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辦理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鼓勵高等學校畢業生積極應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員徵集質量,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根據《國務院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國發〔2009〕3號)和《總參謀部總政治部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徵集工作的通知》(參動〔2009〕6號)有關精神,制定本法。第二條從2009年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償。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學費補償款必須首先用於償還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以下簡稱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第三條本法中高等學校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部門和地方所屬全日制公普通高等學校、民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以下簡稱高校)。第四條本法中高等學校畢業生指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全部學費政策的學生,定向生、委培生,國防生、部隊招收的大學畢業生幹部,以及從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隊參軍的高校畢業生不包括在內。第二章補償或代償的標准、年限及方式第五條國家對每名高校畢業生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高於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代償。高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低於6000元的,按照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第六條國家對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年限,分別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時間低於相應學制規定年限的,按照實際學習時間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時間高於相應學制規定年限的,按照學制規定年限計算。專升本、本碩連讀、中職高職連讀、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年限,分別按照完成本科、碩士、高職和第二學士學位階段學習任務的實際時間計算。第七條國家對獲得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格的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照上述原則和金額,在高校畢業生入伍時,實行一次性補償或代償。第三章申請與審核第八條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以下程序申請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代償:(一)每年6月15日前,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填寫《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並向就讀高校遞交《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與國家助學貸款經銀行簽訂的畢業後還款計劃書復印件,其中,應註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二)每年6月30日前,高校對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條件資格、具體金額及相關信息資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後,在《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上加蓋公章,連同《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一起交給學生本人。(三)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畢業生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報名應征時將《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及《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交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公室。(四)每年12月31日前,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公室批准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後,向其發放《應征入伍通知書》,並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申請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等情況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後,分別在《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上加蓋公章。(五)次年1月15日前,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戶籍為本縣(市、區)的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的《應征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及《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原件,寄送至應征入伍畢業生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六)地方高校和中央部門高校應在收到上述材料10個工作日內,按照隸屬關系,分別報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地方高校應征入伍畢業生的材料由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無誤後,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收到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部門高校報送的材料1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和審核工作,確定當年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享受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本息的最終名單以及具體金額。第四章預算下達、補償或代償的實施第九條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按照以下程序實施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代償:(一)中央部門高校應征入伍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金,由中央財政撥付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並由其撥付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地方高校應征入伍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金,由中央財政下達各省(區、市)財政部門。各省(區、市)財政部門收到中央財政撥付資金15日內,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撥付地方所屬高校。(二)各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高校應在收到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金的15個工作日內,向畢業生補償學費;對於申請助學貸款代償的畢業生,由學校代替畢業生按照還款協議,向銀行償還其在本校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並將銀行開具的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憑據交寄畢業生本人或其家長。