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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創新農戶聯保貸款方式

發布時間: 2021-10-29 22:26:47

Ⅰ 求農戶聯保貸款的優缺點,以及在我國發展不盡如意的原因,越詳細越好。

1、農戶聯保貸款風險太大,由於沒有抵押物,為聯保性質貸款。
2、農戶普遍法律意識淡薄,對擔保所需要承擔的責任意識不強。
3、這個要看農戶養殖或種植什麼了,養殖和種植的不確定性因素太多,比如天災、政策、瘟疫等等,還是一點,風險太大。

Ⅱ 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①大力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 ②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有效擔保品范圍。③探索發展基於訂單與保單的金融工具,提高農村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分散農業信貸風險。④在銀行間市場探索發行涉農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拓寬涉農小企業的融資渠道。⑤改進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方式,提高涉農金融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對符合條件的縣級分支機構合理擴大信貸管理許可權,優化審貸程序,簡化審批手續。推廣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務和農貸信貸員包村服務。

Ⅲ 農戶保證貸款怎麼辦理

一、農戶保證貸款保證人需注意清償能力
實踐中,農戶保證貸款在保證人方面暴露了一些問題,主要就是保證人不具備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其主要成因:
一是保證人在自身借了一定數額的貸款後,又為他人保證借款,或者是先後為多個債務人作保證,所借貸款數額較大,嚴重超過了自身償還和為債務人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
二是保證人為家庭成員或一個利益共同體內的成員作借款保證。
如夫為妻保證、父為子保證、母為子保證、生產經營組和經濟聯合體或單位負責人為內部多個成員保證。這些借款絕大多數是用於同一個生產經營項目,借款人與保證人之間有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關系,當生產或經營出現風險損失時,借款人和保證人將遭受同樣的損失,使借款人和保證人的償債能力同時削弱,甚至完全喪失償債能力。
二、農戶保證貸款保證人的責任承擔問題
由於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承擔單方性、無償性的法律責任,故對保證人盡了義務而債權人怠於行使權利的情況,應該免除保證人一定范圍內的保證責任。即使保證人在貸款合同履行期滿後,向商業銀行提供了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銀行放棄或者怠於行使追償權利而致使該財產不能執行的,保證人也可以請求法院在其提供執行財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保證存續的基礎是保證人對債務人的信任,因而一旦發生債務人變動時,保證人一般不再為該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如果貸款合同發生變更,又未獲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時,保證人也不應為此承擔責任。
在商業銀行與借款人的貸款活動中,常常有協議以新貸還舊貸的情況發生。在此活動中,保證人是否還承擔保證責任呢?基於主合同主要內容變更,保證人不再承擔責任的原理,以新貸償還舊貸屬於主合同變更,保證人除該變更協議知道並應當知道外,不承擔民事責任,但如果舊貸的保證人又為新貸作保的話,那麼保證人的責任不能免除。
三、農戶保證貸款的其他法律問題
保證貸款合同糾紛應當按照《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處理。
1,關於主體問題。保證貸款合同簽訂時應當特別注意保證人的資格問題,《擔保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專門規定了哪些人可以做保證人,哪些人不可以做保證人。一般而言,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主體及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不得擔任保證人。
2,保證合同的簽訂。簽訂保證合同在實踐中大致有下列方式:
保證人與貸款人專門簽訂書面保證合同;保證人在借貸合同上簽字或蓋章表示願意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單獨向貸款人出具書面的保證書。
3,保證人的責任。保證可以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以上就是農戶保證貸款在申請和辦理過程中的幾個注意事項了,正所謂有備無患。了解了這些以後,希望各位農民朋友在辦理農戶保證的貸款的時候,切實注意到以上的幾個問題。讓貸款能夠順利正常的辦理。

