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積金斷了,還能貸款嗎
單位、個人應繳未繳的公積金和單位漏繳的職工個人公積金都可以進行補繳。但是斷繳三次以上,即使補繳也不算連續繳存,會影響到你的市屬公積金貸款。
要填寫兩份,都要加蓋單位公章。
3)轉賬支票(需與《住房公積金補繳書》金額一致)
4)《進賬單》一式兩欄(國管需)
5)繳存單位出具的補繳情況說明書(國管需)
注意:補繳市屬公積金的職工,沒有在《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中列明補繳原因的,還應提交一份補繳說明。
2.辦理流程:
1)單位經辦人辦理補繳
持以上材料到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
2)由公積金管理部門對材料進行審核。
3)確認補繳後,交給單位辦理人一份蓋章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書》。
4)銀行把轉賬支票上的錢劃走後就表示補繳成功。
三、公積金補繳後,怎麼貸款?
公積金補繳之後再申請貸款,需要比正常繳存的借款人多提交一些材料:單位說明、所屬管理部出具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
公積金補繳後怎麼申請公積金貸款?
1.所需特殊材料:
單位說明
所屬管理部出具證明
勞動合同
社保繳納證明
2.由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應該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3.公積金貸款的流程是:銀行面簽——初審——簽借款合同——放款。
注意:公積金斷繳只能通過單位進行補繳,個人是無法辦理補繳的。如果你是因為換工作引起的斷繳,則要看新單位是否願意為你辦理公積金補繳。
資料來源: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
⑵ 因換工作公積金貸款斷了怎麼辦
因換工作公積金貸款斷了,只要你每月往貸款卡里存錢,按時還款即可。
一、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二、公積金貸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公積金最高貸款從今年7月1日由40萬調整到60萬。最高貸款年限30年。
⑶ 辭職了公積金斷了房貸怎麼辦
如果用戶申請的商業貸款,辭職了公積金斷交,並不會影響到房貸。而用戶正在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斷交了則會直接影響到審核結果。當然,公積金貸款已經放款了,公積金斷交或者是賬戶封存,都不會影響到已經放款的公積金貸款。
因此,用戶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期間,一定不要讓公積金斷交,一旦斷交會直接導致審核不通過。
⑷ 買房時是公積金貸款,後來公積金斷了怎麼辦,有影響么
公積金斷交是可以補交的,沒有影響。
一、由銀行網點直接辦理的補繳業務 1、單位為全部職工補繳 ⑴正常匯繳後的補繳。單位辦理一個月或數個月整體欠繳的補繳業務的,需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 ⑵首次匯繳前的補繳。單位辦理自設立至首次匯繳前住房公積金補繳,且補繳時段在6個月以內(含6個月)的,需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並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或單位設立的批准文件。 以上補繳業務由銀行網點受理後按「單位補繳」業務處理,並在電腦系統備注欄中註明補繳月份。 2、單位為個別職工補繳 個人補繳在6個月以內(含6個月)或個人一次性補繳金額在10000元以內(含10000元)的,按下列業務流程操作。 ⑴漏繳的補繳。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並提供與補繳月份相對應的勞動合同、人事調動通知單或工資發放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⑵少繳的補繳。對應月份已匯繳過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原則上不予辦理個人補繳。因計算錯誤等原因確需補繳的,應提供職工工資清單及單位補繳說明。 二、須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準的補繳業務 1、單位為全部職工補繳 單位辦理自設立至首次匯繳前住房公積金補繳,且補繳時段超過6個月(不含6個月)的,需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並提供單位《營業執照副本》或單位設立的批准文件,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准後通知銀行受理網點辦理補繳。 2、單位為個別職工補繳 個人補繳月份超過6個月(不含6個月)或個人一次性補繳金額超過10000元(不含10000元)的,應由單位提供職工工資清單、補繳說明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住房公積金個人補繳匯總核准表》(附),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准後通知銀行受理網點辦理補繳。 三、核准程序 屬銀行網點直接辦理補繳業務的,經辦人員應嚴格按照業務操作流程辦理。 屬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準的,由管理機構職能科室負責受理。核准程序為:科室經辦人初審,科室負責人復核,報分管主任批准後方可辦理。
⑸ 公積金貸款斷交了要怎麼辦
公積金貸款之後,現在公積金斷交了,沒有什麼影響,每月按時還款即可,仍然享受公積金貸款的利率優惠。
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一)借款申請人咨詢
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辦部門進行住房公積金貸款咨詢,准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
(二)借款申請人至貸款經辦部門辦理初審及相關評估
1.借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至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
2.按照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借款申請人需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在信用評估《授權書》上簽字。
3.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列印相關單據,並告知借款申請人如何辦理下一步手續。
4.按規定需要對借款申請人所購房屋進行評估的,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同時向借款申請人開具《抵押物評估通知單》,借款申請人或委託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三)借款申請人等待電話通知
1.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依據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貸款所需材料及有關機構的評估結果進行復審,對於需要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溝通的,工作人員將通過借款申請人提供的聯系方式與借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確認。
2.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擔保中心擔保的,在擔保審核通過後,擔保中心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需要攜帶的資料及所需交納的擔保服務費;對於借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非擔保中心擔保的,根據不同擔保方式辦理完畢相關手續後,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將通知借款申請人辦理貸款相關合同簽字手續的時間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請人在相關合同上簽字
1.借款申請人根據電話通知的面簽時間,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簽所需材料到貸款經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需要繳納評估費及擔保費的借款申請人需先到指定櫃台繳納費用並領取發票。
2.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關合同單據的簽字手續。
(五)銀行放款
借款申請人等待銀行放款後到銀行領取借款人相關合同單據。
(六)按月還款
借款申請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月進行貸款的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