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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典當行抵押貸款科目設置

發布時間: 2021-11-15 05:17:11

⑴ 典當行財務怎麼處理

想知道典當行業的財務處理的具體流程,首先要確認典當行有貸款資格。
典當業務: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
一、會計科目及其使用說明
資產類
抵押貸款
質押貸款
應收綜合費
絕當物品
絕當物品減值准備
負債類
應付絕當溢價
預收綜合費
損益類
綜合費收入
絕當物品銷售收入
其他收入
絕當物品銷售成本

抵押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的抵押貸款。
二、抵押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收當房地產並發放抵押貸款時,按貸款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貨幣資金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預收的綜合費用金額,貸記「預收綜合費」科目。
(二)收回抵押貸款時,按收回貸款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計提的抵押貸款損失准備,借記「貸款損失准備——計提的抵押貸款損失准備」科目,按抵押貸款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借貸雙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三、典當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抵押貸款進行全面檢查,並合理地計提貸款損失准備。對於不能收回的抵押貸款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准後確認為減值損失,沖銷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
經批准將抵押貸款確認為呆賬時,按確認的減值損失金額,借記「貸款損失准備——計提的抵押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已確認並轉銷的呆賬損失,如以後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貸款損失准備——計提的抵押貸款損失准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當戶和當物類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典當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的抵押貸款。

質押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的質押貸款。
二、質押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收當動產或財產權利並發放質押貸款時,按貸款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貨幣資金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預收的綜合費用金額,貸記「預收綜合費」科目。
(二)收回質押貸款時,按收回貸款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計提的質押貸款損失准備,借記「貸款損失准備——計提的質押貸款損失准備」科目,按質押貸款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借貸雙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三、典當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質押貸款進行全面檢查,並合理地計提貸款損失准備。對於不能收回的質押貸款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准後確認為減值損失,沖銷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
經批准將質押貸款確認為呆賬時,按確認的減值損失金額,借記「貸款損失准備——計提的質押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已確認並轉銷的呆賬損失,如以後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貸款損失准備——計提的質押貸款損失准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當戶和當物類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典當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的質押貸款。

應收綜合費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發放抵押貸款或質押貸款時根據有關規定應收未收的綜合費用。
二、確認綜合費收入時,按綜合費收入金額,借記本科目、「預收綜合費」等科目,貸記「綜合費收入」科目。收到綜合費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典當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綜合費進行全面檢查,並合理地計提壞賬准備。對於不能收回的應收綜合費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准後確認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准備。
經批准將應收綜合費確認為壞賬時,按確認的壞賬金額,借記「壞賬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已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損失,如以後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准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當戶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典當企業發放抵押貸款或質押貸款時根據有關規定應收未收的綜合費用。

絕當物品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在當戶超過規定期限未贖當也未續當時確認絕當的物品。
二、確認絕當物品時,按絕當物品的初始估價金額,借記本科目,按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借記「貸款損失准備——計提的抵(質)押貸款減值准備」科目,按尚未收回的貸款金額,貸記「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等科目,按尚未收回的利息金額,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尚未確認的利息收入金額,貸記「利息收入」科目,按借貸雙方之間的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三、典當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絕當物品進行全面檢查,並合理地計提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絕當物品的賬面價值超過可收回金額的,應按其差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貸記「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已確認資產減值損失的絕當物品價值又得以恢復的,應在已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范圍內,按可收回金額超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絕當物品類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典當企業確認的絕當物品成本。

絕當物品減值准備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准備。
二、典當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絕當物品進行全面檢查,並合理地計提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絕當物品的賬面價值超過可收回金額的,應按其差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已確認資產減值損失的絕當物品價值又得以恢復的,應在已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范圍內,按可收回金額超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絕當物品類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典當企業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准備。

應付絕當溢價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銷售絕當物品時確認的應付未付的絕當溢價。
二、銷售絕當物品並確認絕當物品銷售收入時,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應向當戶追索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應退還當戶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實現的絕當物品銷售收入金額,貸記「絕當物品銷售收入」科目,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當戶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典當企業應付未付的絕當溢價。