Ⅳ 什麼叫農戶聯保貸款

農戶聯保貸款採取「自願聯合、多戶聯保、依約還款、風險共擔」的辦法。 聯保小組的成員相互之間承擔連帶責任,在借款人不能按照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時,聯保小組成員應當代為還款。同時,聯保小組成員有責任協助小組其他成員的貸款申請、使用、管理。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聯保小組成員不得隨意處置用貸款購買的資產,在還清所有貸款的條件下,聯保小組成員可以自願退出聯保小組。經聯保小組成員一致決定,可以開除違反聯保協議的成員,但在開除前應要求借款人還清所欠貸款。聯保小組一致同意承擔被開除成員所欠貸款的,可以在該成員未還清貸款前開除違反聯保協議的成員。 農戶聯保貸款的期限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活動的實際周期確定,一般不超過3年,信用社可以對聯保小組成員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適當優惠,其利率標准不高於中國人民銀行公告的法定活期儲蓄存款利率加1個百分點,具體由信用社縣(市)聯社確定,並報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備案。

Ⅳ 詳細介紹怎樣五戶聯保從銀行貸款,具體需要那些手續和條件

中國信用合作社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推出的小額貸款業務的擔保模式 ,他的特點是無需抵押 ,但是要由5個商戶[或者農戶]之間互相連帶擔保 ,責任是5戶之間連帶的 ,只要有一戶出現信用不良或者相關問題 ,那麼其他4戶都有連帶責任 。具體要求 :這5個用戶的經濟背景經營狀態和還貸實力都相當 ,才符合連聯保條件。 商戶聯保貸款:指五名持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主組成一個聯保小組,不再需要其他擔保,就可以向信用合作社或者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申請貸款,每個商戶的最高貸款額暫為10萬元(部分地區為20萬元)。 農戶聯保貸款:指五名農戶組成一個聯保小組,不再需要其他擔保,就可以信用合作社或者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申請貸款。每個農戶的最高貸款額暫為5萬元。 辦理流程:只需要借款人組成聯保小組或找到擔保人,攜帶身份證,如是商戶還需要攜帶營業執照,一同到開辦小額貸款的網點提出申請並接受調查,審批通過,簽訂完合同後,就可以拿到貸款,最快3天就可以拿到貸 。 這是自美國影響的金融危機以來, 中國政府引導中國金融部門的一個新的信貸政策 ,這對於扶植小商戶[農戶]發展和促進消費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Ⅵ 農村信用社的小組聯保貸款是如何做的

除發放貸款證外,農村信用社還採用國際組織推行的做法——小組聯保的方法。結合國際上的做法,我國對超過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限額,農戶自身又無法提供有效抵押、擔保的由農村信用社採取農戶聯保的方式幫助農戶融通資金,即要求組成3~5戶農戶聯保小組,才能從農村信用社獲得數額較大的貸款。農戶聯保貸款的具體作法為:

首先,是簽訂聯保貸款協議,每個聯保貸款小組成員都要在協議上簽字蓋章,所有參與聯保小組的成員對聯保小組其他成員貸款都要負連帶責任,並接受組員和信用社檢查監督。其次,是每戶簽訂借款合同,確立借款金額、期限,整個貸款一次核定,分次發放。

Ⅶ 怎樣申請農戶聯保貸款

對農戶來講,只要滿足下列條件,都可以申請辦理聯保貸款:居住在農村信用社的營業區域之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資信良好;從事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合法、可靠的經濟來源;有與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需求並提出借款申請;自願簽訂並遵守聯保協議。

申請辦理聯保貸款,必須首先由符合上述條件的3~5戶農戶自願組成聯保小組。聯保小組的這幾個農戶相互之間承擔連帶還款責任,在其中某一個成員無法歸還其貸款時,其他成員有責任代為償還。

一般來講,凡是農戶較大額度的生產和經營貸款,生產有保障、產品有市場、風險可控制的,都可採取農戶聯保的方式。具體貸款用途主要有:種植業、養殖業等農業生產貸款;農機具貸款;小型農田水利設施貸款;圍繞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等貸款;加工、手工、運輸、商業等個體工商戶貸款以及其他貸款。農戶聯保貸款可以一次授信、周轉使用,也可以採取逐筆核貸的辦法

Ⅷ 聯貸聯保模式

聯戶聯保貸款模式的概述
聯戶聯保貸款業務是指銀行對聯戶聯保小組成員發放的貸款業務。聯戶聯戶小組是由同一個專業市場無產權和親屬關系的3戶(含)以上個體工商戶或私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自願組成,成員之間互為貸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聯戶聯保包括個體工商戶聯戶聯保和企業聯戶聯保。
聯戶聯保貸款的作用
聯戶聯保貸款的作用主要有:

