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積金全部提取後貸款條件
浙江省直住房公積金中心10月30日發出通知,自10月31日起,對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進行調整,職工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在申請貸款時已經連續繳存一年以上的,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所以說,目前你的情況還達不到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目前其他地區已開始執行連繳6個月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建議你再等等。
『貳』 公積金如何提取,貸款後能取多少
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叄』 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提取年限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遷出本市的;
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肆』 公積金貸款怎麼提取
1、首先,需要本人提供個人的真實身份證及其復印件,而且,需要根據支取住房公積金的不同目的,分別提供不同的、相應的證明材料,之後需要到所在的單位領取並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注意要加蓋單位預留印鑒以保證有效性。
2、第二步,要拿著我們上邊所提到的證件、申請書和相應的證明材料,去職工當初公積金繳存開戶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
3、第三步,經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之後,確認你的情況是否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確定所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是真實並且合法的。
4、假如你所提供的文件不完整的話,就需要盡快申請補齊;假如你的申請條件符合、個人情況填寫正確,並且身份也屬實的話,公積金管理中心就會准許你的提取要求,並告知你到相應的銀行去辦理支付手續;
假如你不具備申請條件的話,公積金管理中心也是會通知你的,並且還會在通知里告知你無法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具體原因。一般情況下,在你提出申請支取住房公積金的需求之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你申請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審核完成的,並且會把結果盡快通知給你。
5、經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審核你的申請,並且通過審核的話,你需要提供指定銀行的個人儲蓄賬號。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之後就會辦理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手續。
6、當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完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手續之後,會把你所申請支取的金額劃入你所提供的賬戶中。而之後你只要自己到銀行,拿著銀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積金了。
『伍』 公積金一次性提取條件2015年初
符合規定的可以取出來,提取公積金,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和規定、分別提供相應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後提取,如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須提供經單位蓋章的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及以下證明材料: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購買一手樓的,首次提取時,提供購房合同(或預售契約)、購房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購買二手樓的,首次提取時,提供房地產權證、契稅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征地補償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的,首次提取時,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發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時,提供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用地證明(或房地產權證)、鎮(鄉)以上規劃部門同意建房的批文、購買建築材料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產權證、購買建築材料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地產權證、修繕費用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時,提供租賃合同(指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離休、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市級以上醫院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簽證和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一份。
(9)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戶口遷出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0)失業(或下崗)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失業(或下崗)12個月以上的,提供失業證(或下崗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1)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提供職工死亡證明、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法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陸』 2015公積金怎麼提取,國管公積金貸款政策全文
繼北京公積金上調貸款額度後,國家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再次發文,將國管公積金個貸政策進行調整。其中,借款申請人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調整為120萬。同時,對於曾經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北京購房時繳存時間可以根據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政策全文:
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建金〔2014〕148號)精神,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作用和互助作用,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發〔2014〕45號),並結合中央國家機關實際,現就調整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以下簡稱貸款)政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在保證繳存職工提取的前提下,優先滿足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需求。借款申請人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20萬元,購買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仍為80萬元。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具體額度按照《關於加強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差別化管理的通知》綜合確定。
二、貸款額度不再依據個人信用等級上浮。
三、對於曾經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北京繳存不滿規定繳存時間的,職工可以提供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經審核確認屬實的,繳存時間可以根據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四、對於中央國家機關因公派駐外地,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北京戶籍職工,在北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工作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等相關材料申請貸款。
