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法典有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嗎
當然可以過戶啊,反正上面寫的清清楚楚的,有貸款在銀行那邊,當然這個過戶的話,銀行也要通過的。
㈡ 《民法典》規定房子在銀行的貸款沒有還清也可以直接買賣過戶了,是真的嗎
《民法典》規定房子在銀行的貸款沒有還清也可以直接買賣過戶了,是真的嗎?貸款中的房子是不能買賣、過戶的。
貸未還清前房管局不會受理辦理的,必須先提前還款之後才能辦理過戶更名手續。
原因很簡單,因為你的貸款沒有還清之前,你的房產的產權不歸你自己所有,是你跟欠款銀行共有的。所以你要想過戶必須得到銀行的同意,你欠銀行的錢你覺得銀行會同意你把房產交給別人嗎?只有你提前還完剩餘的貸款房產才是你自己的,才聽你的指揮。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未還清貸款的房屋是不允許過戶的。大家在購房時需要進行過戶,也要一系列的條件,我們買房之前都要做相應的了解。未還清貸款的房子不能過戶,但是我們也可以使用「轉按揭」的方法處理。
㈢ 民法典有抵押權的房子可以過戶嗎
可以過戶,不過要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一、在抵押期間的房屋,如要辦理買賣過戶手續(轉移登記),需要經過銀行的同意,由買賣雙方及抵押權人(銀行或金融機構)共同申請辦理過戶手續。也可以經銀行同意先還清款項解除抵押後再行辦理過戶手續。二、在抵押期間的房屋,屬夫妻婚後取得的共有財產,申請辦理共有的,經銀行同意,由夫妻雙方和抵押權人(銀行或金融機構)共同申請。在抵押期間的房屋,屬夫妻婚後取得的共有財產,離婚後欲辦理更名(離婚析產)的,也需經銀行同意,由原夫妻雙方和抵押權人(銀行或金融機構)共同申請。
㈣ 民法典如何處理簽訂售賣房屋合同但未過戶,後又再抵押貸款
房子想再一次做抵押必須先過戶。如果不過戶繼續抵押還是原房主的房子做抵押,人家能同意嗎不可能的。
㈤ 民法典規定帶有抵押權的房子可以買賣嗎
帶有抵押權的房子可以買賣。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地產可以轉讓或者出租,抵押房地產轉讓或者出租所得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第三十六條規定抵押權人有權按照抵押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抵押房地產的管理情況。
㈥ 新民法典房貸未還完房子是不是也可以過戶
按照民法典的要求,未還完貸款的房子,是可以辦理房屋過戶的。因為民法典規定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6)民法典抵押貸款轉讓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㈦ 民法典按揭房可以直接過戶嗎
按揭房子可以過戶嗎?
房子有貸款是可以過戶的,但是二次交易有以下規定:
1、房子的二次交易,就是需要把購買時簽訂的合同和房屋的產權證書、銀行的抵押合同關系變更一下就可以,其實做起來整個過程卻是沒有那麼容易的,首先,購買房產的人與房地產開發商要簽訂購房的合同;銀行簽訂貸款房屋抵押的合同,進行貸款房屋抵押登記記錄。
2、如果貸款還清之前進行房屋的買賣,則涉及以上五個文本的人名變更問題。首先,根據房地產法,購房合同是不能變更的,其次,從銀行角度,如果貸款是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
3、至於在權屬處變更貸款抵押登記、他項權證或抵押權證明書以及產權證,由於目前尚無政策依據而根本行不通。
按揭房子怎麼過戶?
1、轉按揭
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在二手房買賣中通俗的講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方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2、賣家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
如果買家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賣家可利用銀行貸款來繳納剩餘的貸款。但前提是賣方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這樣賣家就可通過抵押向銀行借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進交易完成。據小編所知這種賣家先還清貸款解抵押,然後再與買家進行過戶的方法,買家就不用承擔贖樓風險。
3、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家可以利用買家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㈧ 民法典規定在抵押期間我可以賣我抵押的房子,通知銀行,銀行告知沒接到通知概不受理,如何強制執行
根據民法典物權編第406條第1款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民法典物權編第406條第2款規定:「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這兩條法規的意思是,房子已經設定了抵押,抵押人也就是產權人仍然可以將房子出售。即設立抵押的房子可以賣,抵押權可以跟著房子走,就是說可以帶著抵押權賣。抵押權不影響房產的交易流轉,賣房子不需要取得抵押權人同意,但是產權人賣房子時必須通知抵押權人。
但其中有一句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執行;這個需要多看看你的房子貸款合同上是怎麼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