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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貸款風險轉嫁的方式包括

發布時間: 2021-10-30 18:31:57

① 風險貸款的管理策略

由於貸款人面臨的貸款風險種類較大,每一種貸款風險都有可能有多種管理辦法,貸款風險管理因而很復雜。單就貸款的信用風險而言,就需要貸款人和借款雙方共同努力,貸款人只有在貸款有把握收回時才貸,借款人只有在將來能償還貸款時才借。下面僅從貸款人角度,闡述貸款信用風險的迴避、分散、轉嫁、控制和補償策略。 貸款風險的轉嫁策略是指貸款人以某種特定的方式將貸款信用風險轉嫁給他人承擔的一種策略。風險轉嫁策略在風險管理中運用得相當廣泛,它包括保險轉嫁和非保險轉嫁兩種方式。
1)貸款風險的保險轉嫁策略
貸款人通過直接或間接投保的方式,將貸款風險轉嫁給承保人承擔,這種通過保險公司開辦貸款保險轉嫁風險的方式對貸款人來說是非常有效的。但所有貸款都由保險公司進行保險是不現實的,一是因為保險公司沒有全面承保貸款風險的能力,二是因為銀行從來都是而且應該是貸款風險的管理者和保險者。但是這並不等於說貸款風險的保險轉嫁就不可能。
從國內外實踐來看,貸款風險的保險轉嫁途徑有兩條;一是對有些貸款的風險可由借款人或貸款人以向保險人投保的方式轉嫁給保險人,如出口信貸大都有出口信用保險機構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險作支持,國際信貸中的國家風險特別是其中的政治風險也可以由保險人承保;二是借款人將其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面臨的各種可保風險都向保險公司投保,從而使貸款人面臨的貸款風險間接地轉嫁給保險公司,因為貸款風險是借款人面臨的風險轉嫁而來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投保,或以投保作為先決條件,特別是借款人的財產(包括抵押財產和非抵押財產)更應在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保險。
2)貸款風險的非保險轉嫁策略
貸款風險的非保險轉嫁主要是將貸款風險轉嫁給除保險人之外的第三人,通常是指貸款人以保證貸款的方式發放貸款。所謂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一般保證責任或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保證貸款的回收多了保證人這一道安全保障,而且保證人通常都是信用較好的單位或個人,所以保證貸款的安全性比信用貸款要高。但由於保證人通常是以其信譽為借款人提供保證的,當借款人不能履行債務時,一旦保證人也不能或不願履行保證責任,對貸款人來說等於是貸款風險沒有轉嫁出去,所以保證貸款的安全性較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要低。
這些年來,保證貸款(過去人們通常將保證貸款稱為擔保貸款或信用擔保貸款)在中國銀行貸款中所佔的比重越來越高,但保證貸款的安全性並不很高,保證貸款存在很多問題,如草率保證,「人情保證」,「連環保證」;保證人無代償債務能力或有代償債務能力而不願履行保證義務,甚至連三歲娃娃也成了保證人,等等。所以,需要花大力氣提高保證貸款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4、貸款風險的控制策略貸款風險的控制策略是指貸款人在貸前、貸時和貸後採取相應措施,防止或減少貸款信用風險損失的策略。從這個意義上說,風險控制包括了風險分散和風險轉嫁。除了風險分散和風險轉嫁之外,貸款信用風險的控制還有其他許多措施,其中主要有以下幾種:
1)建立健全審貸分離制度,提高貸款決策水平
2)推廣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提高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加強貸後檢查工作,積極清收不良貸款 對貸款人來說,貸款信用風險只可能減少,不可能消除,貸款人必須承擔一定的風險損失。所謂風險補償,就是指貸款人以自身的財力來承擔未來可能發生的保險損失的一種策略。風險補償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自擔風險,即貸款人在風險損失發生時,將損失直接攤入成本或沖減資本金;另一種是自保風險,即貸款人根據對一定時期風險損失的測算,通過建立貸款呆帳准備金以補償貸款呆帳損失。

