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積金貸款的程序
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提交住房公積金貸款書面申請書。
初審合格後由管理核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申請人接到《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後,拿著該通知單到指定的評估機構,對將要購買的房屋進行價值評估。
審核辦理擔保手續,簽訂借款合同。
B. 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有哪些
一、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准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 二、初審與評估公積金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 1.借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至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 2.按照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需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 4.按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三、借款申請人等待電話通知 1.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依據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所需材料及有關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對於需要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溝通的,工作人員將通過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系方式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確認。 2.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擔保中心擔保的,在擔保審核通過後,擔保中心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所需交納的擔保服務費;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非擔保中心擔保的,根據不同擔保方式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後,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 1.借款申請人根據電話通知的面簽時間,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所需材料到貸款經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需要繳納評估費及擔保費的借款申請人需先到指定櫃台繳納費用並領取發票。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單據的簽字手續。 五、銀行放款 借款申請人等待銀行放款後到銀行領取借款人相關合同單據。 六、按月還款 借款申請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月進行貸款的償還。
C. 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什麼
所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
D. 公積金貸款辦理程序
1、初審:由住宅資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開始檢查,包含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後,由基地出具《抵押物審閱評價通知單》。
2、評價:申請人持《抵押物審閱評價通知單》到基地指定的評價組織,對所購買的房子價值進行評價。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價。
3、審閱:申請人持評價組織出具的《評價陳述》以及基地申請的初審材料到基地進行貸款審閱。假如合格,基地開具《住宅資金管理基地擔保託付貸款查詢通知單》。
4、處理擔保手續。
5、簽定貸款合同。
6、住宅資金管理基地與受託行簽定託付貸款協議。
7、貸款人直接向住宅資金管理基地提出貸款申請,受託職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搜集貸款人申請材料,一致交住宅資金管理基地審閱、審批。
8、住宅資金管理基地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後,與受託行簽定託付貸款合同。
9、受託行依照託付貸款合同約好,與貸款人別離簽定《住宅公積金託付貸款抵押合同》、《住宅公積金託付貸款質押合同》和《住宅公積金託付貸款確保合同》後,處理貸款手續。
10、受託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售房方在受託行開立的指定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