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土地證抵押在銀行可以借出來用下嗎
不可以,需要結清貸款後才能。
貸款結清手續:
1、當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可以到貸款機構辦理《房屋他項權證》以及《貸款結清證明》。在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撤銷抵押;
2、辦理房屋抵押注銷業務時需要填寫一份《抵押注銷申請表》,提供由貸款機構給予借款人的《貸款結清證明》,以及本人需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兩證同時交原件)或《抵押證明》;
3、到房產局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4、帶他項權證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房管局會在所有權證上蓋章(表示按揭已經還清)。
② 有土地證及房產證,可以抵押給銀行貸款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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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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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可以用土地證抵押貸款的銀行有哪些
一般情況下工、農、中、建各大銀行都可以辦理土地證抵押貸款。
土地證抵押貸款流程
1、到當地評估機構評估土地價值;
2、到銀行申請土地證抵押貸款,並填寫申請表格;
3、銀行工作人員審批借款人提交的資料,並到當地參觀抵押的土地;
4、銀行審批通過,發放貸款。
5、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還款。
用土地證抵押貸款,所需的資料包括土地證原件、土地證權屬證明、抵押人夫妻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注意事項:首先一點:土地得是出讓的。
第一,先得找到銀行同意給你土地抵押貸款;
第二,得到土地評估單位做抵押土地評估,一般土地局都能有或掛靠一個;
第三,拿著評估報告去土地科做抵押登記,合格後,給你出具「土地他項權利證」;
第四,拿著這個「他項權利證」到銀行辦理貸款事宜,得有抵押合同和最高限額貸款合同。都簽字蓋章後,就等款了。
④ 怎樣用土地證抵押貸款
首先一點:土地得是出讓的。
第一,先得找到銀行同意給你土地抵押貸款;第二,得到土地評估單位做抵押土地評估,一般土地局都能有或掛靠一個;第三,拿著評估報告去土地科做抵押登記,合格後,給你出具「土地他項權利證」;第四,拿著這個「他項權利證」到銀行辦理貸款事宜,得有抵押合同和最高限額貸款合同。都簽字蓋章後,就等款了。
至於辦什麼時用到什麼資料,到時候就會告訴你。
關鍵是銀行有人,得同意給你貸款。土地局事實上從業務這個角度不麻煩,不過也得有人最好,要不也不好辦。
我們單位辦這些時,我總是跟去的。所以知情。
⑤ 土地證可以貸款嗎
一、可以貸款的,你說的土地證應該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它在《房地產管理法》中有明確規定,所購得的商品房應該具備「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即土地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證。
二、你說的貸款其實是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是房地產公司融資取得貸款的主要方式之一,開發商通過自有資金獲取開發土地的使用權後,就可以把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獲取貸款資金,再把這筆資金投入開發建設,通過商品房預售回籠資金,歸還貸款。
三、前置條件:
1、抵押登記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其他類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2、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村企業集體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批准登記之日起生效。未經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土地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土地使用權亦不能作為抵押財產進行處置。
(5)海峽銀行土地證抵押貸款擴展閱讀:
其它相關同一宗地多次抵押時,以收到抵押登記申請先後為序辦理登記。
十、抵押合同發生變更的,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重新簽訂抵押合同,並在簽訂後十五日內,持有關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十一、抵押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抵押人和抵押權人自解除或終止抵押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有關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十二、按規定的時間提出抵押設定、變更、注銷登記申請的,土地管理部門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
⑥ 請問土地證能貸款嗎
可以的。
土地證抵押貸款流程:
1、到當地評估機構評估房屋價值;
2、到銀行申請土地證抵押貸款,並填寫申請表格;
3、銀行工作人員審批借錢方提交的資料,並到當地參觀抵押的房屋;
4、銀行審批經過,發放貸款。
5、借錢方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還款。
土地證抵押貸款手續:
用土地證抵押貸款,所需的資料包括土地證原件、土地證權屬證實、抵押人夫妻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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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程序
1、房屋轉讓連同土地使用權轉移,需提交房屋買賣協議、房照、原土地使用證。
2、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記需提交土地和規劃部門建房批件。
4、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
5、買賣分宗、繼承、贈與分宗須雙方共同到局辦理。
6、委託代辦除提交上述資料外,還須提供委託人簽名蓋章的委託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