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蘇州住房公積金最多能貸多少
以下是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相關規定:
1、公積金貸款上限最高45萬。 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年以上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
2、借款人單方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5萬元。
3、具體額度還需遵循以繳定貸原則,實際可貸額度計算公式為: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之和乘以12個月乘以實際可貸年限乘以0.5的申貸系數,最高不可超過45萬。
拓展資料
1、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3、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4、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B. 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蘇州一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1、您買的首套房,首付三成,利率享受優惠,一般是八五折
2、如果是首套貸款購房,住宅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不低於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30%;
3、如果是商業貸款的話,首付3成,貸款7成。如果是公積金貸款,90平以下,90萬內,可首付2成,貸款8成。90平以上或者總價超過90萬,首付3成,貸款7成。外地戶口,必須在蘇州有交社保。
最新的規定是:兩年內累計交滿一年社保就可以了!
望採納!!
C. 蘇州公積金貸款能貸多少額度
蘇州公積金貸款每個人根據條件不同,貸款額度也不相同。
蘇州市公積金貸款執行按個人賬戶余額10倍計算貸款額度,還要按職工還款能力計算貸款額度,按職工還款能力計算貸款額度的公式為:
借款申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之和×35%×12(月)×貸款年限。
(3)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蘇州市新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條件:
1、借款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共同借款申請人,在申請之日前連續按期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且申請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正常繳存狀態;
2、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首次或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
4、購買蘇州市范圍內的新建普通住房,所購住房所屬房地產開發企業已按規定辦理樓盤備案手續;
5、購買住房的首付款不低於規定比例;
6、能夠落實貸款擔保。
D. 蘇州新房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和步驟有哪些
一、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在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並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4、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二、公積金貸款買房申請流程: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2、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望採納!!
E. 蘇州用住房公積金還貸款需要帶什麼材料
蘇州用住房公積金還貸款需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或台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借款合同原件;銀行蓋章的還貸證明(含還款明細、貸款賬號、貸款人身份信息等)原件(還貸證明當年有效);
如申請還貸提取的職工不是借款人,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與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關聯的銀行卡(如尚未辦理關聯或需要變更銀行卡,需提供蘇州大市范圍內工、建、農、中、交、蘇州任一一家銀行發出的本人借記卡)。
(5)蘇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賃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經有權部門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邊緣困難救助對象和特困職工救助對象的;
(八)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下崗失業,且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滿兩年的;
(九)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不在本市或者戶口遷出本市的;
(十)經公積金管委會決定的其他情況。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本條第一款(一)、(五)、(六)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均不得超過當期實際發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