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後男方一方用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配屬於共同財產嗎
婚後夫妻雙方的收入包括公積金都屬於婚後共有財產,所以就算離婚也是可以分的一半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公積金貸款離婚可以怎麼分擴展閱讀
案例:
汪女士和章先生結婚後在北京購買了一套經濟適用房。由於章先生經濟上比較困難,30萬元的首付款都是汪女士支付的。因為汪女士不具有購買北京市經濟適用房的資格,故房產證辦在了章先生的名下。現在汪女士起訴離婚,要求法院將房產判歸自己所有。章先生同意離婚,但表示房子是自己的,因為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自己的名字。
法院認為,雖然汪女士支付了房子全部首付款,但是把房子登記在章先生名下是在以自己的行為表示個人財產出資對對方的贈與,所以涉案房屋按雙方共同共有財產處理。
婚後購房,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出資的,如果房子在自己名下,如果支付的是全部首付款,先按份處理後再按共同共有處理;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按個人財產處理。如果房子在雙方或對方名下,那個人財產出資行為視為對對方的贈與,整個房子按共同財產處理。
⑵ 離婚時公積金貸款怎麼分割
對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就購房所辦理的公積金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是應當用夫妻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無法償還的,應當協議約定如何償還,具體的償還方式可以協商一致決定。如果無法協商一致,可以起訴到法院,通過訴訟離婚。法院如果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則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 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 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⑶ 離婚後買房公積金貸款能分開嗎
離婚後住房公積金貸款夫妻平等分割。婚後的工資福利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管哪一方用公積金買房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支出,離婚時按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均等分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⑷ 婚後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的話怎麼分
婚後公積金貸款買房,如果離婚的話應該怎麼分,因為你們兩個人在婚後用公積金貸款買的房子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你們兩個人要離婚應該把你的公積金那一塊歸你自己所有,剩下的房產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
⑸ 婚前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怎麼分割
婚前公積金貸款買房的話,這個離婚要分割房產的話,這要看個人對房產的貢獻了,一般情況下是會評分的。
⑹ 婚後公積金貸款買房,離婚的話怎麼分
如果你們有財產公證的話,那婚前財產是不需要索賠的,如果沒有的話,那你們如果協議離婚,所有的財產可以由你們自由決定分配,如果不是協議離婚的話那就是財產對半分了~
⑺ 離婚公積金貸款如何分割問題
可以
夫妻婚姻感情實在無法挽回,共同貸款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原則上是均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