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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青島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貸款額度

發布時間: 2021-12-21 10:48:35

❶ 青島公積金貸款最多能貸多少

最多60萬(家庭貸款)請參考以下內容再計算:
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不高於以下計算結果和規定的最低值:
(一)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二)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計算的貸款額度;
(三)按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
(四)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正常繳存賬戶余額、房屋類型、購房金額、貸款年限以及償貸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實際可貸額度以管理處最終核定額度為准。主要根據以下四個條件:
(一)按還貸能力計算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為30%; 「額度計算年限」為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貸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歲,女60歲),額度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二)按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倍數計算貸款額度
1.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5倍計算,同時對賬戶余額設置5000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5000元的,按5000元計算;對申請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貸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20倍計算,同時對賬戶余額設置1萬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2.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認定為准,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正常繳存余額。
(三)按規定比例計算貸款額度
1.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30%);對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房,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20%);二次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60%)。
2.購買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60%(房齡在10年以內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40%;10年以上房齡,房齡每增加五年,首付比例相應提高10%);二次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60%)。再交易住房的房屋總價款,應由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抵押房產進行價值評估,並以評估價值、房屋交易價格相比的較低值確定。
(四)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的最高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貸款繳存條件的,購買新建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購買再交易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35萬元;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請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最高貸款額度的60%,即購買新建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為36萬元、購買再交易住房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為21萬元。
注:貸款額度不高於上述四項計算結果和規定的最低值,以1萬元為起點,按5000元的整數倍確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標准,貸款額度可合並計算)。

❷ 青島公積金最多能貸款多少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由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繳存比例、賬戶余額、購房金額、貸款年限及還貸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實際可貸額度以管理處最終核定額度為准。主要依據以下條件:

貸款額度不高於以下四項計算結果和規定的最低值,以1萬元為起點,按5000元的整數倍確定(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標准,貸款額度可合並計算):

(一)按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

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人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配偶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還貸能力系數×12×額度計算年限:

1、公式中的「還貸能力系數」為30%;

2、公式中的「額度計算年限」為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貸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65歲,女60歲),額度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30年。

(二)按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倍數計算的貸款額度:

1、首次公積金貸款,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5倍計算;二次公積金貸款,按照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10倍計算。貸款額度計算時對賬戶余額設置5000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5000元的,按5000元計算。

對申請符合規定面積標準的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申貸時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的20倍計算,貸款額度計算時對賬戶余額設置1萬元的起點數,賬戶余額低於1萬元的,按1萬元計算。

2、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正常繳存余額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認定為准,非正常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正常繳存余額。

(三)按規定比例計算的貸款額度:

1、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30%)。

2、購買二手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房屋總價款的60%(房齡在10年以內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款的40%;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齡,房齡增加以5年為一檔,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

二手房的房屋總價款,應由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房地產評估機構對抵押房產進行價值評估,並以評估價值、房屋交易價格相比的較低值確定。

(2)青島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貸款額度擴展閱讀

借款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請貸款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條件:

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12個月(即滿365天),申請貸款時賬戶是正常繳存狀態,且在申請貸款的近12個月內,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

(三)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且購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規定要求;新建住房有相當於購房全部價款(不含配套費、裝修費等)30%以上的自籌資金,二手房為40%以上的自籌資金(有房齡要求)

(四)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辦理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及相關手續;

(六)借款申請人購買新建住房的,開發單位須同公積金中心簽訂貸款合作協議;借款申請人購買二手房的,二手房的售房人(即原住房產權人)不得為其配偶;

(七)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須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滿兩年;三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停止受理。

❸ 大家知不知道青島公積金貸款最高能貸多少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

1.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的:

首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首次貸款購買再交易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35萬元。

二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二次貸款購買再交易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30萬元。

2.借款申請人僅本人符合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條件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最高貸款額度的60%

首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為36萬元;首次貸款購買再交易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為21萬元。

二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為30萬元;二次貸款購買再交易住房的,貸款額度最高為18萬元。

❹ 目前青島個人能申請到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是多少還能提高嗎

目前青島市新建住房房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最高貸款額度為35萬。

新建住房、再交易住房房按賬戶余額的15倍計算,賬戶余額不足5000元的按5000計算。單方繳存新建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36萬,再交易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21萬。

雖然一些兄弟城市提高了公積金貸款額度,但青島市由於近年來公積金資金使用率一直處於93%左右的高位運行,目前還暫不具備上調最高貸款額度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