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武漢市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貸款對象和條件
(一)貸款對象
凡在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統稱「管理中心」)按規定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開戶時間距貸款申請時間滿180天,繳存賬戶狀態正常,按月連續繳存時間滿6個月,不含補繳)及以上的職工,在購買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
你的情況符合貸款條件。
(一)貸款額度與比例
1、一手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比例: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所購房屋總價的70%(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的可放寬至80%);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一手房且符合武漢市職工家庭現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最高貸款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40%。
2、二手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比例: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貸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為三個等級,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內的,貸款最高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內的,貸款最高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6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內的,貸款最高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50%。其中房屋總價的認定以房屋評估價格、實際成交價格和交易計稅價格中的最低價格為准;第二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二手房且符合武漢市職工家庭現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最高貸款比例不超過房屋總價的40%。
3、商貸轉公積金貸款額度與比例:商貸轉公積金貸款額度不得超過剩餘的商貸金額,同時不得超過上述關於一、二手房貸款額度與比例的規定。
(二)貸款額度計算公式
1、不高於按照貸款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45%×12個月×貸款期限;
2、不高於按照公積金繳存時間和繳存余額綜合確定的貸款額度
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配偶公積金繳存余額)×20倍×繳存時間系數。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繳存余額之和不足1萬元按1萬元計算(繳存時間系數詳見下表),公積金繳存賬戶必須為正常繳存賬戶。
借款人繳存時間 繳存時間系數
6≤繳存時間≤12(月) 0.7
12<繳存時間≤24(月) 1
24<繳存時間≤36(月) 1.2
36<繳存時間≤60(月) 1.5
繳存時間>60(月) 2
你的貸款額度1=480元÷12%*45%*12*30=648000;
貸款額度2=10000元*20*0.7=140000.
如果貸款額度取最小值,你只能貸14萬。
2. 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哪
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該是江漢油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武漢辦事處。
江漢油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武漢辦事處
地址:東湖高新開發區大學園路18號
員工辦理公積金提取或者貸款應該在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辦理。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3. 武漢公積金貸款怎麼辦理
武漢公積金貸款基本條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記錄良好,符合公積金貸款審核標准;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實購房行為,且除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外,該購房行為一般發生在一年以內;所購住房權屬清晰、手續合法齊全且無法律糾紛;
5、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6、同意以所購住房進行貸款抵押,或以國債、銀行定期存單、有價證券等管理中心認可的方式提供擔保。
武漢一手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
第一步 貸款咨詢
借款申請人向管理中心的受託銀行進行貸款咨詢,領取《一手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料夾》,按要求填寫完畢,並連同以下資料一同提交受託銀行;
第二步 提交申請
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
經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不低於房屋總價20%的首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貸款銀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第三步 貸款受理、銀行初審
受託銀行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面談,審核其提交的申請資料;
查詢並列印借款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審核夫妻雙方個人信用情況、房貸情況;
受託銀行通過房產部門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詢」;
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貸前試算,根據試算結果和還貸能力,與借款人商議確定貸款額度、期限、利率以及還款方式;
受託銀行在公積金系統中進行初審,初審未通過的,及時通知借款人並告知原因。
第四步 簽訂合同
貸款初審通過後,受託銀行與借款申請人、購房人面簽借款(抵押)合同,並填寫房產抵押登記等相關貸款資料。
第五步 抵押登記、銀行復審
受託銀行到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
受託銀行對借款申請人的全套資料進行復審。
第六步 管理中心終審、貸款發放
管理中心對受託銀行復審通過的貸款資料進行終審,終審通過後,由管理中心通過受託銀行將貸款資金以轉賬方式直接劃入售房單位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