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積金提取額度多少,能都提取出來嗎
公積金提取的額度是每個月最多可以提1500,以三個月作為起提的標准,沒有辦法一次性全部取出來,其他剩餘的錢只能在下一次三個月之後再進行提取。不過如果不是有需要的話,建議大家不要去動公積金這筆錢,因為住房公積金有著非常廣泛的用途,特別是在你需要貸款買房的時候,這個時候用公積金來貸款的話相對而言會比商業貸款的利息低很多。所以在大家不急需用錢的時候千萬不要去打公積金的主意,讓它作為自己的一筆資產慢慢儲存起來,等到自己有錢買房的時候就會發揮巨大的用處。 如果自己不打算買房的話,那麼裝修或者建造家裡的房子也是可以將公積金取出來的,這筆錢也是讓人非常心動。不過現在很多企業都只給員工購買了五險,並沒有為員工購買一金,所以在有的選的情況下盡量還是選擇那些為員工購買了住房公積金的企業。
提取條件:
1. 償還購買自有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和配偶及共有產權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可同時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在按貸款合同的約定每還本付息滿一年後,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兩次提取時間間隔不少於12個月。職工辦理了按月委託提取業務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
2.已辦理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本市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組合貸款(以下簡稱組合貸款)的借款人、配偶和共有產權的共同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只能優先用於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本息,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未還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銷戶原因提取住房公積金。
3.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如有逾期未能償還本金及利息的,必須在還清拖欠的本息後才能辦理提取。
⑵ 公積金提取條件有啊些、怎麼提取、還有提取額度是多少呢
公積金的提取條件如下:
一、住房消費類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區、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二、非住房消費類
1、離休、退休(退職);
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
4、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滿半年;
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
6、出國、出境定居;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公積金的提取方式:
一、職工以本人銀行卡轉賬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方式」欄選擇「銀行卡轉賬」,填寫賬戶戶名為本人的銀行卡開戶銀行和卡號。經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直接將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支付到指定銀行卡。目前銀行卡轉賬方式只限於有銀聯標志可正常使用的卡(除外資銀行)。
二、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需將資金轉至售房單位的,「提取方式」欄選擇「其他轉賬」,並填寫收款單位名稱(須與購房合同中售房單位一致)、開戶銀行名稱及賬號。經審核符合提取條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支付給收款單位。
公積金提取的額度
住房消費類:
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截止簽訂建、修合同當月後滿一年的賬戶余額;本人賬戶余額超過實際購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2、職工申請辦理住房補貼提取業務的,參照執行,提取額度與住房公積金合並計算。工齡未滿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補貼時,單位應按借款協議書核定提取金額。
3、職工本人賬戶余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二、既有住宅加裝電梯:
1、截止電梯檢驗報告上的製造日期後滿一年的賬戶余額;本人賬戶余額超過該戶實際支付加裝電梯總承包單位的款項,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2、職工申請辦理住房補貼提取業務的,參照執行,提取額度與住房公積金合並計算。工齡未滿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補貼時,單位應按借款協議書核定提取金額。
3、職工本人賬戶余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職工及其配偶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三、償還產權自有的住房貸款本息
1、貸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額截止簽訂購房合同當月的個人賬戶余額,個人賬戶余額超過首付款金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2、還貸期間提取:提取金額為截止最近還款月(以還款憑證記載最近一筆還款的月份為准)的個人賬戶余額,且不得超過上次提取月至最近還款月期間的還本付息額,超過的按實際還本付息額提取。
3、貸款還清提取:提取金額截止貸款還清當月的個人賬戶余額,個人賬戶余額超過還清金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貸款結清後不再提取。
4、職工申請辦理住房補貼提取業務的,參照執行,提取額度與住房公積金合並計算。工齡未滿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補貼時,單位應按借款協議書核定提取金額。
5、職工本人賬戶余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四、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賃住房自住
1、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個人賬戶內的余額。
2、租賃其他住房的,自2016年4月1日起,最高提取額度為每人1000元/月,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限額不超過12個月。
五、購買自住住房
1、截止簽訂購房合同當月後滿一年的賬戶余額;本人賬戶余額超過實際購房支出總額的,按實際支出數提取;
2、職工申請辦理住房補貼提取業務的,參照執行,提取額度與住房公積金合並計算。工齡未滿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補貼時,單位應按借款協議書核定提取金額。
3、職工本人賬戶余額不足上述提取限額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額內按規定申請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述限額。
非住房消費類
1、離休、退休(退職):提取金額為職工當前繳存賬戶所有餘額。
2、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金額為職工當前繳存賬戶所有餘額。
3、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5年:提取金額為職工當前繳存賬戶所有餘額。
4、非本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在本市重新就業滿半年:提取金額為職工當前繳存賬戶所有餘額。
5、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政府部門核發的困難家庭救助證有效期內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均可提取。
6、出國、出境定居:提取金額為職工當前繳存賬戶所有餘額。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金額為職工當前繳存賬戶所有餘額。
⑶ 公積金貸款買房時,公積金的提取額度是多少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發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遭遇突發重大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2、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國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兩年仍未就業,且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5)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男性已滿50周歲、女性已滿45周歲,且家庭生活困難的;
(6)非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離開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籍遷出本市的;
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⑷ 公積金如何提取,貸款後能取多少
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⑸ 濰坊公積金應該如何才可提取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程序
1.財政撥款單位:
申請人提供有關提取依據-------分口負責人初審------營業廳負責人核實------中心主任審批--------財務科匯總報財政局核實撥款----------財務科支付
2.非財政撥款單位:
申請人提供有關提取依據---------營業廳負責人初審-------中心主任審批-------財務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購買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購房合同及發票(看原件留復印件)
b、 離、退休:個人申請,單位證明,離、退休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c、 在職死亡:委託提取人身份證明,提取人單位證明,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建房審批手續(准建證原件及復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有關審批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f、 出境定居: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出境定居證明
g、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個人申請,單位證明
公積金的支取使用:
1、 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變業滿五年的;
5、出國、出境定居的;
6、戶口遷出本市、縣行政區域,遷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
7、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職工其他住房消費。