1、解決了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貸款難、擔保難的問題。

2、方便快捷的滿足客戶資金需求。
中國商業銀行聯戶聯保貸款的申請條件
個體工商戶聯戶聯保貸款對象為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個體工商戶負責人。

其基本條件如下:

1、具有常住戶口或暫住證。

2、1年以上的專業從業經驗。

3、租賃市場櫃台或其他經營場所1年以上。

4、遵守《商業銀行聯戶聯保約定書》(簡稱《聯保約定書》)。

5、照章納稅無經濟糾紛和無不良信用記錄。

6、從事的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政策規定。

7、年銷售收入200萬元以上。企業聯戶聯保貸款對象為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私營企業和有限責任公司。

其基本條件除應具備上述1至6條所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

1、已年檢的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

2、應主動定期向銀行報送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報表。

3、已年審的《貸款卡》。

4、原則上年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

(一)、申請聯戶聯保貸款額度與期限的規定

1、聯戶聯保小組各成員貸款余額之和不得超過各成員月日均存款(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儲蓄存款和企業存款)總額的5倍。

2、個體工商戶聯戶聯保小組成員每戶貸款額最高10萬元(含10萬元),個體工商戶聯戶聯保小組貸款總額=成員戶數×10萬元。

3、企業聯戶聯保小組成員每戶貸款額最高30萬元(含30萬元),企業聯戶聯保小組貸款總額=成員戶數×30萬元。

4、貸款期限不超過6個月。

(二)、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的資料

個體工商戶聯戶聯保需提交的資料:

1、已年檢營業執照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3、戶口本或暫住證復印件;

4、市場櫃台或其他經營場所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5、單位存款對賬單、個人儲蓄存款折;

6、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7、已婚者應當提供結婚證和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

8、其他財產證明。

企業聯戶聯保成員除提供上述1-5項資料外,還需提供下列資料:

1、已年檢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2、上年度和最近月份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Ⅸ 關於農村聯保貸款有效性分析,真心求助

農戶聯保貸款制度是針對農村小額貸款引進的一種創新型信貸制度。這一制度無需抵押, 以聯保的形式保證了貸款的安全性,對解決農業發展資金瓶頸和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本文以博弈理論為分析框架,闡述了聯保貸款的優勢及其可能的弊端和隱患,提出了相應的政策建議。
一、聯保貸款的博弈分析

農戶作為小額貸款人與金融機構的博弈中,貸款人知道自己的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處於信息優勢地位;金融機構不能確切地了解貸款人的信用狀況,處於信息劣勢地位。根據信息經濟學理論,如果缺乏必要的信息約束與制度約束,擁有信息優勢的貸款人有可能採取機會主義行為,隱瞞對自己不利的信息,或者採取一些有利於自己而損害金融機構利益的行為。金融機構為了甄別違約貸款人和履約貸款人,獲得每個貸款人的真實信用信息以及監督貸款的合理使用方向,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當收集信息的成本和監督成本過大時,便無利可圖。正是這種狀況的持續存在和難以解決,才使得金融機構惜貸、懼貸,連優質貸款人也一起被拒之門外。一方面金融機構有大量存款貸不出去,另一方面優質貸款人無法獲得急需的發展資金,金融資源難以得到充分利用和有效配置,經濟發展受到制約。
聯保貸款制度是一種信息約束機制和制度約束機制的創新。聯保制度的推出,改善了金融機構信息劣勢的處境,改變了貸款人的行為約束,也改變了金融機構和貸款人的最終得益。
聯保貸款的理論優勢可以用博弈論加以解釋,現舉例分析。不妨假設貸款人從金融機構貸款100單位,利率10%(為了計算的方便),貸款人使用資金收益率50%(理論假設)。現分析如下:
在貸款人履約的情況下,金融機構如果採取無聯保策略,金融機構和貸款人的得益為(10,40)。採取聯保策略時(假設3人聯保,其他情況類似),金融機構增加了貸款人信用信息的得益,不妨設為2,即金融機構得益為12;貸款人增加了在金融機構信用信息的得益2和在聯保團體中的加倍的信用得益6,即貸款人的得益為48。在貸款人違約情況下,金融機構如果採取無聯保策略,金融機構和貸款人的得益仍為(-110,140)。採取聯保策略時,因為有聯保人的存在,金融機構得益與貸款人履約時相比變化不大,仍為12;此時貸款人的得益將會有很大變化,因為聯保對各聯保貸款人形成了有效約束。貸款人保持其在聯保小組中的信用以及維持與聯保人的持續良好關系直接關繫到自己的長期生存發展,如果自己違約,則長期生存發展環境將變得惡劣,這對於違約人而言,其損失將遠遠大於從金融機構所得的違約信用貸款,數值難以量化,不妨設其為-1000(表示極大的損失)。整個博弈矩陣可表示如下:

在這樣的支付矩陣下,容易得出,金融機構的「聯保」策略是嚴格優勢策略,金融機構選擇聯保。此時,理性貸款人選擇履約,也就是均衡結果為(12,48)。這樣的情況下,金融機構在利益擴大的同時風險得以有效控制,有動力積極放貸;貸款人因為有聯保人的約束同時也無需抵押品,有動力積極提供有效信用信息,其發展所急需的資金得到解決。出現能高效使用資金的貸款人獲得發展資金、金融機構閑置資金能夠安全貸出的共贏局面,金融約束得以解除,金融資源得到有效利用,經濟發展得以釋放。
在以上的理論分析中,暗含假設是聯保貸款制度能夠對聯保貸款人形成有效約束,而有效約束的形成有賴於金融機構與聯保客戶之間、聯保小組成員相互間的信息完全性。但是實際實施過程中,由於徵信體系不完善、聯保小組間的默契程度不足等原因導致金融機構對聯保小組不能掌握完全信息,所以在有效約束的形成上,存在不可避免的障礙。

二、聯保貸款在實踐中的比較優勢

根據以上的博弈理論分析可以得出,聯保模式是解決目前農村地區農戶貸款難的最優選擇。具體來說,聯保貸款現實的優勢是比較明顯的。
1. 信用識別成本較低。農村金融機構辦理小額貸款時,絕大多數既沒有完善的農戶信用檔案,也沒有足夠的人力對分散在廣大地區的農戶進行詳盡的調查,因此缺乏可供查詢的農戶個人信用資料。再加上金融機構對當地農戶的信譽、生產生活狀況不了解, 又沒有抵押, 沒有辦法客觀地進行客戶信用評價, 無法有效地預防風險。而在聯保模式中,信用識別轉移為農戶之間的行為,由於一個地區的農戶長期生活在一起,彼此之間在信用程度、違約可能等方面較為熟悉。農戶自願選擇、組建貸款小組, 可以使風險較低的借款者相互選擇組成聯保小組,由農戶自己降低了逆向選擇風險, 減少了放款機構篩選客戶的成本。小組成員的互相監督和互相幫助, 又有利於貸款的安全及時回收, 降低了道德風險。
2. 提高了單個農戶的違約成本。王瑋等在對四川、河南130戶農戶民間借款還款情況的調查表明,85.3%的農戶能按時歸還私人借款,14.7%的借款部分歸但有拖欠。融資者良好的信譽和社會關系是一種社會資本,是融資主體對付不確定性的有效緩沖和保障機制,所以融資者非常重視自己的鄰里信用(王瑋、何廣文、於麗先、2007)。在聯保模式中,由於一戶的違約會造成其他農戶在貸款上的損失,如貸款額度的降低、貸款利率的提高等,因此當有違約發生時,違約者會受到來自擔保小組以及鄰里之間的壓力,使其在當地的名譽以及獲得他人信任的能力受到損害,這種壓力比起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更有成效。
3. 分散貸款風險。聯保貸款制度就是針對單一農戶風險承受力低的問題設計的,幾個相互了解或者存在特殊關系的農戶聯合起來組成聯保小組,同進同退,一戶無力還貸,其他成員可以幫助還款。一般情況下,小組所有成員同時陷入不能還貸困境的概率比較小。這樣的設計,可以將個體的信貸風險分攤到小組其他成員身上,為了按期還貸,組員之間會相互監督,相互約束,分擔了金融機構貸款監督責任,提高了貸款的安全性。