② 風險控制的方式有哪些其順序是什麼

風險控制的方式:風險承擔、風險規避、風險轉移、風險轉換、風險對沖、風險補償。
其順序是:

1.風險承擔
風險承擔是企業對風險承受度之內的風險,在權衡成本效益之後,不準備採取控制措施降低風險或者減輕損失的策略。
集團或子公司採取風險承受的策略,或者是因為這是比較經濟的策略,或者是因為沒有其他備選方法(比如降低、規避或分擔)。採用風險承受時,管理層需考慮所有的方案,即如果沒有其他備選方案,管理層需確定已對所有可能的規避、降低或分擔方法進行分析來決定承受風險。
在考慮做出風險應對的過程中,管理層需要評估各種風險控制措施的成本,及風險發生可能性和影響程度降低所帶來的收益,選擇一種風險應對策略。
2. 風險規避
風險規避是企業對超出風險承受度的風險,通過放棄或者停止與該風險相關的業務活動以避免和減輕損失的策略。
採用風險規避的目的是,預期出現不利後果時,一並化解風險。比如集團可以認為某個投資項目的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很大而又不能承受也不能採取措施降低,集團則可以選擇退出投資項目,或則勒令子公司退出投資項目,從而規避風險。
3.風險轉移
風險轉移是企業通過合同或非合同的方式將風險轉嫁給另一個人或單位的一種風險管理策略。
一般說來,風險轉移的方式可以分為財務型非保險轉移和財務型保險轉移。
財務型非保險轉移是指通過訂立經濟合同,將風險以及與風險有關的財務結果轉移給別人。常見的財務型非保險風險轉移有租賃、互助保證、基金制度等等。
財務型保險轉移是指通過訂立保險合同,將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保險人)。個體在面臨風險的時候,可以向保險人交納一定的保險費,將風險轉移。一旦預期風險發生並且造成了損失,則保險人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責任范圍之內進行經濟賠償。由於保險存在著許多優點,所以通過保險來轉移風險是最常見的風險管理方式;
4. 風險轉換
風險轉換是指通過一些特殊手段,將一種風險轉換成另一種或幾種 其他風險,使得轉換後的風險更容易管理,或者獲得額外盈利的風險管理策略。
風險轉換策略的典型應用就是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是指一種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在一定期間內依據約定條件可以轉換為股票(通常為普通股)的公司債券。在持有該債券時,面臨的主要風險有可轉換債券發行失敗風險、股票上市失敗風險、可轉換債券到期不能轉股的風險、轉股後每股收益、凈資產收益率攤薄的風險及可轉換債券價格波動風險等,當該債券成功轉換為普通股票後,持有者面臨的風險轉換為股票價格波動風險、股票套牢風險等,並且可能帶來一定盈利;
5. 風險對沖
風險對沖有兩種解釋,一種是通過承擔多種相關風險,使這些相關風險之間產生對沖關系以降低這些風險大小的管理策略;另一種解釋是指通過投資或購買與標的資產收益波動負相關的某種資產或衍生產品,來沖銷標的資產潛在的風險損失的一種風險管理策略。比較典型的例子就是套期保值業務和期權交易業務;
6. 風險補償
風險補償是指在事前(損失發生以前)對承擔風險措施制定必要的補償機制,以增加個人或單位承擔風險的信心和勇氣。
通常來說,對於那些無法通過風險對沖、風險轉換或風險轉移進行管理,而且又無法規避、不得不承擔的風險,可以採取這種風險補償策略。比較典型的應用是在市場營銷對營銷人員考核激勵的補償機制。例如,公司派小張開拓西北新市場,按照公司當前以業績為導向的銷售考核方式,小張很難完成銷售任務,因此獲得獎金的概率很小,工作積極性也不高,於是銷售總監單獨為他制定一條補償方案:假如小張未能完成銷售任務,但只要每月比上月有20%的增長,就能夠獲得額外獎金。這樣一來,小張的工作積極性就高多了,這就是一種典型的風險補償策略;
7. 風險控制
風險控制是企業在權衡成本。

