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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可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

發布時間: 2021-11-18 15:44:46

Ⅰ 離婚後再買房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

積金貸款對象和條件:
(一)貸款對象
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規定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開戶時間距貸款申請時間滿180天,繳存賬戶狀態正常,按月連續繳存時間滿6個月,不含補繳)及以上的職工,在購買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
(二)貸款基本條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記錄良好,符合公積金貸款審核標准;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實購房行為,且除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外,該購房行為一般發生在一年以內;所購住房權屬清晰、手續合法齊全且無法律糾紛;
5、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6、同意以所購住房進行貸款抵押,或以國債、銀行定期存單、有價證券等管理中心認可的方式提供擔保。
不同地方的具體政策可能略有不同,可以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Ⅱ 公積金貸款未還清,離婚後女方可以用自己的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公積金貸款未還清,如果未用女方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話,符合貸款要求是可以貸款的,貸款利率是根據女方房產來確定的,如果名下有房產按二套房,無房產則按一天放計算。

以鄭州住房公積金為例為例,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第四項第一條關於貸款比例的規定:

1、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所購房產為期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80%;所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60%。

2、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貸款金額不得高於所購房產總價的70%;暫不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兩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上筆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家庭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註: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和新購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權房產)名下擁有所有權的住房,並依據鄭州市住房信息聯網查詢單或房管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認定。

(2)離婚後可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Ⅲ 夫妻離婚後再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能算首套房嗎

如果名下沒有房產的算首套。

  1. 個人名下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再貸款購房 詳解:過去只「認貸」,這種情況不算二套房,但現在加了「認房」,雖然沒有貸過款,但只要是在房屋產權交易系統中能夠查到名下有房產,在不賣掉且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也會被認定為二套房。

  2. 個人名下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 詳解:目前銀行對二套房認定是「認房又認貸」,也就是說雖然貸款買的房產出售以後,家庭名下已沒有任何住房,但因為其之前有貸款記錄,再申請房貸也會被算做二套房

  3. 婚前一方曾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申請貸款購房,但兩人戶口沒有在一起 詳解:夫妻雙方結婚後雖然戶口沒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過結婚登記。現在,銀行在批貸時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戶口本外,還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狀況證明,而結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單身證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購房時也會被算作第二套房。

  4. 婚後雙方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一方再申請貸款購房。

Ⅳ 離婚後多久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對離婚的時限沒有限制。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四個基本條件:
⑴借款人申請之月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以上;
⑵購房首期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⑶能夠落實貸款擔保;
⑷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產人均沒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債務,個人信用狀況良好。
(註:借款申請人(含共同借款申請人)都必須符合貸款條件規定)

Ⅳ 離異後買房可以用公積金貸款嗎需要什麼手續

福州的陳先生已經離婚,婚前用公積金貸款買了一套房子,申請貸款人是前妻,離婚後房子歸她。近日,陳先生咨詢:他若現在購房,能否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不是要申請公積金貸款人變更?據陳先生介紹,前些年,他以妻子的名義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了一套住房,在與妻子感情不和離婚後,住房歸太太所有,到目前為止貸款還沒有還清。而在貸款過程中,他也支取了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現在他名下沒有房產,想再購買住房供自己及女兒居住。「我這種情況能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如果可以,是按照首套房還是二套房政策?」

律師解答:

由於婚前的房屋是以一方個人名義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另一方不是貸款人,雖然支取了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用於購房,但這與貸款沒有關系。所以,雙方離婚後,只要陳先生在申請個人貸款的前6個月,持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或已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繳存住房公積金,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加上陳先生目前名下沒有其他房產,可以參照首套房政策執行。

如果房子是以兩人名義購買的,離婚前用公積金貸款所購買的房屋在離婚後確定歸其中一方所有,債務也就隨房屋所屬權相應轉移到其中一方,那麼就需要辦理借款人變更手續,可以持婚姻登記部門的離婚證明、證明貸款房屋歸屬的公證文件等材料到管理部門辦理借款人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