三、聯保貸款的潛在問題

從理論上講,聯保貸款制度是可以形成對貸款人的有效約束,降低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進而降低農村金融機構的信貸風險,促進農村信貸的發展,但在實際操作中仍然存在較多潛在引發風險的弊端。
1. 聯保約束的有效性是有條件的。一般情況下,金融機構都假設農戶或商戶對自己的信譽和信用比較重視,認為違約的聯保人最大的損失是信用和信譽損失,無形中將個人失信看作貸款人的違約成本。但是對於生存發展環境本來就很差、信用狀況也很差的貸款人,其違約損失與一般人相比要小,尤其是對於無法更差下去的人,其違約損失更小。如果其從金融機構得到的違約得益足夠大,即大到超過其損失時,聯保小組都可能是潛在違約人,對於這樣的聯保小組,聯保貸款制度無法實施絕對有效的信用約束。
2. 相互承擔連帶責任,容易造成風險推卸。從具體的實施情況來看,多數是需要貸款的幾個人及時成立一個聯保貸款小組,各成員在同一日或相近的幾天內,以聯保的形式取得等額貸款,小組成員作為貸款人的同時也互為擔保人,形成了集借款與擔保人於一身的情形。那麼,一個成員不僅要承擔自己那部分貸款的風險,同時還要承擔數倍於自己貸款的擔保風險。這樣也就引發了一個問題,借款人之間似乎為一種「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關系,貸款也看似風險分散,但實際上由於借款人、聯保人人數眾多並相互擔保,往往形成「互連保」、「連環保」,結果是「誰都要負責,誰也不負責」,人為造成責任推諉和風險隱患,致使貸款形成事實風險,增加收貸難度。