③ 不屬於商業銀行轉移風險方法的有什麼

不屬於商業銀行轉移風險方法有擔保、抵押、對同一借款人規定限額。屬於商業銀行轉移風險方法有保險、套期交易、互換。
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是指商業銀行通過風險識別、風險估價、風險評估和風險處理等環節,預防、迴避、分散或轉移經營中的風險,從而減少或避免經濟損失,保證經營資金安全的行為。風險管理是商業銀行管理的另一項重要工作。
風險處理是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第四個環節,具體包括風險預防、風險規避、風險分散、風險轉嫁、風險抑制和風險補償:
1、風險預防,是指對風險設置各層預防線的辦法。商業銀行抵禦風險的最終防線是保持充足的自有資本。
因此,要達到風險預防的目的,更重要的是加強商業銀行內部管理,主動調整風險資產結構,使之隨時與資本狀況相適應。此外,在資產份額中保持一定的准備金也能起到良好的風險防範作用。平時分期提取專項的風險補償金,如風險基金和壞賬准備金等,以補償將來可能出現的損失。
2、風險規避,是指對風險明顯的經營活動所採取的避重就輕的處理方式。一是決策時,事先預測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影響程度,對超過商業銀行風險承受能力、難以掌控的活動予以迴避;如對於風險較大、難以控制的貸款,必須規避和拒絕;資產結構短期化,以降低流動性風險和利率風險;債權互換揚長避短,趨利避害;外匯業務,努力保持硬通貨債權、軟通貨債務,規避匯率變化帶來的風險。二是實施方案過程中,發現不利的情況時,及時中止或調整方案。
3、風險分散,包括隨機分散和有效分散。
隨機分散是指單純依靠資產組合中每種資產數量的增加來分散風險,每種資產的選取是隨機的。在業務發展正常的條件下,利用擴大業務規模來分散風險。
有效分散是指運用資產組合理論和有關的模型對各種資產進行分析,根據各自的風險、收益特性和相互關系來實現風險、收益最優組合。商業銀行風險分散的具體做法有:資產種類的風險分散、客戶種類的風險分散、投資工具種類的風險分散、貨幣種類的風險分散、國別種類的風險分散。
4、風險轉嫁,是商業銀行通過保險、簽訂合同、轉包等形式把風險部分或者全部轉嫁給其他單位,但同時往往需要付出一定代價,如履約保證金、手續費、收益分成等。轉移風險形式主要有:購買保險;簽訂遠期合同;開展期貨交易;轉包等。
5、風險抑制,是指商業銀行承擔風險之後,要加強對風險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爭取在損失發生之前阻止情況惡化或提前採取措施減少風險造成的損失。風險抑制常用於信用貸款過程,主要方法為:發現借款人財務出現困難,立即停止對客戶新增貸款,盡力收回已發放貸款;追加擔保人和擔保金額;追加資產抵押等。
6、風險補償,是指商業銀行用資本、利潤、抵押品拍賣收入等資金補償其在某種風險上遭受的損失。