預收綜合費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發放抵押貸款或質押貸款時根據有關規定預收的綜合費用。
二、預收綜合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發放抵押貸款或質押貸款時,按貸款金額,借記「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等科目,按實際支付的貨幣資金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預收的綜合費用金額,貸記本科目。
(二)確認綜合費收入時,按確認的綜合費收入金額,借記本科目、「應收綜合費」等科目,貸記「綜合費收入」科目。
(三)退還預收當戶的綜合費用時,按退還預收綜合費用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當戶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典當企業發放貸款時根據有關規定預收的綜合費用。

綜合費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發放貸款時根據有關規定確認的綜合費收入。
二、確認綜合費收入時,按確認的綜合費收入金額,借記「預收綜合費」、「應收綜合費」、「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絕當物品銷售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銷售絕當物品實現的收入。
二、銷售絕當物品並確認絕當物品銷售收入時,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應向當戶追索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應退還當戶的金額,貸記「應付絕當溢價」科目,按實現的絕當物品銷售收入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同時,按確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金額,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其他應交款」等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除貸款利息收入、綜合費收入、絕當物品銷售收入以外實現的其他收入,如鑒定評估收入、咨詢服務收入。
二、確認其他收入時,按其他收入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確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金額,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其他應交款」等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絕當物品銷售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銷售絕當物品發生的成本。
二、結轉絕當物品的銷售成本時,按絕當物品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絕當物品」科目。絕當物品已計提減值准備的,按計提的相關絕當物品減值准備金額,借記「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⑵ 請問典當行日常賬務應如何外理如有典當行的會計可加我,互相學習!謝謝!2993682414

一、會計科目及其使用說明
資產類
抵押貸款
質押貸款
應收綜合費
絕當物品
絕當物品減值准備
負債類
應付絕當溢價
預收綜合費
損益類
綜合費收入
絕當物品銷售收入
其他收入
絕當物品銷售成本

抵押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的抵押貸款。
二、抵押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收當房地產並發放抵押貸款時,按貸款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貨幣資金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預收的綜合費用金額,貸記「預收綜合費」科目。
(二)收回抵押貸款時,按收回貸款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計提的抵押貸款損失准備,借記「貸款損失准備——計提的抵押貸款損失准備」科目,按抵押貸款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借貸雙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三、典當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抵押貸款進行全面檢查,並合理地計提貸款損失准備。對於不能收回的抵押貸款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准後確認為減值損失,沖銷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
經批准將抵押貸款確認為呆賬時,按確認的減值損失金額,借記「貸款損失准備——計提的抵押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已確認並轉銷的呆賬損失,如以後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貸款損失准備——計提的抵押貸款損失准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當戶和當物類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典當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的抵押貸款。

質押貸款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的質押貸款。
二、質押貸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收當動產或財產權利並發放質押貸款時,按貸款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貨幣資金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預收的綜合費用金額,貸記「預收綜合費」科目。
(二)收回質押貸款時,按收回貸款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計提的質押貸款損失准備,借記「貸款損失准備——計提的質押貸款損失准備」科目,按質押貸款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借貸雙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三、典當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質押貸款進行全面檢查,並合理地計提貸款損失准備。對於不能收回的質押貸款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准後確認為減值損失,沖銷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
經批准將質押貸款確認為呆賬時,按確認的減值損失金額,借記「貸款損失准備——計提的質押貸款損失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已確認並轉銷的呆賬損失,如以後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貸款損失准備——計提的質押貸款損失准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當戶和當物類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典當企業根據有關規定發放的質押貸款。

應收綜合費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發放抵押貸款或質押貸款時根據有關規定應收未收的綜合費用。
二、確認綜合費收入時,按綜合費收入金額,借記本科目、「預收綜合費」等科目,貸記「綜合費收入」科目。收到綜合費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典當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綜合費進行全面檢查,並合理地計提壞賬准備。對於不能收回的應收綜合費應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確實無法收回的,經批准後確認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准備。
經批准將應收綜合費確認為壞賬時,按確認的壞賬金額,借記「壞賬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已確認並轉銷的壞賬損失,如以後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准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當戶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典當企業發放抵押貸款或質押貸款時根據有關規定應收未收的綜合費用。

