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我國現在沒有放開貸款利率下限和存款利率上限
因為經濟主體的籌資渠道狹窄,主要還是通過貸款籌資,放開貸款利率下限。容易形成惡性競爭。同理,我國居民投資渠道也不多,主要還是將錢存在銀行,所以也不能放開存款利率上限。更重要的是,銀行中間業務收入不多,主要是靠存貸利差獲得收入。未來,應該拓寬企業籌資渠道、大力發展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實現投資渠道的多樣化,方可放開限制。
2. 全面放開貸款利率文件
沒有全面放開貸款利率,僅對存款利率不再設置浮動上限。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以進一步降低社會融資成本。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1.5%;其他各檔次貸款及存款基準利率、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相應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保持不變。同時,對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等不再設置存款利率浮動上限,並抓緊完善利率的市場化形成和調控機制,加強央行對利率體系的調控和監督指導,提高貨幣政策傳導效率。自同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以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貨幣信貸平穩適度增長。同時,為加大金融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的正向激勵,對符合標準的金融機構額外降低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3. 貸款利率的管理政策
貸款利率政策是我國信貸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利率是國家調節經濟活動的一個重要杠桿。
(1)法定貸款利率 法定貸款利率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和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各種貸款利率。法定貸款利率一經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變動。法定貸款利率的公布、實施均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
(2)浮動利率浮動利率是指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幅度內,以法定貸款利率為基礎自行確定的貸款利率。它高於或低於法定貸款利率。若高於法定貸款利率稱為利率上浮,低於法定貸款利率稱為利率下浮。利率上浮和下浮的幅度和范圍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規定。
(3)優惠利率 優惠利率,是指發放貸款時所收取的比一般同類貸款利率較低的利率。我國的優惠利率主要適用於按照國家經濟政策需要特別扶持的貸款項目,以及對因客觀條件較差,急需發展而收益較低的一些企業所給予的低息優惠照顧。優惠貸款利率比一般同檔次普通利率要低於一到兩個百分點。
(4)罰息政策及其規定比例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金融機構對客戶的逾期貸款和擠占挪用貸款實行罰息,即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計息幅度、范圍和條件,必須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確定。
4. 為什麼中國先放開貸款利率,而遲遲不敢放
的籌資渠道狹窄,主要還是通過貸款籌資,放開貸款利率...為什麼利率市場化先取消貸款利率下限而不是存款利率...但中國目前實行的是「雙軌制」的利率體系——行政..
5. 試述我國的利率體制改革過程,並解釋為什麼說我國當前的利率市場化改革是一種改革發展的必然
1988年10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關於加強利率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首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利率管理進行了專門規范,初步明確了人民銀行利率管理的主體地位和管理范圍。
1990年人民銀行下發了《利率管理暫行規定》,對人民銀行利率管理的職責范圍進行了全面的界定,並明確了人民銀行各級機構在利率管理中的職責。此時,人民銀行對利率管理的范圍覆蓋了幾乎涉及所有資金價格和對計息規則的管理。
在完善利率管理制度的同時,通過適度擴大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和下放利率浮動權的形式,對利率管理體制改革進行了積極嘗試。