④ 抵押物風險應該如何進行轉嫁

抵押貸款,使商品資產、票據、有價證券等提前轉化為貨幣資金,對加速貨幣資金的周轉,刺激生產和流通,且對貸款客戶的約束力及銀企經濟效益,較之信用貸款大大提高,是當前銀行業普遍採用且風險最小的貸款方式。但在參與貸款清收中發現,銀行與抵押人設定的抵押權,經常與抵押人與承租人設定的租賃權經常產生法律沖突,銀行陷入貸款客戶設置的法律陷阱,導致銀行優先受償權難以實現,貸款風險產生。
抵押權與租賃權沖突的,主要有三種情形,一種是貸款前已租賃而未告知銀行,誤導銀行放貸;二是貸款後租賃,取得巨額租金後,金蟬脫殼,懸空貸款;三是貸款後,為套取巨額租金,倒簽租賃合同,規避法律。均具有租期長,租金數額大,抵押人逃匿或無其他資產償債的特徵。當法院拍賣抵押物時,承租人與法院及銀行形成強烈對抗,往往引起群體事件,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及和諧,抵押權無法實現,抵押貸款成了新的貸款高風險區。抵押人及承租人之所以有恃無恐,是因為法律有隙可鑽:
一、抵押登記前已租賃的,租賃合同有效。《擔保法》第48條規定:「抵押人將已租賃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5條對此做了更為具體的說明,規定:「抵押人將已租賃的財產抵押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抵押物的受讓人繼續有效」。《物權法》第190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租賃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無法對抗租賃權,即「買賣不破租賃」。但租賃權的長期存在,抵押權形同虛設:一是承租人可主張優先購買權,二是抵押物拍賣難度加大,很少有買受人願意購買租賃多年來的資產;三是抵押物的價值大打折扣。
二、抵押登記後租賃的,租賃合同抵押其限內有效,失效部分損失應當賠償。《物權法》第190條規定:「抵押權設立後抵押財產租賃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應該說與銀行的抵押權不相沖突,雖然承租人也知道,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後租賃的,租賃合同對於受讓人沒有約束力,即抵押人行使抵押權時,租賃合同失效。承租人自有對抗的理由,一是承租人是善意,不知道租賃的資產設定了抵押;二是有償承租,合同失效則租金返還及損失賠償,天經地義;三是租賃人逃匿或無其他資產,死豬不怕開水燙。承租人訴求不能得到滿足時,將矛盾轉嫁銀行,誓死不交出承租資產,任何人奈何不了。
三、惡意串通無法查證,只能按有效處理。由於沒有建立《租賃合同》的登記制度,銀行無法查清租賃合同簽署時間的真實性。一旦出租人與承租人惡意串通,倒簽合同,即將合同簽訂日期提前到抵押登記之前,並輔之假租金收據,形成履約事實,同樣以法律明確規定「抵押前簽訂的租賃合同有效」對抗抵押權,銀行及至法院都無法否定租賃合同的效力。既然法律有明確規定,且銀行相對於承租人來說,是「強者」,一旦形成大的爭執糾紛,政府及銀行管理有關部門只能出面讓銀行妥協,法院也無可奈何,強制執行不了,只能「刀槍入庫」,中止執行。或者被迫承諾將抵押資產拍賣款,先退租金、補償損失給承租人,餘下交銀行抵債,然而,所剩無幾,不僅優先受償權喪失了,且貸款本金都難於收回。
由此可知,承租人的對抗力量足以消滅抵押權,承租人與銀行的強烈對抗,導致抵押權的實現困難重重。不僅影響抵押權實行程序的進行,且必然影響抵押物的變價價格,一旦沖突產生,銀行即落入租賃人或租賃人與承租人合謀設下的陷井。為此,防範貸款抵押權與租賃權沖突的風險迫在眉睫。
一、嚴格貸前「三查」制度,並建立科學的風險防範和預警機制,特別是貸前針對性地進行租賃權專項調查,做好相關調查筆錄。抵押人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署《保證書》,保證其沒有在貸款前簽訂租賃合同,並明確作出的虛假陳述將承擔的法律後果。為將來實施防範風險措施、追究責任准備證據。
二、經常性進行貸後巡查,及時發現其經營狀況變化,確保其沒有將抵押物被租賃。貸後檢查人員,要充分利用現代化證據收集工具,收集固定視聽資料,掌握一切影響貸款安全的動向;若發現貸後租賃的,及時制止,首先書面告知承租人其資產抵押情況及抵押物租賃的合同效力,告知抵押物租賃不得超過抵押期限的法律規定,為將來行使抵押權掃清障礙若發現貸前租賃的;其次,要求抵押人停止其降低抵押價值的租賃行為,督促當面簽訂中止或者重新簽訂不長於抵押期限的《租賃合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否則,立即停止發放餘下貸款,並提前收回貸款。
三、對於貸前租賃且作出虛假陳述的,經查證核實,認定其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詐騙銀行的貸款行為,構成貸款詐騙罪。及時向公安機關提起刑事控訴,請求公安機關以立案偵查,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於貸後簽訂租賃合同的,銀行在行使抵押權時,先與承租人協商,協商不成,立即起訴抵押人與承租人,請求法院確定其合同超過抵押期限的部分無效,判決確定賠償責任人及金額,避免承租人與銀行的直接對抗與沖突。以法院判決對抗抵消其租賃權,保障其抵押權的實現。
五、對於倒簽合同的,應收集證人證言及視聽資料,揭露真相,確定實際承租的時間,起訴法院確認其倒簽的合同無效;如果查明是抵押人與承租人合謀逃債的,承租人則構成詐騙罪共犯,只有承租人面臨刑事追究時,才可能會明哲保身,說出真相,放棄租賃權的對抗,掃清抵押權實現的障礙。