絕當物品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在當戶超過規定期限未贖當也未續當時確認絕當的物品。
二、確認絕當物品時,按絕當物品的初始估價金額,借記本科目,按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借記「貸款損失准備——計提的抵(質)押貸款減值准備」科目,按尚未收回的貸款金額,貸記「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等科目,按尚未收回的利息金額,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尚未確認的利息收入金額,貸記「利息收入」科目,按借貸雙方之間的差額,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或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三、典當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絕當物品進行全面檢查,並合理地計提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絕當物品的賬面價值超過可收回金額的,應按其差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貸記「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已確認資產減值損失的絕當物品價值又得以恢復的,應在已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范圍內,按可收回金額超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
四、本科目應按絕當物品類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典當企業確認的絕當物品成本。

絕當物品減值准備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准備。
二、典當企業應當定期或至少在每年年度終了,對絕當物品進行全面檢查,並合理地計提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絕當物品的賬面價值超過可收回金額的,應按其差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貸記本科目。已確認資產減值損失的絕當物品價值又得以恢復的,應在已確認的資產減值損失范圍內,按可收回金額超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絕當物品類別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典當企業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准備。

應付絕當溢價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銷售絕當物品時確認的應付未付的絕當溢價。
二、銷售絕當物品並確認絕當物品銷售收入時,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應向當戶追索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應退還當戶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實現的絕當物品銷售收入金額,貸記「絕當物品銷售收入」科目,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當戶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典當企業應付未付的絕當溢價。

預收綜合費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發放抵押貸款或質押貸款時根據有關規定預收的綜合費用。
二、預收綜合費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發放抵押貸款或質押貸款時,按貸款金額,借記「抵押貸款」、「質押貸款」等科目,按實際支付的貨幣資金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預收的綜合費用金額,貸記本科目。
(二)確認綜合費收入時,按確認的綜合費收入金額,借記本科目、「應收綜合費」等科目,貸記「綜合費收入」科目。
(三)退還預收當戶的綜合費用時,按退還預收綜合費用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當戶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典當企業發放貸款時根據有關規定預收的綜合費用。

綜合費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發放貸款時根據有關規定確認的綜合費收入。
二、確認綜合費收入時,按確認的綜合費收入金額,借記「預收綜合費」、「應收綜合費」、「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絕當物品銷售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銷售絕當物品實現的收入。
二、銷售絕當物品並確認絕當物品銷售收入時,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應向當戶追索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應退還當戶的金額,貸記「應付絕當溢價」科目,按實現的絕當物品銷售收入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同時,按確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金額,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其他應交款」等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除貸款利息收入、綜合費收入、絕當物品銷售收入以外實現的其他收入,如鑒定評估收入、咨詢服務收入。
二、確認其他收入時,按其他收入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確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金額,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及附加」、「其他應交款」等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絕當物品銷售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典當企業銷售絕當物品發生的成本。
二、結轉絕當物品的銷售成本時,按絕當物品賬面余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絕當物品」科目。絕當物品已計提減值准備的,按計提的相關絕當物品減值准備金額,借記「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絕當物品減值准備」科目。
三、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⑶ 典當行抵押貸款收取的綜合服務費如何入賬

我是這樣做會計分錄的
借:銀行存款188.2
財務費用--利息11
財務費用--手續費0.8
貸:其他應付款---**典當行200
可是對方只開來一張綜合服務費的發票沒有依據劃分利息和服務費

⑷ 典當行的會計要怎麼做會計科目有些什麼要那些報表

典當業的行業管理與會計核算的主要依據是國家商務部、公安部2005年4月1日實施的《典當管理辦法》,
其資質要求為:典當行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萬元;從事房地產抵押典當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萬元;從事財產權利質押典當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 並且要求典當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應當為股東實繳的貨幣資本,不包括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的資本。
典當行由商務部頒發《典當經營許可證》,並在10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典當行《特種行業許可證》。經營下列業務:
(一)動產質押典當業務;
(二)財產權利質押典當業務;
(三)房地產(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房地產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當業務;
(四)限額內絕當物品的變賣;
(五)鑒定評估及咨詢服務;
(六)商務部依法批準的其他典當業務。
第二十六條 典當行不得經營下列業務:
(一)非絕當物品的銷售以及舊物收購、寄售;
(二)動產抵押業務;
(三)集資、吸收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存款;
(四)發放信用貸款;
(五)未經商務部批準的其他業務。

