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積金貸款後怎麼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首先告訴大家,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我們先來看看有哪些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
1、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2、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1年所還的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3、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
4、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
5、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後,憑借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即可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存量房買賣契約》(或《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和《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憑證》(交易資金為房屋成交價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❷ 公積金貸款怎麼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想要提取公積金可以用購房合同或者是房屋裝修等合同來提取公積金。
❸ 詳解公積金新政 鄭州公積金提取指南
7月23日,河南省住建廳網站發布消息,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河南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鄭州中心支行三單位聯合發出《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 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公積金使用力度,力爭到2015年底,全省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達到70%,結余資金比2014年底減少180億元。
(2)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3)兩年內的購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權證二者任選一項。提供購房合同的,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第2、4、16頁內容一份。提供房屋所有權證的,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發證機關簽章頁、產權信息頁、發證日期頁各一份。
(4)兩年內的購房發票或者契稅完稅憑證二者任選一項(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提取金額不足的,購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以提取其本人的住房公積金。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8-12,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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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個人在河南辦理公積金貸款,最多能貸到多少額度
單筆貸款最高金額同時按以下三個條件核定:
1、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最高貸款限額
夫妻雙方均在省直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正常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購買鄭州市區內住房、首次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60萬元;其他情況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統一不超過40萬元。
2、嚴格按照繳存余額規定的倍數發放個人貸款
貸款金額不超過繳存余額的規定倍數:根據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確定單筆貸款金額。單筆貸款金額應小於或等於繳存余額乘以相應倍數的積。夫妻雙方均在省直公積金正常連續繳存6個月以上的,繳存賬戶余額為夫妻雙方余額之和(不含近6期內一次性補繳金額,單身或配偶未在省直公積金中心繳存及繳存不滿6個月的,取借款人繳存賬戶余額);此次申請貸款前6個月未辦理櫃面提取業務的,繳存余額不足1萬元時,按1萬元認定,其他情況按實際余額認定。貸款申請前6個月在櫃面辦理過提取業務的,按實際余額認定。繳存時間不滿1年的,倍數值為15,繳存時間超過1年的,每超過1年倍數值增加1。異地貸款依據繳存地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認定繳存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
3、月還款額度不超過家庭收入的60%。
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單筆最高貸款額度以1、3兩個條件核定。
其他有關規定
1、對首付款來源、借款人家庭已有住房數量、借款人信用資質和購房合同真實性等情況加強實質性審核。
2、徵信查詢有貸款記錄已結清,鄭州市房地產管理局房屋查詢無此套住房的,需提供買賣合同。
3、對於非鄭州市戶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住房,再次購買180平方米以下(不含180平方米)的住房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
本通知自2016年10月15日起實行,未涉及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仍按原規定執行。
❺ 河南省償還個人自住房貸款提取公積金的流程是什麼
一、所需資料
1.償還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
提供提取人身份證。
2.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或非省直住房公積金中心貸款
提供提取人身份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二手房二手房提供《房屋產權證》、《契稅證》)、借款合同和貸款銀行(或其他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加蓋印章的個人還款明細。
3.提前結清住房貸款
提供提取人身份證、一年內的結清手續、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二手房提供《房屋產權證》、《契稅證》)、借款合同、貸款銀行(或其他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加蓋印章的個人還款明細。
二、其他規定
(一)符合上述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填寫《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印鑒章。職工本人攜帶身份證和公積金龍卡原件親自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經中心核查其身份證信息與中心管理系統內職工信息一致,《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可不加蓋單位印鑒章。職工本人不能親自辦理申請代辦的,同時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加蓋單位印鑒章。
(二)上述證明材料只需提供原件。
(三)償還個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職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一年(本次提取時間距上次提取時間滿12個月)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額不得超過上次提取至本次提取已歸還本息額(以個人還款明細為准),累計提取不得超過償還貸款本息總額。
(四)同時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需徵得被提取人的書面同意。
(五)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職工償還個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所需資料外,還應提供證明提取人與借款人關系的有效證件、借款人身份證。
(六)繳存職工償還個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所需資料中的「個人還款明細」應包括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號、貸款金額、貸款年限等內容,顯示已歸還貸款本息額。
(七)職工償還個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購房合同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二手房提供《房屋產權證》、《契稅證》)和借款合同在中心登記備案後,再次提取時,可只提供提取人身份證、貸款銀行(或其他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加蓋印章的個人還款明細。
(八)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時,住房公積金龍卡應處於正常狀態。
(九)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處於凍結狀態的,在凍結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十)參加省直住房公積金對沖還貸的職工,在對沖還貸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
(十一)住房公積金提取辦理時間:每周一至周五全天(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每月28日以後不再辦理提取審批業務。
以上內容來自於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網站。(1)
引用資料
償還個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