將餘下的資金匯至高校畢業生指定的地址或帳戶。入學前在戶籍所在的縣(市、區)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應征入伍畢業生,在收到代償資金後1個月內,根據與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由學生本人或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次性向銀行償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本息。如應征入伍畢業生補償的學費不足以償還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應征入伍畢業生應繼續按照還款協議,將剩餘部分國家助學貸款償還經銀行。(三)各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定期了解並積極督促戶籍為本縣(市、區)的應征入伍畢業生及時償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本息。第五章管理與監督第十條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隱瞞病史或違法犯罪等行為造成退兵的高校畢業生,取消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資格。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徵兵公室應在接收退兵後15個工作日內將被部隊退回的畢業生的姓名、畢業高校、退兵原因等情況逐級上報至國防部徵兵公室,並按照畢業生原就讀高校的隸屬關系,分別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央部門高校。被部隊退回的高校畢業生,其已補償的學費或代償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金由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徵兵公室收回。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在收回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資金15個工作日內,逐級匯總上繳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收回資金作為下一年度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代償經費。第十一條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人民政府徵兵公室和高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規定要求,對應征入伍畢業生的入伍資格、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情況進行認真審核,不得弄虛作假。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法的規定,安排專人負責,對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第六章附則第十二條經有關部門批准按照學分制收費的高校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畢業生補償學費的總額,按照本法第五條確定的每年的補償標准乘以相應學制計算。第十三條本法由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負責解釋。第十四條本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貳』 應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
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
個人基本信息(由畢業生本人填寫)
姓名
張某某
性別
男
政治面貌
黨員
出生年月
1986年3月
畢業院校
燕山大學里仁學院
隸屬關系
A中央 B地方
學歷
本科
院系班級
機械工程系05級交通運輸2班
所學專業
交通運輸
學號
051113011001
就讀起止時間
2005年9月至2009年7月
公民身份號碼
如實填寫
學校地址及郵編
河北省秦皇島市河北大街438號
本人聯系 電話
如實填寫
入學前戶籍所在 縣(市、區)
不用具體到門牌號
家庭聯系 電話
如實填寫
現家庭地址及郵編
如實填寫
父親姓名及聯系方式
姓名,要求一年之內聯系方式不改變
母親姓名及聯系方式
姓名,要求一年之內聯系方式不改變
其他親屬及聯系方式
姓名,與本人關系,要求一年之內聯系方式不改變
在校期間繳納學費情況(由畢業生本人填寫)
應繳學費總金額(元)40000元
肆萬元整
實際繳納學費總金額(元)40000元
肆萬元整
在校期間實際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情況(由畢業生向經辦銀行確認後填寫)
高校國家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貸款本金(元)
貸款本金(元)
貸款利息(元)
貸款利息(元)
貸款銀行名稱
貸款銀行名稱
貸款銀行地址
貸款銀行地址
貸款銀行還款帳戶
貸款銀行還款帳戶
向本人補償學費方式(只可選擇一種,由畢業生本人填寫):
存入銀行
開戶銀行名稱:
開戶銀行賬號:
開戶銀行地址:
郵局匯款
收款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收款人地址:
郵政編碼:
畢業高校審核情況
財務部門 審核意見
經審查, 同學應繳納學費 元,實際繳納學費 元,實際獲得國家助學貸款 元。
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查意見
經審查,情況屬實。根據《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有關規定,該同學批准入伍服義務兵役後,建議補償學費 元,其中,代償國家助學貸款 元。
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分管校領導 審查意見
上述審查意見屬實。
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批准入伍地縣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意見
同志積極報名應征,經我辦體檢、政審合格,批准入伍服義務兵役,入伍批准書號為: 入伍通知書號為: 。
簽字
單位
公章
聯系
電話:
年 月 日
批准入伍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意見
經審核,同意辦理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手續,建議補償學費 元,其中,代償國家助學貸款 元。
簽字
單位
公章:
聯系
電話:
年 月 日
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意見
經審核,同意辦理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手續,最終核定補償學費 元,其中,代償國家助學貸款 元。
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或備案意見
經審核(備案),同意辦理代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手續,最終核定代償學費和助學貸款 元。
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說明:
1.此表一式兩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備查;另一份供畢業生履行相應審批程序時使用。
2.各高校可自行復印(正反面,A4紙規格)。
『叄』 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1》填錯了怎麼修改
登錄全國徵兵網,點擊對應已報名模塊下方的「學費補償代償」,填寫或修改相關信息後下載相應表格。如果是往年入伍,點擊左側的「往年報名信息」操作。
『肆』 《應征男青年網上報名登記表》,《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在哪
《應征男青年網上報名登記表》
下載地址:http://www.doc88.com/p-6771195019152.html
『伍』 全國徵兵網中的學費補償代償怎麼填寫
1、在校期間繳納學費情況部分的填寫:「應繳學費總金額」指應繳納的學費總金額,不含住宿費、其它雜費等。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請到學校財務處落實後填寫;「實際繳納學費總金額」指已向學校繳納的學費總額。
2、其他部分應該這樣填寫:《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必須從大學生預征報名網站填寫好後下載列印,一式兩份。
3、畢業生登入預征報名網站的「實名注冊」欄填寫個人信息,並在「學信檔案」中核對個人學籍信息,進行實名注冊;畢業生通過預征報名網站,填寫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報名;畢業生在線填寫並列印《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
