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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北京2018年公積金貸款政策

發布時間: 2021-11-05 07:38:28

Ⅰ 北京公積金有哪些新政策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幾個重磅政策。其中的《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關於落實放管服、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住房公積金歸集服務水平的通知》將徹底改變未來市管公積金的提取和貸款。這些政策將從2018年9月17日正式施行

以下內容引用於:北京日報新媒體

Ⅱ 北京目前的公積金政策是什麼

北京公積金新政解讀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十九次全體會議批准,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了貸款政策。本次政策調整自2018年9月17日施行。在2018年9月17日前已提交貸款申請或已完成網簽的,仍按調整前政策執行。


一、調整思路:

1、堅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性屬性,重點支持購買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個人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

2、差別化貸款,更公平,細化首付款比例要求;

3、從調整貸款年限、還款額度和擔保方式三方面,提高風險防範;

4、優化貸款管理流程,精簡貸款申請材料、瘦身貸款檔案、貸款還款可就近辦理。


二、 重要變化:

1、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認房又認貸」,且「認貸」指全國范圍內

購房家庭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包括商貸、公積金貸)且在本市無住房的,按首套房貸款政策辦理;凡不屬於首套房情形,被核定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貸款政策辦理。被核定為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貸款,且如果是在外地的購房貸款記錄,也會被認定為有貸款記錄的。


2、普宅首付35%起,二套非普宅首付80%起

參照現行商貸政策,調整了首付比例。即購買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首套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對購買共有產權房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購買普通住房且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80%。為體現對低收入家庭的政策支持,對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20%。

註:組合貸的首付比例不會因此提高,原本組合貸也是就高原則,即商貸那邊的首付比例比公積金貸款高的話,那麼就按照商貸來定首付比例。而此次公積金貸和商貸的首付比例看齊後,首付比例都一樣,沒有就高原則了,首付比例和原來的一樣。


3、貸款額度,每繳存一年公積金可貸10萬元

實施差別化貸款政策,貸款額度與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年限掛鉤,即公積金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年限不夠1整年的,按1整年計算,可貸額度不等高於120萬元,同時還下調了二套房貸款貸款額度,由80萬元下調為60萬元。

註:如果借款申請人為已婚的,核算貸款額度以夫妻雙方中繳存年限較長的一方計算。

政策點評: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是落實國家「租購並舉」的政策,不鼓勵年輕人剛工作就購買住房,有了一定積累後再買房。


4、貸款期限不高於65歲,月均還款額不能高於月收入60%

貸款期限調整為原則上不得高於65周歲。如借款申請人為已婚的,貸款期限以夫妻雙方中較長的一方計算。此次公積金貸款還調整了月還款額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月均還款額不高於借款申請人月收入60%的標准,確定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限。

政策點評:目前公積金貸款的主力家庭為80後和90後,70後的較少,60後的更是比較少見,所以貸款年限的調整對購房家庭影響不大。而調整月還款額則更能夠真實反映借款申請人的償債能力,減少借款申請人的還貸壓力。


5、東、西城戶籍買郊區房貸款額度可上浮20萬

夫妻雙方均為東、西城區戶籍,購買城六區(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台、石景山)以外的首套住房,貸款額度可上浮20萬元,如果僅一方是東、西城區戶口,則上浮10萬元。


6、精簡貸款申請資料、檔案材料

申請貸款不用交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時,只需要留存購房合同原件(不方便提供原件的,提供復印件)、《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原件。其餘的戶口本、身份證等貸款申請資料經核驗後,留存電子影像檔案。不再需要提交紙質的復印件了。

審核通過後,借款申請人與管理中心簽訂的借款合同,也由原來的四份減少到三份,分別由借款申請人、受託辦理貸款的銀行和管理中心各留存一份。

註:借款人在辦理還款類業務及變更扣款賬戶時,可根據需要至管理中心下屬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及郊區管理部就近辦理。


Ⅲ 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目前都有哪些

新政施行後,2019年1月3日若個人前來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那麼購房合同、首付發票、契稅發票、准建手續等證明材料上的日期,也必須是在2017年1月3日之後才符合規定,可申請辦理。

由於2018年住房公積金使用需求激增,全年提取、貸款資金投放近20億元,個貸率達80%以上,現金存量嚴重不足。經2018年最後兩個月調研摸底,2019年貸款需求超過20億元,遠超預期投放規模。

以前企業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就可辦理最高50萬貸款,資金風險很大。現在如果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夠3萬元,比如只有1.5萬元的話,按照12倍計算,最多隻能貸款18萬元,且必須要有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擔保,極大限度確保了資金安全。

(3)北京2018年公積金貸款政策擴展閱讀: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五)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Ⅳ 新政之後公積金貸款可以貸多少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十九次全體會議批准,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了貸款政策。本次政策調整自2018年9月17日施行。在2018年9月17日前已提交貸款申請或已完成網簽的,仍按調整前政策執行。


一、調整思路:

1、堅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性屬性,重點支持購買首套住房且首次使用個人購房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

2、差別化貸款,更公平,細化首付款比例要求;

3、從調整貸款年限、還款額度和擔保方式三方面,提高風險防範;

4、優化貸款管理流程,精簡貸款申請材料、瘦身貸款檔案、貸款還款可就近辦理。


二、 重要變化:

