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利率額度 » 銀行貸款利率定價委員會年報
擴展閱讀
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銀行貸款利率定價委員會年報

發布時間: 2021-11-14 05:45:08

⑴ 2017年銀行貸款利率是多少

2017年至今,人行公布貸款基準年利率:0-6個月(含6個月),年利率:4.35%;6個月-1年(含1年),年利率:4.35%;1-3年(含3年),年利率:4.75%;3-5年(含5年),年利率:4.75%;5-30年(含30年),年利率:4.90%;貸款利率需要結合您申請的業務品種、信用狀況、擔保方式等因素進行綜合的定價,需經辦網點審批後才能確定。

⑵ 2020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個人貸款合同利率定價變更必須貸款滿一年才能變更嗎

一般貸款在一年之內都不可以更改的。

⑶ 有人知道貸款其他利率定價規定嗎

第一條 為適應利率市場化改革。建立科學的貸款利率定價機制,規范貸款利率定價行為,提高貸款綜合收益和市場佔有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及監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農村信用社的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中的企業類貸款是指對各類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或企業、經濟組織及個體工商戶發放的用於生產經營活動或項目建設活動的貸款。

第三條 確定企業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的基本原則。
1、成本、效益和風險匹配原則。貸款利率的確定與所付出的資金成本、費用成本、承擔的風險和目標利潤相匹配,體現對風險溢價的覆蓋,實現利益最大化。
2、市場化定價原則。根據市場利率水平變化、業務發展、同業競爭策略進行靈活調整。通過科學有效的定價方法,切實提高定價能力,並逐步建立規范、科學、有效的定價機制,使貸款利率定價管理適應市場需求、具備市場競爭力。
3、依法合規原則。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利率管理規定。
4、規范管理原則。企業貸款必須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授權、方法對貸款進行定價,嚴禁違規操作。

第二章 定價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企業貸款利率定價管理體系由聯社授信業務審批委員會、客戶經理部二級機構組成。

聯社授信業務審批委員會(以下簡稱貸審會)為聯社貸款利率定價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制定及修改貸款利率定價管理辦法、組織執行貸款利率定價管理辦法、審批未按利率定價執行的貸款等。

客戶經理部負責貫徹執行利率定價管理政策,在許可權范圍內合理確定和執行貸款利率。

第三章 定價流程

第五條 貸款基準利率確定。
聯社執行的基準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各期限貸款利率,並隨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調整而調整。

第六條 浮動幅度的確定。
1、聯社貸審會原則上每年確定一次浮動幅度的浮動指標和浮動系數值及權重指標,如有需要,也可隨時調整;
2、客戶經理部客戶經理通過擔保方式、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入股情況、貸存比例、借新還舊貸款佔比、企業(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信用狀況等六個方面來確定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其中擔保方式是基礎,首先由擔保方式確定其基本浮動幅度,再由其餘幾個因素逐個計算出浮動幅度後綜合確定貸款利率。

第七條 貸款定價的確定。客戶經理部客戶經理按照定價方法確定貸款執行利率,不符合本辦法規定執行利率的,上報聯社貸審會審批。

第四章 定價方法

第八條 聯社貸款利率實行法定貸款利率加浮動利率的定價辦法,其利率分為基本浮動貸款利率和最終貸款利率,公式是:基本浮動貸款利率=法定貸款利率×(1+浮動幅度),最終貸款利率=基本浮動貸款利率+浮動值。

第九條 企業貸款利率的基本浮動幅度。企業貸款利率浮動幅度按貸款擔保方式不同可分為非擔保公司保證貸款、擔保公司擔保貸款、房地產抵押貸款、設備抵押貸款、存單(賬戶)質押貸款和其它質押貸款,其利率在相應檔次基礎利率上分別上幅110%、58%、66%、95%、0%和50%。

第十條 企業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的其它確定指標。
1、企業資產負債率:依據其貸款申請上月數據計算,分為30%以下(不含)、30(含)-50%(不含)、50(含)-70%(不含)、70%(含)以上四個類別,其浮動值。
2、企業入股情況:企業入股余額與貸款余額之比越高,其向下浮動值越大,並按照以下公式計算:浮動值=-×入股金額÷貸款余額。
3、企業在我聯社的貸存比例:是指企業在聯社近1年內月均存款(開戶時間不足1年的,按實際月數計算)與貸款余額之比,貸存比佔比越高貸款利率上浮值越低,貸存比分為20%(含)以上、15%(含)-20%(不含)、10%(含)-15%(不含)、5%(含)-10%(不含)、5%(不含)以下五個類別,其浮動值。
4、借新還舊貸款佔比:是指企業借新還舊貸款余額與貸款余額之比,借新還舊貸款佔比越高貸款利率上浮值越高,借新還舊貸款佔比分為50%(含)以上、30%(含)-50%(不含)、10%(含)-30%(不含)、10%(含)-0%(不含)和0%五個類別,其浮動值分別為%、0.5和0%。
5、企業(包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股東、實際控制人)信用狀況:可以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違約次數計算,未辦理貸款業務的視同沒有違約記錄,企業(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信用狀況分為無不良記錄、不良記錄1次、不良記錄1次(不含)以上三個類別,其浮動值。

⑷ 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由哪個金融管理機構公布的

我國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水平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和人民銀行網站公布為准。人民銀行將指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定期對LPR報價行進行評估調整。