1996年隨著統一的銀行間市場的建立,利率管理體制改革邁上了新台階。金融機構間的批發業務利率逐步放開,人民銀行管理的利率范圍不斷縮小,利率管理種類不斷簡化。
人民銀行針對不同性質資金和不同行業制定的差別利率政策逐步減少,利率管理承擔的財政職能逐步弱化,而對宏觀經濟靈活調控的職能不斷增強。
1998-1999年人民銀行連續三次擴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利率的浮動幅度,並統一了不同期限檔次利率的浮動政策,使金融機構的定價權逐步擴大。
1999年3月2日,人民銀行修訂並下發了《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強調了利率杠桿對國民經濟的調節作用,進一步簡化了利率管理的種類,明確了人民銀行利率管理和金融機構自定利率的范圍。
使利率管理體制改革的成果以規范的形式明確下來。目前,我國利率管理基本上是在該《規定》的框架內進行。
(5)我國為什麼放開貸款利率的政策擴展閱讀
主要缺陷
一、利率形成機上的缺陷
鑒於利率有其特殊性,從理論上講, 它的形成應當是計劃與市場共同作用的結果。這是因為, 利率作為國家實施金融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與經濟杠桿, 要由國家根據經濟發展規劃和貨幣供應狀況進行有計劃的調整, 反映國家的貨幣政策導向。
二、利率構成體繫上的缺陷
由於存在上述缺陷, 因而利率構成尚不完整。表現在一是國家計劃制定的中央銀行基準利率部分佔絕對多數, 專業銀行根據市場資金供求狀況, 圍繞基準利率而自行上下浮動的非基準利率部分佔絕對少數, 或者說, 中央銀行政策允許的、合法的浮動利率貸款極少。
6. 貸款利率的管制放開利弊
剛剛過去的周末央行又拋出大政策自7月20日起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機構貸款利率0.7倍的下限。
因為此次央行放開利率管制意味著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業擁有了自主定價的權利,與客戶協商定價的空間將進一步得到擴大,從好的方面看,有利於採取差異化的定價策略,銀行看似可以從中獲得更大的「收益」,但業內人士卻指出此舉對銀行或許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影響。據悉,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6%,一年期存款利率3%,7折後的貸款利率4.2%和上浮至頂的存款利率3.3%只相差區區0.9個百分點,貸款利率打7折很難覆蓋銀行成本。因此,雖然去年貸款利率已經可以下浮30%,但銀行很少用足這一空間,下浮幅度沒有超過10%以上,可見銀行早已經在按照市場化的原則為貸款定價。
與此同時,對於那些原本就指望著靠息差吃飯的中小銀行,未來的日子可能會更加難過。為了與大銀行競爭,搶奪優質客戶,先天缺乏優勢的中小銀行必須通過「拼低價」的手段來分得一杯羹,而在存款利率不變的情況下,息差就會不斷縮小。銀行業內人士預計,今年銀行業的息差水平必將進一步收窄,可能全面進入「2時代」,而這對於將息差收入作為最主要收入來源的中小商業銀行絕對稱不上是一個「好消息」。
對於未來銀行有可能會出現的「搶客大戰」,不少業內專家也表達了自己的擔憂,惟恐引發惡性競爭。可正所謂鷸蚌相爭,漁翁得利,銀行業內如若真的打響競爭之戰,那最大的受益者無疑就是企業了。可即便同為客戶一方,中小微企業和大型企業所迎接的也將是截然不同的境遇。原本就擁有較強議價能力的大型企業勢必將成為各大銀行爭搶的香餑餑,從而獲得更低的貸款利率。而對於中小微企業而言,日子可能並不會有太大的變化,更有可能面臨貸款利率的不降反升。不少中小企業主表示,小企業在銀行面前的議價能力實在太弱,幾乎拿不到折扣利率貸款,貸款一般都在基準利率以上進行。
不過,也有專家在一片陰霾中替中小微企業看到了一絲曙光。首先是此次央行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也進行了松綁,不再設立上限。此次取消對農信社貸款利率管制意味著明確許可突破4倍限制,將有利覆蓋小微三農貸款風險、改善金融支持。與此同時,由於一些中小銀行因議價能力較弱,無法與大行較量而將市場轉向中小微企業貸款,中小微企業或許能通過與中小銀行「配對」實現雙贏。
在此次取消貸款利率下限管制的政策中,對個人房貸給予了暫不調整的特殊待遇,仍保留7折的下限規定。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不取消個人房貸的利率下限是為了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不過,也有業內人士清醒地指出即使這次取消了個人房貸的下限,銀行也不可能下調目前的房貸利率。的確,與那些中小微企業相比,普通老百姓在銀行面前的議價能力明顯更弱,期待有更多的銀行重視來自個貸客戶的需求。
7. 存貸款基準利率是什麼意思,中央為什麼要下調,能否詳細說明
貸款基準利率是央行(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給商業銀行的存款的指導性利率,是央行用於調節社會經濟和金融體系運轉的貨幣政策之一,商業銀行會根據這個基準利率制定貸款利率,提高基準利率意味著收縮信貸,降低社會流動性,提高信貸成本,緩和經濟發展速度。反之亦然。