3. 聯保貸款人產業經營的相似性加大了風險集中度。聯保貸款人所處產業相似的狀況也可能引發一些問題。因為在組成聯保小組之時,相互熟悉的聯保貸款人可能都處於同一產業,比如同屬種植業,同屬養殖業,等等。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產業發展狀況良好,多數貸款都能按時償還。但是如果產業的整體發展出現不良狀況,會導致聯保小組所有成員在同一時間內擔負相同的產業風險,無形中加大了風險集中度。一旦產業外部條件發生不利變化,聯保小組成員可能同時喪失還貸能力,聯保約束力便盪然無存。如果所有組員共同拖欠貸款,就會造成金融機構的大量呆壞賬,對金融機構的資產安全將構成較大威脅。
4. 套取多個聯保小組貸款,挪作他用。聯保貸款目的很明確,主要解決客戶的小額貸款需求,不用於大企業經營。但問題是聯保貸款比較容易取得,企業貸款則相當困難。在這種情況下,就容易出現一種不正常的現象:一些工商企業尤其是經營困難的企業,通過正常的渠道難以獲得貸款,但是他們以企業負責人、會計、內部職工等名義,通過聯保貸款方式多筆申請貸款,用於企業生產經營,使聯保貸款用途發生了「變異」。聯保成員之間內部約定,大家貸的款,歸企業使用,同時由企業負責償還。如果企業能按期歸還,便不會危及任何人的利益;一旦企業經營不善,喪失還款能力,實事風險便會隨之產生。從法律層面講,個人是借款主體,其必然要負擔還款義務,至於個人與企業之間則是另一種借貸關系。但在實際上,這些個人會以各種理由推卸償還責任,甚至採取聯合行動,共同抵制還款,在執行難的情況下,遇到此類問題,最終往往損失的是金融機構的貸款。
5. 貸款操作欠嚴密,擔保責任易落空。聯保貸款採用的是公民作為保證人這種方式。公民包括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個人合夥。若保證人為個體工商戶或農村承包經營戶,個人經營的,以個人的財產來衡量其代為清償債務能力並承擔保證責任;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來衡量其代為清償債務能力並承擔保證責任。若保證人為個人合夥,則以合夥財產及其積累加上各合夥人個人財產來衡量其代為清償債務能力並承擔保證責任。在實際操作中,假設我們未嚴格按照規定與擔保人直接見面,而是憑借款人提供的擔保人身份證明和印章辦理手續,那麼,表面上看似乎手續嚴密,實際上擔保人的印章、手印、簽字等全由借款人一手操辦,並未真正落實擔保責任,一旦逾期,極易導致擔而不保,形成風險。
四、政策建議
1. 加大信用識別力度,形成有效約束。基於成本收益的比較,違約成本相對較低的貸款人會傾向於積極貸款並可能故意違約。為了避免這種狀況的出現,一方面,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各種渠道加大對聯保小組成員的信用調查,充分獲取有效信息,防止信息不對稱造成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另一方面可以採取「小額多次」的貸款策略,對聯保小組進行長期動態的信用考察。通過考察將信用小組劃分為幾個級別,對信用級別較高的聯保小組授予更多的貸款次數,並可以政策允許的情況下逐步放寬貸款額度。對於信用級別較低的聯保小組,要嚴格控制小額貸款的次數和額度,使違約人的違約得益盡可能小於其違約損失,使得小額聯保制度對聯保人形成有效約束。
2. 加快徵信系統建設。人民銀行應大力推動農村地區信用體系建設,應主動充分利用地方信息存量,多角度、多層次、動態地挖掘有效的信用信息,逐步建立當地農戶的信用檔案,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減少違約行為的出現,降低金融機構的風險。個人信用記錄的建立和完善將給金融機構的信貸服務提供便利,有效降低其交易成本和信用風險。同時,培養農戶良好的信用習慣也有利於農村地區經濟的長期健康發展。
3. 推進交叉聯保。在聯保小組貸款資格審查時,可以設定同一小組成員不得同時經營相似的農產業,相應降低小組成員經營農產業的相關度,防止聯保貸款風險的過度集中。對產業交叉明顯的小組可以適當提高信貸額度,對交叉不明顯的聯保小組要重點監控記錄,以防外部環境的變化使小組成員集體喪失還貸能力。金融機構應根據本地的實際狀況,盡量將貸款分別授予經營不同農產業的聯保小組,防止各聯保小組產業過度集中,避免市場風險或自然災害間接對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
4. 與產業鏈擔保結合。在農業生產中,農戶為農產業的第一個環節,農產品加工、銷售等各個環節需要有不同的地區性農業企業來承擔。這些農業企業與農戶之間經濟往來頻繁,有牢固的供應鏈,而且相比之下農業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和償貸能力都要強於個體農戶。在此情況下,可以充分利用農戶與農業企業之間的產業鏈關系,由金融機構、聯保小組、農業企業三方簽訂相應的協議,規定責任條款,將小組聯保與產業鏈擔保結合起來,由農業企業加固貸款擔保,提高貸款的安全性。這樣一來,在農戶無力還貸的情況下,可以由農業企業承擔一定的還貸責任,分擔金融機構貸款風險。這樣的安排有利於加深農戶與企業間的聯系,形成雙方聯動和信息共享,提高農業生產的效率,同時農業企業也會自覺監督聯保貸款的使用方向和效率,以防聯保小組集體違約給自己造成損失。而農戶與農業企業間的債權債務問題,可以在產業供應鏈的基礎上方便解決,節省了相應的費用。
5. 加強貸款的跟蹤監控。金融機構應加強對聯保貸款使用方向的跟蹤監控,要求聯保小組定期上報貸款使用和農業生產狀況,金融機構可以安排人員定期對聯保貸款的使用進行實地考察和分析。也可以從與聯保小組在同一農產業鏈條中的各方收集相關信息,側面考察貸款的使用方向。一旦發現套取貸款挪作它用的情況,立即收回聯保貸款並對聯保小組成員實行懲罰,在其信用檔案中進行記錄。
6. 增強操作人員的識別能力,嚴格操作流程。加強對聯保信貸人員的培訓,增強操作人員的業務技能,提高對聯保小組的信用考察、識別能力與技巧,將聯保違約遏制於未發。制定嚴格的聯保貸款授予操作流程與內控制度,要求信貸人員在實際操作中嚴格遵循。在考察聯保小組貸款資格時,應嚴格按照規定,與擔保人直接見面,不能僅憑借款人提供的擔保人身份證明和印章辦理手續,將嚴密的信貸手續落實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