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加妻子名是必須把貸款還清才能加嗎在百度上搜索的全是好幾年前的答案,現在是2016年,政策上
是的,辦理房產證加名字需要貸款還清,才可以辦理。
貸款沒還清,產權抵押銀行,暫時不屬於你們,你們無權辦理加名字。
辦理夫妻住房加名字,只要200元左右手續費,無其他稅費繳納。
㈡ 丈夫在妻子不同意的情況下貸款,妻子需要償還貸款嗎
貸款120萬必須有資產抵押,如果房子是雙方的共同財產,那麼辦理貸款手續的時候,按現在的規定,必須有你的簽字。所以你的問題不成立,如果簽字就是同意,沒有什麼好說的。
㈢ 丈夫個人信用貸款+,妻子要償還嗎
摘要 您好親,丈夫個人網貸,但是借的錢是用於家庭的開支,這種情況下丈夫無力償還,妻子是需要幫忙還的。而丈夫申請的網貸,主要都是用於個人消費,沒有用於家庭開支,這時候妻子是不需要承擔這筆費用的,這些欠款將全部由丈夫個人歸還。
㈣ 如果夫妻雙方貸款買房,主貸方不還款,妻子需要還款嗎
請注意,如果您確定您這邊是「夫妻雙方貸款買房」的話,那麼,作為主貸方的丈夫不還款的話,作為次貸方的妻子是有義務去還款的。如果夫妻雙方均不履行還款義務的話,那麼,您將會受到下列情況:
1、若一次沒有還款,銀行將會經過電話或簡訊的方式通知並提醒你按時還款,同時會產生罰息;
2、若連續三次未還款,銀行客戶經理將進行催收,同樣借款人會被罰息;
3、若逾期還款次數達到六次及以上,銀行會經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權益,這期間你的房產或被凍結;
4、若銀行與借款人協商無果,那麼銀行將經過法律程序對抵押房產進行拍賣。shangeshgh
㈤ 買房子去銀行辦理按揭老婆的名字,我的信用卡需要還清信用卡嗎
買房子去銀行辦理按揭,老婆的名字,你的信用卡需要還清信用卡,如果你們的錢可以把房貸全部按揭完,你的信用卡還有貸款,當然也可以一起還完,如果信用卡刷的太多錢,時間長了也會給很多利息的。
㈥ 老公欠的貸款老婆不知情,老婆需要承擔還款義務嗎
你好,需要看是否是夫妻共同債務,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只有夫妻共同債務才要共同承擔。而夫妻共同債務主要包括:第一、給予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如雙方共同簽名或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的債務。第二、夫妻雙方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第三、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且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負。即使你不知情,如果該筆債務用於家庭日常需要或者債權人有證據能夠證明這筆債務是你們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也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相關法條】《民法典》第1064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㈦ 妻子盜用丈夫身份證辦理貸款 丈夫需要還款嗎
需要啊,如果不還,那麼銀行起訴丈夫,丈夫起訴妻子
㈧ 丈夫借的信用貸款妻子沒花需要償還嗎
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判斷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個人名義借款形成的債務是否需要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關鍵不是看出借對象是誰,而是首先要看該筆債務是否真實,其次要看借款的性質和用途,再次看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是否有「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明確約定,最後要看借款時出借人是否知道借款人夫妻的上述約定。只要借款真實,借款性質和用途合法,借款人夫妻沒有「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約定,或者雖然有此約定而出借人並不知悉,那麼,不管出借人與借款人是什麼關系,該筆借款都應該以借款人夫妻的共同財產來償還
㈨ 丈夫在銀行貸款妻子也簽字了,現在丈夫去世妻子要還款嗎
需要還款,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即便是丈夫去世了,共簽的債務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償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