⑹ 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額度是多少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⑺ 濰坊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材料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 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綁定的銀行賬戶(卡或折)、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並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代為提取的,還須提供委託人簽署的委託書、受託人的身份證。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 須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職工、職工的配偶和子女、職工和配偶雙方父母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積金,須提供與患者之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其他材料如下: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須提供下列材料:
(一)購買商品住房的須提供房管部門認可的購房合同、購房票據,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二)購買二手住房的須提供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三)購買公有住房的須提供公有住房出售明細表、購房票據,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四)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須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補交款發票,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證明;
(五)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須提供房管部門認可的經濟適用房購房證明、購房合同、購房票據,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六)購買人民法院拍賣的罰沒住房或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住房的,須提供法院出具的涉及拍賣成交法律文書、拍賣公司出具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及購房票據;
(七)建造、翻建住房的須提供縣及以上相關職能部門批準的集體土地使用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所在村委會出具的建造、翻建住房證明、購房人為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戶籍證明以及建造、翻建費用票據;
(八)大修住房的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及房屋大修費用的票據。
2、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須提供下列材料:
(一)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根據職工公積金貸款信息辦理;
(二)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或本市以外其他公積金中心辦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首次辦理提取時須提供借款合同、上月還款憑證,後續提取須提供上月還款憑證。
3、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15%的, 須提供當地房管部門出具的無自住住房證明、房屋租賃協議、稅務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發票及家庭工資收入證明。配偶無收入的還須提供戶口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出具的無收入證明,職工單身的須提供提取當月居民戶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記卡。
4、退休(含提前退休)的, 須提供退休證或退休申請審批表。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須提供勞動能力鑒定部門出具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書及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5、調離本市的, 須提供工作調動或解除勞動合同文件、新工作單位聘用合同。
6、失業的, 須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放的就業失業登記證。
7、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1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須提供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8、單位因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無力重組,職工不做分流安排的, 須提供法院等部門的有效法律文件。考取研究生並與原單位解除工作關系的,須提供《入學通知書》和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9、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須提供提取人(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身份證、公證部門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或遺贈公證書、職工死亡證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證明。
10、職工及其配偶和子女、雙方父母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個人負擔醫療費在3萬元以上的, 須提供二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濰坊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費用結算單》或付款憑證、能證明職工與患者親屬關系的戶口簿或其它有效關系證明。
11、職工納入民政部門臨時困難救助范圍的, 須提供所在居委會蓋章的居民臨時救助申請審批表復印件及相關損失證明。
12、職工享受濰坊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⑻ 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可以提取多少
滿足這些條件才能提取
一、購買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以下資料:
1、一年期內的首付款收據(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一年期內的經產權部門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一份。
3、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4、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5、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配偶因該項原因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與購房人之間的配偶關系證明(結婚證或能證明上述關系的戶口簿,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二、購買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以下資料:
1、一年期內並在產權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的《房屋所有權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一年期內交易《契稅完稅憑證》或契稅完稅發票(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契約》(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5、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6、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配偶因該項原因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與購房人之間的配偶關系證明(結婚證或能證明上述關系的戶口簿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三、償還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准備以下資料:
1、提供貸款銀行簽章的貸款余額表。
2、與貸款銀行簽定的《借款合同》(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還款存摺(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5、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6、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配偶因該項原因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與購房人之間的配偶關系證明(結婚證或能證明上述關系的戶口簿,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需以下資料:
1、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帳戶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職工年滿45歲,男職工年滿50歲的,提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文件或《公證書》(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非本地戶口的,提供戶口簿(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到異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異地《長期居住證》或當地派出所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和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證明(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5、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6、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註:辦理前職工的賬戶必須為封存狀態,若未封存,則先由單位經辦人員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後再辦理提取業務。)
五、離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提取住房公積金,准備以下資料:
1、離退休的職工,提供離退休證或人事、勞動部門文件或審批表(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3、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註:辦理前職工的賬戶必須為封存狀態,若未封存,則先由單位經辦人員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後再辦理提取業務。)
六、調離或戶口遷出本行政區提取住房公積金,需以下資料:
1、出具本行政區外戶口簿、戶籍證明或戶口遷出證明(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與原單位脫離勞動關系證明或與本行政區外新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證明(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3、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註:辦理前職工的賬戶必須為封存狀態,若未封存,則先由單位經辦人員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後再辦理提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