⑸ 典當行收到絕當住房會計分錄怎麼做

如今,典當業在現代市場中悄然興起,並且成為一條重要的輔助融資渠道。而商務部、公安部去年頒布施行的新《典當管理辦法》,使「冰封」5年的典當業重新「解凍」,大量資本紛紛湧入。財政部於今年1月底發布了《典當業務: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以期進一步規范典當業務的會計處理,增強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與相關性,防範典當行業的風險。

⑹ 典當行會計分錄

典當行業,相對於工業企業來說,具有特殊性,根據其特殊性,所編制的會計分錄,如下:

1、收到抵押物,發放當金

借:抵押貸款

貸:銀行存款

2、每月計算利息收入

借:應收利息

貸:利息收入

3、實際收到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4、當抵押物被贖回

借:銀行存款

貸:抵押貸款

5、抵押物到期,無法被贖回

借:絕當物品

貸:抵押貸款

6、將抵押物拍賣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絕當物品

⑺ 典當行行業要選擇什麼類型的企業准則,為什麼小企業會計准則裡面沒有1102抵押貸款的科目呢

你好,同學。
因為小企業准則主要是用於商業工業,所以是沒這科目的,你可以考慮自己增加這個科目處理

⑻ 典當行如何抵押

1999年8月,楊柳武為了給住院的妻子籌集醫葯費,經人介紹將其六間平房出典給某典當行。典價為2萬元,估價為11萬元,典期1年。雙方簽訂當票一張,約定「超過期限未來典當行辦理手續,就當房屋歸典當行所有。」此外,雙方還簽有一份典當補充協議,協議約定:「典當成交後,先扣除4個月的利息,每月利息為700元,如不按時交息,利息加倍。如需續當,先把本金、利息贖回後,重新辦理典當手續。」隨後,雙方到公證處辦理了公證手續。按補充協議的規定,典當行在交付典金時扣除了4個月的利息,實際付給原告價款17200元,原告又付了4個月的利息,現仍欠4個月的利息。在其後的1年中,該房屋仍由原告居住。
2000年9月,典期屆滿,楊柳武因一時未籌到足夠的資金,未辦理回贖。不久,典當行通知楊柳武,此房屋已變成絕賣(即不能回贖)。楊柳武在籌足資金後,要求回贖,典當行堅決不同意,雙方多次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
為此,楊柳武起訴到縣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協助回贖出典的房屋。
問題:楊柳武能否要回該房屋?
答:典權是我國固有的一項不動產物權。舊中國法律對典權有十分完善的規定。新中國成立後,對公民之間以私有房屋為客體的典權,在司法實踐中一直是承認的。典權是典權人支付典價,對他人的不動產進行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典價一般低於賣價,在典權設定時一次付清。典權期滿後,出典人有權退出典價,取回典物。出典人如逾期不贖,典物即歸典權人所有。而抵押權是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抵押物的佔有,以抵押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或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本案中當事人雙方名義上簽訂的是當票,而且協議內容中也反復使用「典當」一詞,但實際上典當行一方並未在簽訂合同至爭議發生期間佔有、使用該房屋。原告一方在依約使用「典金」期間,也交納了利息。同時,本案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其性質並不屬於房屋典當法律關系。相反,從本案事實來看,原告一方當事人急需用錢,願付利息,而被告一方當事人只是想放款收息,並未佔有、使用對方的房屋並取得收益的目的與行為,故屬於以房屋作抵押的借貸關系。本案中雙方法律關系的實質是以房屋作抵押的借貸法律關系。因此,應當依照《擔保法》關於抵押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據此,法院認定本案為「抵押借款糾紛」,並依法作出如下判決:(1)認定雙方所訂立的合同為抵押借款合同,借款額應為17200元。(2)訴訟爭議的房屋歸原告楊柳武所有,如楊柳武不能清償債務,則可依法拍賣該房,典當行可以從拍賣該房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⑼ 抵押貸款屬於什麼科目

貸款是核算企業(銀行)按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包括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信用貸款等用到的會計科目。貸款科目可按貸款類別、客戶,分別「本金」、「利息調整」、「已減值」等進行明細核算。
貸款科目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發放的貸款,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借記本科目(本金),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有差額的,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利息調整)。合同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小的,也可以採用合同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2、資產負債表日,確定貸款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貸款損失准備」科目。同時,應將本科目(本金、利息調整)余額轉入本科目(已減值),借記本科目(已減值),貸記本科目(本金、利息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