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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公積金調整後貸款額度什麼時候變

發布時間: 2021-11-15 16:29:11

⑴ 公積金繳存額度調整後,過多長時間可按現繳存額貸款

一般是需要6個月,因為公積金貸款看條件是申請貸款前6個月應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⑵ 公積金繳存基數提高了多長時間可以貸到相應的貸款額度

單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個人月繳存額之和÷實際繳存比例 ×12(月)×0.45(還款能力系數)×貸款期限(最長可貸年限)。

⑶ 公積金提升額度後什麼時候可以貸款

可以,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⑷ 央行降息後,已貸公積金貸款,每月還款額度什麼時候調整

央行降息後,已貸公積金貸款,每月還款額度調整是在每年的1月1日。
央行調息前已辦理住房貸款,當年仍執行原利率;次年1月1日開始執行新利率。
如本次2014年11月22日央行降息後,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者,不能立即按新的貸款利率計算月還款額;需2015年1月1日後,才能按新的貸款利率計算。
央行調息後辦理住房貸款,按最新住房公積金住房貸款利率執行。
如本次2014年11月22日央行降息後,22日獲得住房貸款的購房者,就可以按最新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每月還款額度。

⑸ 公積金貸款額度何時上調'

公積金貸款的計算公式,以下四者取最低值,因為不知道你的繳存比例是多少,也不知道你所謂的400元是單位個人合計的繳存金額還是只是你自己的繳存金額?另外也不知道你的貸款年限想要貸多久?也不知道你有沒有結婚?愛人有沒有公積金?使不使用他(她)的公積金額度?把公式提供給你自己算一下。另外,你的公積金余額很低,月繳存也不是很多,恐怕貸不出多少錢,而且上述兩點都是硬傷。
1、根據房屋總價計算額度:①
購買限價商品房或經適房,貸款額度不高於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0倍②貸款購買首套自有住房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倍③購買二套房、公有現住房不得高於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倍(注意余額不足2萬按照2萬計算)
2.【(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或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40%-借款人或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貸額】×12×貸款年限。
其中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個人公積金繳存比例),另外需要注意
的是計算的時候這里的公積金月繳存額是公積金查詢單上的單位個人繳存額合計數
3.
房屋價格×貸款比例。購買房屋的建築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購房款的70%;建築面積在90平米以下的,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購放款的80%.
4.
僅使用本人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申請貸款公積金貸款的最高40萬,配偶有公積金一起使用的最高60萬元;僅使用自己的公積金且正常繳存補充公積金最高50萬,夫妻一起公積金貸款且均有正常繳存補充公積金,最高限額為70萬元。
以上四者取最低值就是你的貸款額度

⑹ 公積金的貸款額度調整後還能改嗎 / 公積金貸款

部分公司交住房公積金原因:
1、認識上出現偏差
很多單位、個人只看到了《勞動法》而沒有去關注《條例》,再加之一些媒體上不準確的解釋,(如:「五險」是法定的,「一金」不是法定的。這種解釋是狹義地去理解了「法」的概念,會對人們起誤導作用。
作為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的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令》雖然不是法律條令,但也是行政法規,同樣具備法律效力,有它「強制性」的作用。)這就導致許多單位和職工都出現了認識上的偏差。
2、《條例》細則不健全,住房公積金在歸集管理方面,缺乏約束機制,沒有規定明確的強制措施,導致執法很難到位。
再加上不同類型的企業單位設立時,是去不同的部門登記。比如設立企業要到工商部門登記,事業單位到編制管理部門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要到民政部門登記。而目前各部門之間信息不共享,需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去不斷地協調搜集,這也是公積金執法不易到位的一個原因。
3、《條例》畢竟是行政法規,沒有被立法,其強制效力與執行力度上總是相對較弱。
因此,單位和職工就應該正確理解《條例》內容,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加強相互協調,加大管理、監督、執行的力度,才能更好地維護住房公積金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⑺ 公積金貸款後賬戶的金額會有變動嗎

公積金貸款後賬戶的金額不會有變動,除非勞動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辦理了住房公積金提取或者住房公積金抵扣還款。
勞動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先辦提取,再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先辦貸款,再辦理住房公積金按月抵扣。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⑻ 公積金基數調整後貸款,幾個月以後可以按照新的基數

回答如下;
住房公積金基數,是指職工繳納公積金的工資基數,每年的7月1日調整,以職工上年度(2010年7月——2011年6月)月平均工資為繳納基數。比如說你當前繳納的工資基數是3500元,按10%的比例,你每月的工資里扣350元,單位也給你交350元,合計是700元一個月。而你上年度的平均月工資計算下來是3800元,從今年7月開始,你每月的工資要扣公積金380元,單位也是380元,合計是每月760元進入你的公積金個人帳戶。
貸款額度與繳納的基數有一定關系,你交的公積金增加了,你的住房貸款還款能力也有所增加,所以在額度上也有一定的增加。

⑼ 正在還貸款,但是住房公積金上調了,還貸款額度會變嗎

不會,公積金的繳納和公積金貸款是分開的業務,不直接影響的。就有點像單位發你工資和你向銀行貸款一樣,你工資多了他不影響你的貸款,貸款統一都是根據貸款合同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