4、本表共兩頁,第一頁為同學自己填寫,所填內容必須真實有效,第二頁由學校相關部門審核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中「隸屬關系」一欄選根據學校實際隸屬級別填寫;
5、在校期間實際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情況部分的填寫(僅限貸款的畢業生填寫)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銀行名稱」「貸款銀行地址」請到學生資助部門咨詢後填寫;「貸款銀行還款賬戶」指貸款合同上所填寫的賬戶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請按照簽訂的生源地貸款合同填寫相關內容。
6、向本人補償學費方式部分的填寫:向本人補償學費方式需咨詢學校學生自主部門,按其要求填寫;「開戶銀行名稱」要求填寫到具體開戶的銀行名稱,不能只填寫「中國××銀行」,要具體到「支行」、「儲蓄所」或「信用社」。
7、填寫好以上內容後,需依次至學校財務蓋章、學生資助中心蓋章、學校辦公室,再將其中一份表格交至學校留存,一份帶回到當地武裝部、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蓋章後隨入伍通知書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寄至原就讀學校的資助管理中心。
(5)應征入伍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申請表擴展閱讀: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按以下程序申請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1、每年10月15日前,應征報名的高校在校生登錄大學生網上預征報名系統,填寫相關信息,下載列印《應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並提交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2、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對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在校生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條件資格、具體金額及相關信息資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後,在《應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上加蓋公章,提交高校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3、每年12月31日前,高校在校生按照有關規定在高校所在地縣(市、區)參加徵兵體檢政審,被批准入伍的,由高校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向其發放《入伍通知書》,並在《應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上加蓋公章。
4、次年1月15日前,高校所在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將被批准入伍的高校在校生《應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交學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5、地方高校和中央高校應在收到上述材料後10個工作日內,按照隸屬關系,分別報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收到地方高校應征入伍學生的材料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6、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收到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高校報送的材料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和審核工作,確定當年應征入伍高校在校生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的最終名單以及具體金額。
『陸』 全國徵兵網大學生學費補償代償申請表具體怎麼填
1、在校期間繳納學費情況部分的填寫:「應繳學費總金額」指應繳納的學費總金額,不含住宿費、其它雜費等。若有不清楚的地方,請到學校財務處落實後填寫;「實際繳納學費總金額」指已向學校繳納的學費總額。
2、其他部分應該這樣填寫:《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必須從大學生預征報名網站填寫好後下載列印,一式兩份。
3、畢業生登入預征報名網站的「實名注冊」欄填寫個人信息,並在「學信檔案」中核對個人學籍信息,進行實名注冊;畢業生通過預征報名網站,填寫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報名;畢業生在線填寫並列印《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
4、本表共兩頁,第一頁為同學自己填寫,所填內容必須真實有效,第二頁由學校相關部門審核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中「隸屬關系」一欄選根據學校實際隸屬級別填寫;
5、在校期間實際獲得國家助學貸款情況部分的填寫(僅限貸款的畢業生填寫)國家助學貸款:「貸款銀行名稱」「貸款銀行地址」請到學生資助部門咨詢後填寫;
「貸款銀行還款賬戶」指貸款合同上所填寫的賬戶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請按照簽訂的生源地貸款合同填寫相關內容。
6、向本人補償學費方式部分的填寫:向本人補償學費方式需咨詢學校學生自主部門,按其要求填寫;「開戶銀行名稱」要求填寫到具體開戶的銀行名稱,不能只填寫「中國××銀行」,要具體到「支行」、「儲蓄所」或「信用社」。
7、填寫好以上內容後,需依次至學校財務蓋章、學生資助中心蓋章、學校辦公室,再將其中一份表格交至學校留存,一份帶回到當地武裝部、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蓋章後隨入伍通知書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寄至原就讀學校的資助管理中心。
(6)應征入伍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申請表擴展閱讀:
大學生應征義務兵役,按照下列程序申請學費報銷和國家助學貸款:
1、 每年10月15日之前,大學生申請入伍登錄到在線大學生入學系統,填寫相關信息,下載並列印申請表返還學費為應征入伍的大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再提交給大學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2、每年的10月31日,大學的學生被稱為對象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條件和具體數量和相關的信息,那就是,當確認應征入伍的大學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申請表加蓋公章,提交草案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3、每年12月31日前,大學生,按照有關規定在當地縣(市、區)參加徵兵檢查政治小心,批准用於軍事,高校由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入伍通知的發布,以及應征入伍的大學生國家助學貸款學費補償補償申請表,加蓋公章。
4、 明年1月15日之前,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的縣(市、區)大學所在地應發送申請表的原件返還學費應征入伍學生和徵兵通知的副本大學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的學生入學。
5、 地方和中央高校應在收到上述材料後10個工作日內,按所屬分院報送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國家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該完成審核後10個工作日內收到的材料從當地大學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報告備案。
6、國家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中央大學的資助材料後,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歸檔和審計工作,確定入選部隊的大學生享受學費補償的最終名單和國家助學貸款的補償政策以及具體數額。
『柒』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學費填錯了如何修改
點往年報名信息,再點上或下半年應征報名信息,然後右上角有個查看補償代償就可以就修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