五、取消由開發商或售房單位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和房產抵押擔保方式1.5‰的擔保服務。
六、本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以往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繼北京市管公積金上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後,國管公積金中心也下發通知,購買政策房或套型面積在90平米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上調至120萬元。新政同樣是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
此次國管公積金與市管公積金的政策調整類似。在貸款額度方面,借款申請人購買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20萬元,購買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仍為80萬元。
據悉,貸款額度不再依據個人信用等級上浮。同時,國管公積金中心也規定,對於曾經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北京繳存不滿規定繳存時間的,職工可以提供原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經審核確認屬實的,繳存時間可以根據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對於中央國家機關因公派駐外地,在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北京戶籍職工,在北京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工作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等相關材料申請貸款。
不過,與市管公積金取消新建商品房評估費不同的是,此次國管公積金中心表示,取消由開發商或售房單位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和房產抵押擔保方式1.5‰的擔保服務費
『柒』 有公積金貸款,提取公積金余額,需要什麼手續。
提取流程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二)委託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託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三)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託提取住房業務。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託他人代辦。
貸款銀行為除建設銀行以外其他銀行的申請人,必須先到單位開戶的相關銀行網點辦理公積金聯名卡,並與公積金賬戶關聯(激活)後,方可辦理此業務。
(7)公積金貸款提取條件2015年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2002年3月24日,國務院公布並開始施行的修改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對住房公積金的適用范圍、機構及其職責、繳存、提取、使用、監督、罰則等作出了相關規定。
2002年5月13日,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國發〔1998〕23號),對管理條例進行了進一步的說明和補充,並要求建設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檢查《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本通知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國務院報告。
2010年11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等部門發布《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住房公積金的發放和領用作出了更多說明與規范。
2015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費存職工的合法權益;
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通知明確了租房提取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同時通知還就提取額度,租房提取的條件,提取審核效率等問題作出了更多規范與說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積金
『捌』 如何提取住房公積金 公積金提取條件和手續流程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如下:
1、提出申請:
職工憑提取證明材料,向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對符合提取條件的向職工出具加蓋公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2、等待通知:
職工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本人住房公積金卡及相關證明材料,到中心相關分支機構辦理提取審批。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3、辦理提取手續:
審核通過,攜相關材料到對應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下:
1、一手房提取: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2、二手房提取:
(1)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職工配偶住公積金提取,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3、職工因購買公有住宅樓房首次公積金提取:
(1)單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收據的原件及復印件;
(8)公積金貸款提取條件2015年擴展閱讀:
2015年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為保障住房公積金繳費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機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通知明確了租房提取條件: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同時通知還就提取額度,租房提取的條件,提取審核效率等問題作出了更多規范與說明。
網路-公積金提取
『玖』 2015年住房公積金提取新政策怎麼能全部提取
住房公積金可以全部取出來嗎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申請支取住房公積金。
1.符合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離退休手續的職工。
應提供的有效證明材料①離退休文件復印件或離退休證。②身份證復印件.③支取(申請書。
2.職工在職期間去世,由繼承人或遺贈人領取。
應提供的有效證明材料:①死亡證明.②單位出具的繼承人證明。③領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④支取申請書。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本單位簽訂了終止勞動關系合同的職工。
應提供的有效證明材料:①與本單位簽訂的終止勞動合同關系合同①身份證復印件③支取申請書。
4購買自住住房的職工。
在購房合同簽訂一年內持下列有效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①購房合同②首次交款憑據③身份證復印件④支取申請書(夫妻雙方支取須持結婚證)。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職工。
城鎮職工應提供的證明材料:①土地使用證書(近三年內發放) ②身份證復印件③支取申請書(夫妻雙方支取須持結婚證)。
家在農村建房的職工應提供的證明材料①村委會、鄉土地所及所在縣級土地局出具的證明②身份證復印件①支取申請書。
6.為償還購房貸款的職工。
支取住房公積金的有效證明材料:①貸款合同原件②貸款憑證原件⑦身份證復印件①支取申請書(夫妻雙方支取須持結婚證)。
7.出國定居的職工。
應提供的支取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材料:①出國定居的有效證明材料②單位出具的出國定居證明⑦身份證復印件④支取申請書。
8.職工調動工作根據建金管[2005]5號文件第十二條之規定,職工調入另一設區城市工作,調入單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帳戶設立手續後,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應當向原來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的賬號證明及個人要求轉帳的申請。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調出單位核實後,辦理變更登記和賬產轉移手續;原賬屍已經封存的,可直接辦理轉移手續,原則上採取轉賬方式,不能轉帳的,也可以電匯或者信匯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調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將職工賬戶暫時封存。
職工在本地區范圍在調動工作只能辦理帳戶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