⑤ 共同保險所體現的風險轉嫁方式是屬於什麼從風險轉嫁方式看

共同保險是風險的第一次轉嫁,共同保險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共同承保同一標的的同一危險、同一保險事故,而且保險 金額不超過保險標的的價值。

⑥ 從風險轉嫁方式看共同保險所體現的風險轉嫁方式屬於哪一種風險轉嫁

共同保險是指保險人將其所承保的風險和責任部分或全部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一種保險,屬於風險的第二次轉嫁.

⑦ 外匯風險的轉嫁方法有哪些

方法:
(1)採取貨幣保值措施
由於外匯風險產生於貨幣匯率,即貨幣對外價值的變動,因此,可主動採取各種措施對貨幣保值,以消除風險。一般可通過遠期外匯交易、掉期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外匯期權交易達到貨幣保值的目的。遠期外匯交易廣泛應用於進出口貿易、國際短期投資和借款中的貨幣保值;掉期交易常用於短期投資或短期借貸業務的外匯風險防範;外匯期權交易在避免外匯風險方面比遠期外匯交易和外匯期貨交易顯然更為靈活,但其成本也較高。
除上述幾種外匯交易之外,還可利用貨幣市場保值、超前或滯後收付外匯、貨幣保值條款等方法達到貨幣保值目的。
(2)貨幣互換交易
貨幣互換交易((currency swap),適用於中長期借貸或籌資業務的外匯風險轉移。較常見的為固定利率的兩種貨幣的債務互換(debt swap)。這種交易是兩個獨立的籌資者,利用各自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籌資的相對優勢,以固定利率籌措到一筆到期日和計息方法相同,但幣種不同的資金,然後,通過中介人(通常是銀行)簽訂貨幣互換協議,調換所借債務的貨幣種類,按期以對方借進的貨幣還本付息。貨幣互換一般以即期匯率為基礎,兩種互換貨幣之間存在的利差,則按利息平價原理,由資金借入利率較低者向資金借入利率較高者定期貼補。進行貨幣互換交易的目的是避免外匯風險,降低籌資成本。

⑧ 簡述銀行如何進行風險轉移

呵呵,擔保公司擔保貸款,貸款風險轉移給擔保公司。現在銀行車貸、小企業貸款等風險權重較高的資產全部要擔保公司。房貸、大企業貸款風險較少,採用房產抵押、廠房抵押或企業互保的方式控制風險。

⑨ 風險轉移較為常見的方式有哪幾種

風險轉移(credit risk transfer,CRT)是指金融機構,一般是指商業銀行通過使用各種金融工具把信用風險轉移到其他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隨著市場的發展,非金融機構也可能進入信用風險轉移市場進行交易,但就市場現狀看,信用風險轉移市場的參與機構還主要是各種金融機構。主要的市場參與者包括商業銀行、各種機構投資者和證券公司在信用風險轉移市場中,那些把信用風險轉移出去的機構稱為信用風險轉出者(也就是保護購買者、風險出售者或被保險者),那些接受信用風險的機構稱為信用風險接受者(也就是保護出售者、風險購買者或保證人),主要的信用風險轉移工具包括貸款銷售、資產證券化以及近年來發展迅速的信用衍生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