⑸ 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相關利率政策執行

期次 還款時間 償還利息 償還本金 償還本息 剩餘本金
1 2012-4-20 541.67 1414.95 1956.61 98585.05
2 2012-5-20 534 1422.61 1956.61 97162.44
3 2012-6-20 526.3 1430.32 1956.61 95732.12
4 2012-7-20 518.55 1438.07 1956.61 94294.06
5 2012-8-20 510.76 1445.86 1956.61 92848.2
6 2012-9-20 502.93 1453.69 1956.61 91394.51
7 2012-10-20 495.05 1461.56 1956.61 89932.95
8 2012-11-20 487.14 1469.48 1956.61 88463.47
9 2012-12-20 479.18 1477.44 1956.61 86986.04
10 2013-1-20 471.17 1485.44 1956.61 85500.6
11 2013-2-20 463.13 1493.49 1956.61 84007.11
12 2013-3-20 455.04 1501.58 1956.61 82505.53
13 2013-4-20 446.9 1509.71 1956.61 80995.82
14 2013-5-20 438.73 1517.89 1956.61 79477.94
15 2013-6-20 430.51 1526.11 1956.61 77951.83
16 2013-7-20 422.24 1534.38 1956.61 76417.45
17 2013-8-20 413.93 1542.69 1956.61 74874.76
18 2013-9-20 405.57 1551.04 1956.61 73323.72
19 2013-10-20 397.17 1559.44 1956.61 71764.28
20 2013-11-20 388.72 1567.89 1956.61 70196.38
21 2013-12-20 380.23 1576.38 1956.61 68620
22 2014-1-20 371.69 1584.92 1956.61 67035.08
23 2014-2-20 363.11 1593.51 1956.61 65441.57
24 2014-3-20 354.48 1602.14 1956.61 63839.43
25 2014-4-20 345.8 1610.82 1956.61 62228.61
26 2014-5-20 337.07 1619.54 1956.61 60609.07
27 2014-6-20 328.3 1628.32 1956.61 58980.75
28 2014-7-20 319.48 1637.14 1956.61 57343.62
29 2014-8-20 310.61 1646 1956.61 55697.61
30 2014-9-20 301.7 1654.92 1956.61 54042.69
31 2014-10-20 292.73 1663.88 1956.61 52378.81
32 2014-11-20 283.72 1672.9 1956.61 50705.91
33 2014-12-20 274.66 1681.96 1956.61 49023.96
34 2015-1-20 265.55 1691.07 1956.61 47332.89
35 2015-2-20 256.39 1700.23 1956.61 45632.66
36 2015-3-20 247.18 1709.44 1956.61 43923.22
37 2015-4-20 237.92 1718.7 1956.61 42204.52
38 2015-5-20 228.61 1728.01 1956.61 40476.52
39 2015-6-20 219.25 1737.37 1956.61 38739.15
40 2015-7-20 209.84 1746.78 1956.61 36992.37
41 2015-8-20 200.38 1756.24 1956.61 35236.13
42 2015-9-20 190.86 1765.75 1956.61 33470.38
43 2015-10-20 181.3 1775.32 1956.61 31695.06
44 2015-11-20 171.68 1784.93 1956.61 29910.13
45 2015-12-20 162.01 1794.6 1956.61 28115.53
46 2016-1-20 152.29 1804.32 1956.61 26311.21
47 2016-2-20 142.52 1814.1 1956.61 24497.11
48 2016-3-20 132.69 1823.92 1956.61 22673.19
49 2016-4-20 122.81 1833.8 1956.61 20839.39
50 2016-5-20 112.88 1843.73 1956.61 18995.65
51 2016-6-20 102.89 1853.72 1956.61 17141.93
52 2016-7-20 92.85 1863.76 1956.61 15278.17
53 2016-8-20 82.76 1873.86 1956.61 13404.31
54 2016-9-20 72.61 1884.01 1956.61 11520.3
55 2016-10-20 62.4 1894.21 1956.61 9626.09
56 2016-11-20 52.14 1904.47 1956.61 7721.61
57 2016-12-20 41.83 1914.79 1956.61 5806.82
58 2017-1-20 31.45 1925.16 1956.61 3881.66
59 2017-2-20 21.03 1935.59 1956.61 1946.07
60 2017-3-20 10.54 1946.07 1956.61 0
合計 17396.89 100000 117396.89

⑹ 簡述商業銀行貸款定價的原則

1、成本

銀行提供信貸產品的資金成本與經營成本。如前所述,資金成本有歷史平均成本和邊際成本 兩個不同的口徑,後者更宜作為貸款的定價基礎。而經營成本則是銀行因貸前調查、分析、評估和貸後跟蹤監測等所耗費直接或間接費用。

2、風險含量

信貸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只是程度不同,銀行需要在預測貸款風險的基礎上為其承擔的違約風險索取補償。

3、貸款期限

不同期限的貸款適用的利率檔次不同。貸款期限越長,流動性越差,且利率走勢、借款人財務狀況等不確定因素愈多,貸款價格中應該反映相對較高的期限風險溢價。

4、目標盈利

在保證貸款安全和市場競爭力的前提下,銀行會力求使貸款收益率達到 或高於目標收益率。

5、競爭態勢

銀行應比較同業的貸款價格水平,將其作為本行貸款定價的參考。

6、客戶關系

貸款通常是銀行維系客戶關系的支撐點,故銀行貸款定價還應該全面考慮客戶與銀行之間的業務合作關系。

7、存款補償余額

銀行有時會要求借款人保持一定的存款余額,即存款補償余額,以此作為發放貸款的附加條件。存款補償余額實際上是一種隱含貸款價格,故而與貸款利率之間是此消彼長的關系。銀行在綜合考慮多種因素的基礎上,開發出了若干貸款定價方法,每種方法體現著不同的定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