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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學生首次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提供

發布時間: 2021-11-26 01:14:32

A.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都要哪些手續

生源地助學貸款,又叫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原名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 目前只有幾個地區開放。並且貸款對象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位學生 。

准備齊全這些手續和材料以後就可以在戶口所在地的教育局或者資助中心提交申請合同,第一次辦理時要學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時到場審核並辦理,辦理成功以後,會提供一個回執編號給你。這就證明辦理成功,只需要等待審核和資金下發了。

B.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具體需要什麼材料

貸款證明材料:

1、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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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生源地貸款的注意事項:

1、貸款合同簽訂頻度:為了規范貸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開發銀行規定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一年一簽。初次簽訂貸款合同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場。

2、續貸簽訂合同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權委託書》即可辦理。

3、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 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 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5、生源地助學貸款初次申請所需材料:蓋章的申請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復印件;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參考資料:網路:生源地助學貸款)

C. 1、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詳細

普通高等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 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 生和研究生,具備以下條件可以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①家庭經濟困難; 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 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 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⑥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 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 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6000 元。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 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 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 年。 學制超過4 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後的還貸期限。 學生在校及畢業後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後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 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

D. 大三學生第一次辦理生源地貸款怎麼弄啊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

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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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生源地貸款申請流程

一、申請條件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通州區、已被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正式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二、貸款額度、期限、利率

1、貸款額度生源地貸款每生每年最高標准大專6000元,本科8000,研究生12000。

2、貸款期限生源地貸款的期限,按貸款時至畢業的年限加10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4年。大學新生可向所在中學提出申請,老生們向所在高校提出貸款申請。

3、貼息政策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支付,畢業以後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額支付,利息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基準利率。

E. 第一次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具體步驟是什麼

您好!第一次申請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具體流程如下:
1、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2、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3、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4、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

拓展資料
一、生源地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二、生源地助學貸款續貸流程: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3、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4、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F. 初次申請助學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1、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書;

2、本人學生證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未成年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申請貸款的證明);

3、本人對家庭經濟困難情況說明;

4、學生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學生本人對其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6)學生首次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應提供擴展閱讀: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助學貸款管理辦法》:

第二條助學貸款可採取無擔保(信用)助學貸款和擔保助學貸款方式

第三條貸款人對高等學校的在讀學生(包括專科、本科和研究生(以下簡稱借款人))發放無擔保(信用)助學貸款,對其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發放無擔保(信用)助學貸款和擔保助學貸款。

第四條高等學校的在讀學生申請助學貸款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入學通知書或學生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同時要有同班同學或老師共兩名對其身份提供證明。

第五條高等學校在讀學生申請助學貸款要按規定填寫借款合同,承諾離開學校後向貸款人提供工作單位和通訊方式,承諾貸款逾期一年不還,又未提出展期,可由貸款人在就學的高等學校或相關媒體上公布其姓名、身份證號碼,予以查詢。

第六條助學貸款的最高限額不超過學生在讀期間所在學校的學費與生活費。

第七條助學貸款的期限一般不超過八年,是否展期由貸款人與借款人商定。

第八條助學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利率執行,不上浮。

第九條助學貸款採取靈活的還本付息方式,可提前還貸,或利隨本清,或分次償還(按年、按季或按月),具體方式由貸款人和借款人商定並載入合同。貸款本息提前歸還的,提前歸還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時間計收利息;貸款本息不能按期歸還的,貸款人按規定計收罰息。

第十條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或利息補貼的,其貼息比例、貼息時間由貸款人或借款人所在學校與貼息提供者共同商定。

第十一條借款人要恪守信用,如因各種原因離開學校後,應主動告知貸款人其最新通訊方式和工作單位,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二條高等學校應對在讀學生申請助學貸款和貸款人發放、收回助學貸款的管理工作予以協助。如借款人在校期間發生轉學、休學、退學、出國、被開除、傷亡等情況,借款人所在學校有義務及時通知貸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