(必須為公章)後,由借款人錄入該表。
16 、其他填寫注意事項請參閱該表底部的「說明」部分。
17 、借款人完成申請表中各項目的錄入後,點擊左上角的紅色「保存」按鈕對此申請表的所有錄入信息進行保存。此時工具將自動執行校驗功能,判斷借款人是否完成所有必填項的錄入。如果發現有必填項尚未完成,工具將彈出提示框,並自動指向第一個未完成的必填項對應的指定區域,提醒借款人完成錄入。點擊彈出框的確認按鈕(若使用英文版的Excel 2003則顯示的是OK按鈕)後完成補充錄入,再點擊左上角的紅色保存按鈕,對此申請表的所有錄入信息進行保存。若無報錯的彈出框彈出,則此申請表錄入完成。
三、表單列印與發送
1 、填寫完整無誤後列印2份,由借款學生所在村委會(居委會)或鄉、鎮人民政府經辦人蓋章並簽字(注意簽字必須用黑色簽字筆,且保證字跡清楚,無塗改痕跡,否則視為無效)。蓋完章後,請在電子表單中對應的欄填寫經辦人姓名並保存。
2 、申請生源信用助學貸款的在校生,請把列印出的紙質表單按要求蓋章並簽字後和填寫完整的電子表單(可用移動存儲設備或電子郵件)一並提交給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應屆高三畢業並取得合法錄取通知書的,由本人提出申請且經學校生源地助學貸款領導小組審核,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由所在高中校資助主辦人統一收取單個學生完整的電子表單後用「附件2」進行匯總校驗。信息無誤後交縣資助中心。
❸ 怎樣填寫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手機網路「網路現金貸」,尋找最懂你的借錢方式)學生在線系統操作流程: 登陸系統 通過登錄並錄入申請信息。 1、續貸學生登陸系統(針對10年已經獲得貸款,2011年再次申請的學生) (1)點擊登陸網址,在請選擇您的貸款類型中選擇「生源地助學貸款」。 (2)選擇「使用身份證登陸」。 (3)選擇「四川省」「內江市」 「資中縣」,「資中縣學生資助中心」。 (4)輸入個人18位數身份證號碼,密碼為8位數生日(如:19900101)。 (5)輸入驗證碼即可登陸系統。 2、新貸學生登陸系統(針對新錄取學生、以前未辦理過貸款的高校在校學生) (1)點擊登陸網址,在請選擇您的貸款類型中選擇「生源地助學貸款」。 (2)點擊「注冊」。 (3)注冊用戶協議條款中,點擊「同意」。 (4)輸入姓名(中間不能空格),18位數真實有效身份證號碼,選擇貸款辦理所在地的資助中心。 (5)輸入「畢業中學」。 (6)輸入就學信息,點擊「高校名稱」後面「選擇高校」,輸入就讀學校名稱,點擊「查詢」,點擊就讀高校前面「選擇」按鈕,點擊「確定」。依次錄入「院系名稱」,「專業名稱」、選擇「專業科類別」(可以參考附件7選擇填寫),錄入學號、入學年份、學制、學歷。(註:1、高校名稱、院系名稱、專業名稱都要嚴格按照通知書內容填寫;2、新錄取學生學號可以不填;3、入學年份為考取大學的時間,即進入大一階段時間)。 (7)點擊下一步,設置「登錄名」、「密碼」、「安全信息」。(登錄名和密碼用於登錄系統,注冊後請牢記。安全信息用於找回密碼和保護個人信息,務必填寫)。 (8)依次錄入「個人信息」「通訊信息」「家庭信息」「聯系人信息」,以上各類信息盡量填寫完整,以免影響貸款審批,「聯系人信息」可以填寫直系親屬有關信息。所有信息填寫完成後點擊「提交」。因信息填寫不完整,導致學生貸款審批被拒絕,由學生自己負責(註:聯系電話必需為座機號,如0832-8888888)。 (9)頁面彈出提示「注冊成功」,點擊「返回」,使用剛注冊的登錄名和密碼登陸。 (10)登錄系統之後,上述「個人信息」,「就學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後點擊提交。 二、在線申請 (1)點擊左側選擇欄目中「貸款申請」,點擊「新增」,選擇「貸款金額」,「貸款年限」「申貸原因」依次錄入「貸款原因描述」(註:貸款金額只能選擇輸入不超過6000元,貸款年限最長14年,具體計算方法:新生=學制+10(計算結果大於14的填寫14);高校在校生=學制—已讀年限+10(計算結果大於14的填寫14)。 「貸款證明出具單位」(至少為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部門一級)、「出具日期」、「聯系人」、「聯系電話」。(如在錄入以上信息時,不能確定出具單位名稱、出具日期、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可以暫時不填。等列印出申請表格、蓋完章後再補錄到系統中) (2)輸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續貸學生可以在下拉框選擇原來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選擇新增,重新增加一個共同借款人,新貸學生直接選擇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則必須是學生的父母)。 (3)賬戶信息,代理結算機構選擇「支付寶(四川)」(註:支付寶賬號將在貸款申請被受理後,錄入合同信息時系統會自動生成,並列印到合同上,學生在合同上可以知道自己的支付寶號碼,支付寶操作辦法將後期通過網站或資助中心通知學生)。 (4)列印表格。點擊「提交」,系統會彈出提示,表明申請提交成功,點擊「返回」後,點擊「選擇」選中所列申請表,再點擊「導出申請表」,另存為word文檔後,直接列印申請表(一式兩份)。學生上交縣級資助中心申請表格必須從系統導出後列印的表格,除「簽字」及「資格審查情況」外,其他必填內容均需從網上導出後列印,不得用手工填寫。 以後學生可以通過系統查詢貸款、還款等相關信息。