1、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認房又認貸」,且「認貸」指全國范圍內

購房家庭名下無住房貸款記錄(包括商貸、公積金貸)且在本市無住房的,按首套房貸款政策辦理;凡不屬於首套房情形,被核定為是二套房的,按二套房貸款政策辦理。被核定為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貸款,且如果是在外地的購房貸款記錄,也會被認定為有貸款記錄的。


2、普宅首付35%起,二套非普宅首付80%起

參照現行商貸政策,調整了首付比例。即購買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5%,首套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對購買共有產權房等政策性住房的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購買普通住房且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80%。為體現對低收入家庭的政策支持,對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20%。

註:組合貸的首付比例不會因此提高,原本組合貸也是就高原則,即商貸那邊的首付比例比公積金貸款高的話,那麼就按照商貸來定首付比例。而此次公積金貸和商貸的首付比例看齊後,首付比例都一樣,沒有就高原則了,首付比例和原來的一樣。


3、貸款額度,每繳存一年公積金可貸10萬元

實施差別化貸款政策,貸款額度與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年限掛鉤,即公積金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年限不夠1整年的,按1整年計算,可貸額度不等高於120萬元,同時還下調了二套房貸款貸款額度,由80萬元下調為60萬元。

註:如果借款申請人為已婚的,核算貸款額度以夫妻雙方中繳存年限較長的一方計算。

政策點評: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是落實國家「租購並舉」的政策,不鼓勵年輕人剛工作就購買住房,有了一定積累後再買房。


4、貸款期限不高於65歲,月均還款額不能高於月收入60%

貸款期限調整為原則上不得高於65周歲。如借款申請人為已婚的,貸款期限以夫妻雙方中較長的一方計算。此次公積金貸款還調整了月還款額按等額本息還款法計算的月均還款額不高於借款申請人月收入60%的標准,確定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限。

政策點評:目前公積金貸款的主力家庭為80後和90後,70後的較少,60後的更是比較少見,所以貸款年限的調整對購房家庭影響不大。而調整月還款額則更能夠真實反映借款申請人的償債能力,減少借款申請人的還貸壓力。


5、東、西城戶籍買郊區房貸款額度可上浮20萬

夫妻雙方均為東、西城區戶籍,購買城六區(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台、石景山)以外的首套住房,貸款額度可上浮20萬元,如果僅一方是東、西城區戶口,則上浮10萬元。


6、精簡貸款申請資料、檔案材料

申請貸款不用交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受理公積金貸款申請時,只需要留存購房合同原件(不方便提供原件的,提供復印件)、《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原件。其餘的戶口本、身份證等貸款申請資料經核驗後,留存電子影像檔案。不再需要提交紙質的復印件了。

審核通過後,借款申請人與管理中心簽訂的借款合同,也由原來的四份減少到三份,分別由借款申請人、受託辦理貸款的銀行和管理中心各留存一份。

註:借款人在辦理還款類業務及變更扣款賬戶時,可根據需要至管理中心下屬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及郊區管理部就近辦理。



Ⅳ 18年住房公積金有什麼政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十八條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條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並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以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緩繳。

(5)北京2018年公積金貸款政策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Ⅵ 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最多能貸多少

繳納滿一年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看你繳納的基數是多少,也就是公積金賬戶余額乘以10,就是你的貸款額度,首套最多貸款70%,如果貸款基數不夠,有的公積金賬戶是可以充錢的。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滿足的條件:
職工本人為公積金貸款申請人,配偶應當為共同申請人;父母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為共同申請人。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職工購買的住房有其他權利人的,職工不能以該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
職工購買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住宅類)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在申請當月之前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補繳的月份不計入此6個月),且申請時屬於正常繳存狀態;(共同申請人參與額度計算的,也同樣需要滿足上述條件。如果不滿足以上條件,只能作為共同申請人,但不參與額度計算)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申請人的父母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父母雙方均應當在本市未發生公積金貸款或者已經還清公積金貸款;
3.申請人和參與計算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的共同申請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狀況良好;
4.申請人已按規定支付購房首付款;
5.申請人提供符合本規定要求的擔保;
6.貸款申請符合國家、省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積金管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
1)職工家庭購買首套90平米以下(含90平米)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20%;
2)購買首套90平米以上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30%;
3)購買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4)如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的,需同時符合商業銀行的信貸政策。
說明:貸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房產套數按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房產套數最多的家庭為計算基礎,最後以貸款申請人家庭中住房套數最多的家庭認定現有住房套數(家庭的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和未成年子女)。

Ⅶ 2018年住房公積金政策

國務院法制辦公《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1、公積金繳存比例有限制

當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每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會按你的上年工資核定你的繳費基數,然後再根據你的繳費基數由企業和個人分別承擔費用。

2、10年未用者較高可提10萬元

繳存10年(含)以上未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可在裝修自住住房時,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較高提取額度為10萬元。

3、繳存3個月可支取公積金

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無需租金發票、稅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4、提前退休不能提公積金

辦理離退休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並注銷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但辦理提前退休養老或內退的職工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5、貸款都有較高限額

公積金貸款都有較高限額,全國各地的限額標准不一樣。

6、公積金可「借用」

給未婚成年子女購買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可不為共同購買人,也可以繳存人的名義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7、公積金可當低保用

住房公積金可以享受城市低保,職工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以上,且符合享受居民較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經公積金*審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8、自由職業者擬可繳公積金

將來,自由職業者等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繳存住房公積金,並享受公積金貸款等權益;公積金繳存職工可以提取賬戶內的公積金,用於支付自主住房物業費。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