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異地貸款買房了,住房公積金如何申請提取
戶口不在本地,如果離職,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准備資料:
首先要准備原單位離職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
詳細原因:
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本人攜帶單位離職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你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總結:住房公積金可以取出來,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處問他們現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那些手續,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積金得交夠1年以上。
B.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提取嗎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提取,戶口不在本市,如果離職,住房公積金是可以取走。
1、准備原單位離職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
2、異地提取住房公積金方法:本人攜帶單位離職證明,個人身份證、戶口本到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所在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3、工作人員會對你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會叫你去繳納公積金的銀行創口辦理公積金儲蓄卡(公積金中心有銀行窗口)。
4、材料審核一般是五個工作日,審核通過可以直接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
住房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C. 異地公積金貸款 還能提取公積金嗎
異地買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 262 號中有明確規定: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戶口遷出所在的市、縣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你在異地購房也是購房行為的一種,只要你出具購房合同和發票,就可以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
異地貸款買房的流程是什麼
1、貸款咨詢
購房者需要向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的貸款管理中心進行業務咨詢,詢問一下當地是否允許你辦理異地貸款,如果可以的話,需要哪些條件,要准備哪些資料等等。
2、貸款申請
接下來購房者需要向繳存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提交辦理異地貸款的申請,工作人員會對你的申請進行確認,看看你所述的信息是否屬實,確認無誤之後,工作人員將為你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繳存使用證明》。
3、提交資料
購房者需要持身份證、購房合同、異地貸款使用證明等資料前往申請貸款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資料提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對你的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它們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與此同時,你繳存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會對你的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4、辦理貸款
資料審核通過之後,申請貸款的公積金中心就會為購房者辦理貸款手續,並且發放貸款給你。你需要按時償還貸款,並且繳存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也會協同貸款的公積金中心督促你還款。
。
D. 異地貸款買房,能提取公積金嗎
在《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E. 異地貸款買房可否提取公積金
1、公積金不能用於異地貸款購房。根據1999年頒布、2002年修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的金額轉到個人賬戶上。公積金提取分成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3、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