❹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
新貸學生(2010年需新辦貸款的高校在校學生、高考新生) 一、網上注冊 (1)登陸網址 https://www.csls.cdb.com.cn ,貸款類型選擇「生源地助學貸款」。 (2)點擊「注冊」。 (3)點擊「同意」注冊用戶協議條款。 (4)錄入基本信息。錄入姓名(中間不能空格)、18位數真實有效身份證號碼等 (5)錄入「畢業中學」。 (6)錄入就學信息。點擊「高校名稱」後面「選擇高校」,輸入就讀學校名稱,點擊「查詢」(如找不到學校名稱,則該高校學生不能貸款),點擊就讀高校前面「選擇」按鈕,點擊「確定」。依次錄入「院系名稱」、「專業名稱」,選擇「專業科類別」,錄入學號、入學年份、學制、學歷。(註:高校名稱、院系名稱、專業名稱都要嚴格按照錄取通知書內容填寫;新錄取學生學號可以不填;入學年份為考取大學的時間)。 (7)點擊下一步,設置「登錄名」、「密碼」、「安全信息」。(登錄名和密碼用於登錄系統,注冊後請牢記。安全信息用於找回密碼和保護個人信息,務必填寫)。 (8)依次錄入「個人信息」、「通訊信息」、「家庭信息」、「聯系人信息」,「聯系人信息」可以填寫直系親屬有關信息,聯系電話填寫方式為區號加號碼,如:02358888888。以上各類信息務必填寫完整,因信息填寫不完整,導致學生貸款審批被拒絕,由學生自己負責。所有信息填寫完成後點擊「提交」。 (9)頁面彈出提示「注冊成功」,點擊「返回」,使用剛注冊的登錄名和密碼登陸。 (10)登錄系統之後,上述個人、就學等信息均可修改,修改之後點擊提交。 二、網上申請 登陸網址 www.csls.cdb.com.cn ,輸入登錄名、密碼和驗證碼或選擇「使用身份證登陸」進入,點擊左側選擇欄目中「貸款申請」,點擊「新增」。 1.錄入申貸信息。依次錄入「貸款金額」、「貸款年限」、「申貸原因」、「貸款原因描述」。 註:貸款金額為學費與住宿費之和,最高不超過6000元;貸款年限最長14年,具體計算方法:新生貸款年限=學制+10(計算結果大於14的填寫14);高校在校生貸款年限=學制-已讀年限+10(計算結果大於14的填寫14)。 2.錄入資格審查情況。資格審查單位為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依次錄入「出具日期」、「聯系人」、「聯系電話」。 3.錄入共同借款人信息。續貸學生可以在下拉框選擇原來的共同借款人,也可以選擇新增,重新增加一個共同借款人;新貸學生直接選擇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必須是能前往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簽訂合同的父親或母親。 4.錄入賬戶信息。代理結算機構選擇「支付寶(重慶)」。 5.列印申請表。點擊「提交」,系統會彈出提示,表明申請提交成功,點擊「返回」後,點擊「選擇」選中所列申請表,再點擊「導出申請表」,另存為word文檔後,直接列印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表除「簽字」、「日期」、「資格審查情況」外,其他內容均需從網上導出後列印,不得用手工填寫;申請表不需到街道、鄉鎮簽章。
❺ 生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怎麼辦
申請條件: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及其家長(法定監護人)之一組成生源地貸款共同借款人。
(一)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對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註:2012年的高中畢業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調查工作於今年5月底前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申請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新生和在省內高校就讀的老生須已被列入認定名單,詳細情況可咨詢您所屬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二)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如借款人是孤兒且沒有法定監護人,則可由包括近親屬在內,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低於60周歲,無不良信用記錄且當地戶籍的自然人。
申報程序:
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展期。
❻ 江西生信用社源地助學貸款申請表哪裡有急!!