下調基準利率就是在市場經濟不好的情況下,央行會下調利率促進市場的資金流動,把經濟帶起來。
(7)我國為什麼放開貸款利率的政策擴展閱讀
2015年6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 ,自2015年6月28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以進一步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其中,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4.8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其他各檔次貸款及存款基準利率、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2015年2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和存款基準利率。央行決定,金融機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5.35%;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5%。
8. 我國利率體制的改革及未來的發展方向
中國利率管理體制改革進程
建國初期,為迅速集中資源、重建經濟,穩定物價,國家對利率進行了嚴格管理,並靈活調整利率水平、實行差別利率,有力地支持了國民經濟的恢復。
文革期間,受對利率認識的局限和左的思想的影響,利息被看作某種資本主義的東西,利率管理也向簡化檔次、降低水平的方向發展,利率在國民經濟中的調控作用不斷弱化,但利率集中管理的體制仍然沒有改變。
1978年以後,隨著經濟建設中心地位的確立,國民經濟管理逐步由實物管理轉向價值管理,調控方式逐步由以指令性計劃為主的直接控制轉向以經濟手段為主的間接調控,利率在國民經濟宏觀調控中的重要性重新顯現出來,利率管理體制也不斷得到完善和發展。
1988年10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下發了《關於加強利率管理工作的暫行規定》,首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利率管理進行了專門規范,初步明確了人民銀行利率管理的主體地位和管理范圍。1990年人民銀行下發了《利率管理暫行規定》,對人民銀行利率管理的職責范圍進行了全面的界定,並明確了人民銀行各級機構在利率管理中的職責。此時,人民銀行對利率管理的范圍覆蓋了幾乎涉及所有資金價格和對計息規則的管理。在完善利率管理制度的同時,通過適度擴大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浮動幅度和下放利率浮動權的形式,對利率管理體制改革進行了積極嘗試。
1996年隨著統一的銀行間市場的建立,利率管理體制改革邁上了新台階。金融機構間的批發業務利率逐步放開,人民銀行管理的利率范圍不斷縮小,利率管理種類不斷簡化;人民銀行針對不同性質資金和不同行業制定的差別利率政策逐步減少,利率管理承擔的財政職能逐步弱化,而對宏觀經濟靈活調控的職能不斷增強。1998-1999年人民銀行連續三次擴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利率的浮動幅度,並統一了不同期限檔次利率的浮動政策,使金融機構的定價權逐步擴大。
1999年3月2日,人民銀行修訂並下發了《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強調了利率杠桿對國民經濟的調節作用,進一步簡化了利率管理的種類,明確了人民銀行利率管理和金融機構自定利率的范圍。使利率管理體制改革的成果以規范的形式明確下來。目前,我國利率管理基本上是在該《規定》的框架內進行。
在外幣利率管理方面,1984年以來,人民銀行授權中國銀行公布境內外幣存貸款利率。2000年,人民銀行改革了外幣利率管理體制,放開了境內外幣貸款利率和300萬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幣)以上的大額存款利率,300萬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幣)以下的小額外幣存款利率由人民銀行對外公布。2002年3月,人民銀行統一了中、外資金融機構外幣利率管理政策。將境內外資金融機構對境內中國居民的小額外幣存款,納入人民銀行現行小額外幣存款利率管理范圍,實現中外資金融機構在外幣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
回顧1996年以來利率管理體制改革的進程,中國人民銀行累計放開、歸並或取消的本、外幣利率管理種類為114種,目前,人民銀行尚管理的本外幣利率種類有34種。今後,隨著金融機構改革和利率市場化的穩步推進,人民銀行將不斷完善利率管理,擴大金融機構的利率定價自主權,並通過人民銀行的間接調控,引導利率進一步發揮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和調控宏觀經濟運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