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由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省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受理。國家開發銀行江西省分行承辦南昌、贛州、宜春、撫州、新餘5市的縣(市、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省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承辦九江、上饒、吉安、景德鎮、鷹潭、萍鄉6市的縣(市、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還款期限長達14年,在校期間的利息由政府承擔,無論高校新生老生、本科專科、公辦民辦、省內省外就讀的學生,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申請獲得每學年1000元至6000元貸款。 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提供所在地村鄉或街道居委會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有效的高考錄取通知書原件;在校生提供學生證、學校開具的證明、學生和家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到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三貸款申請流程 第八條凡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新生、在校生,本省、外省就讀生)在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領取申請表前,可從互聯網登錄江西省教育廳網()進入政務公開點擊學生資助欄目,進行網上操作。所有網上申請的學生都需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現場辦理相關手續。(2010年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將於5月1日開始啟動辦理) 第九條 凡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具體登錄辦法為,今年暑期錄取的新生和在校生均使用高考時使用的身份證號和考生號進行登錄,進入系統後按照申辦要求填寫貸款申請表。在校生如果忘記了當時參加江西省普通高考時的考生號,可以通過點擊登錄頁面上的"找回考生號",通過填寫相關確認信息,獲得考生號。為保證貸款及時准確發放,如果登錄系統後顯示的學生本人郵編、地址、電話等信息不準確,請在輸入框中自行修改。如果考生的身份證號碼在系統中重復,需本人到所在縣(市、區)資助中心現場辦理。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確認提交後所有信息不能再修改。 第十條借款學生應提供的材料: 1、加蓋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居委會)、鄉(鎮)政府(或街道辦)兩級行政公章的困難證明材料,應包括家庭年收入狀況、家庭人口數、家庭經濟來源和家庭經濟困難原因等,相關證明材料請用黑色水筆或鋼筆書寫; 2、身份證明材料:(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可以使用軍人證或武警證);(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申請材料。如證明材料:低保證、待業證、傷殘證;家庭成員重大疾病病歷;特(貧)困戶(民政部門登記在冊);孤兒等可用於證明符合八種重點照顧對象的相關材料。 四貸款審核 第十一條所在地的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與申請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 4份,學生、共同借款人、縣資助中心和銀行各留一份。 再次申請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可持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學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授權委託書》辦理申請。 第十二條借款學生攜帶回執單和借款合同到校報到。回執單交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辦理簽章確認手續,借款學生20個工作日內自行將回執單寄回當地學生資助中心。報到後 30個工作日內縣資助中心未收到回執,視學生撤銷借款申請。借款合同交該生所在學院,由各學院貸款經辦老師負責採集借款學生的基本信息,採集完畢後將資料庫報送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進行存檔。 第十三條江西省農信社、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對貸款合同進行最終審查。 五貸款審核 第十四條江西省農信社、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按審批結果將貸款發放至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當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貸款資金劃轉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助學貸款專用賬戶或借款人的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資金劃入學校指定賬戶的,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財務處統一辦理沖抵學費、住宿費的手續;資金劃入借款人個人賬戶的,由學生本人自行到財務處繳納學費。 六貸款期限與利息 第十六條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第十七條貸款利率執行貸款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檔次基準利率。貸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調整一次,調整後的利率為調整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貸款利息按年計收,起息日為經辦銀行發放貸款日,結息日為每年度的12月20日。學生在校期間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後由借款人自付利息。 七貸款回收 第十八條每年12月21日為固定還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償還的本金(最後一筆本金和利息於合同到期日償還)。學生應自畢業當年9月1日起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學生在校及畢業後2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按等額本金方式分期償還貸款本金。 第十九條學生可以提前還款。借款人於提前還款日前 30天向縣資助中心提出申請即可。每年1月15日、7月15日為固定提前還款日。提前償還的貸款本金須是500元的整數倍或者一次性還清。提前償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不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每月 20日為逾期貸款還款日。當借款人出現逾期時,借款人在下一個 20日前將應還本息存入個人賬戶。應還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至到下一個 20日的罰息。縣資助中心對有明顯違反借款合同行為的學生,應及時向銀行申請採取停止發放貸款、取消其繼續申請貸款的資格和提前回收貸款等措施。銀行對不講誠信、不按時還貸或惡意拖欠貸款等明顯違約行為有權採取懲戒措施,具體包括: 1、在新聞媒體和網路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生源地(縣、區)及違約行為等信息; 2、將違約學生信息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等相關機構; 3、向違約學生就業單位通報違約情況; 4、載入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 5、載入全國生源地畢業生學歷查詢系統等。 八附則 第二十一條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各學院要配合縣級資助管理中心及經辦銀行,提供高考招生錄取情況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求情況,協助做好貸款相關工作。在貸款學生出現休學、退學、死亡等不能正常完成學業的情況時,學校要及時通知相關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二十二條學校要繼續加強學生的誠信教育,培養學生的誠信意識,督促學生畢業後按照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根據縣級資助管理中心的需要,協助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的相關信息等資料。 第二十三條本政策宣傳由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