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商銀行房屋貸款按揭如何變更主貸人
你的意思就是借款人想要變更是嗎? 如果房子是你的情況下,正常是不可以變更的,除非你把剩餘的錢還清 然後再做消費貸款就可以做得了。但是現在要做得情況下。都是做個人經營性貸款。還有之前做得按揭利息比較低。所以希望你不要轉按揭。之前的利息是在4厘左右,現在的話 要到8厘了。還有一些放款的途徑比較麻煩。。
B. 關於房產按揭主貸人變更問題
是誰簽的合同,房子就是誰的,現在這套房子,是你們倆共有的。如果現在要變更名字,你是按揭買的話,把貸款還清後,再辦理除名手續。
要麼你們跟銀行商量,把你前妻欠的一部分債務,先償還掉。有可能銀行答應,出去你前妻的名字。因為現在你們倆都是銀行的債務人,銀行是債權人,單方面,把債務全部承擔在你這,銀行也未必同意。
再有個辦法,就是賣房。
C. 你好,我要離婚,可是有房貸,需要提前還款部分房貸,更換主貸人和重新貸款可以嗎
可以的。通過過戶變更房產所有人。
離婚按揭房取得房產證的,過戶首先需要辦理離婚房產析產,離婚房產析產是離婚房產過戶免徵契稅的證明。如果不是因為離婚分得的房產,在房產過戶時就需要繳納契稅。
辦理完離婚房產析產手續後,就可以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離婚房產過戶手續,具體的過戶流程有: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根據我國《物權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房屋必須是在無法律糾紛、無規劃拆遷、無按揭的情況下才能辦理過戶。
因此,一般來講,按揭房要過戶必須先付清銀行貸款。若暫時還不清貸款,離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義向另一家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將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解押出來後去辦過戶。
但由於轉按揭手續非常麻煩,目前多數銀行已經停辦此項業務。為此,銀行給出兩種建議,其一即通過正常買賣流程過戶,重新繳納契稅、評估擔保費用;其二是到公證處辦理房產公證後,一方繼續使用原按揭人的銀行卡繳納貸款。
D. 房屋貸款未還清,可以變更主貸人並除名嗎
沒還清不可以的,必須還清。
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手續及流程
一、商品房按揭貸款的基本條件
1、借款人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確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所購住房座落在城鎮(包括市區、縣城、大集鎮)且原則上為借款人現居住地或工作、經商地;
3、已與開發商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個人信用情況,並已支付了銀行規定的首付款比例,最低為30%以上;
4、貸款金額根據借款人的信用情況、職業、教育程度、還款能力、所購住房變現能力等情況確定。
5、同意先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登記,並承諾在所購買的住房竣工並取得房地產權證後,以購買的住房作貸款抵押且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須提供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人與公司簽訂的《商品房房買賣合同》;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購房人收入證明(銀行提供,置於售樓處);
5、借款人為法人的要攜帶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執照》、法定代表身份證明書、財務報表、貸款卡。若是股份制企業,還需提供公司當帶技術章程、董事會同意抵押證明書;
6、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E. 主貸人可以轉移嗎
http://suzbbs.soufun.com/1822041396~-1~190/2026922_2026922.htm
申請住房按揭貸款的時候,很多夫妻都會為在「貸款人」一欄里填入誰的名字犯難。銀行信貸部的工作人員告訴前來申請住房貸款的大劉夫婦,「貸款人」里只能填入他們中的一位的姓名,由他或是她來充當我們常說的「主貸人」,而另外一位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一起承擔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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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誰來做「主貸人」?很多夫妻都覺得,房屋按揭款其實是兩個人一起來償還,不用分什麼你我,填誰的名字都一樣。大劉的太太還打趣道:「你來做主貸人吧!要是以後你有了外心,住房貸款也就由你一個人來扛,算是對你的懲罰。」
其實,人們對於這種「主貸人」和「共同貸款人」的認識上,還有許多不甚了解的地方和誤區。在確定夫妻中的哪一位做「主貸人」的問題上,也有不少值得關注和考慮的細節。
為何申請共同貸款
銀行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主貸」和「參貸」都是不標準的稱法。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一般只把夫妻中的一方設為「貸款人」,另一方可以作為「共同貸款人」。對於「共同貸款人」,不僅要求是為「貸款人」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還必須為住房貸款抵押物的房產的所有者之一。但是,這一條對於夫妻來說是個例外,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舉個例子,即使大劉夫婦購買的住房產權證上只有大劉的姓名,劉太太也可以申請成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
為什麼要設立「共同參貸人」呢?主要的原因在於擴大貸款的額度。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像大劉家申請的住房貸款,每個月需要還款3500元,而大劉的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不能達到銀行的這項要求。劉太太一起來貸款的話,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雖然在教育機構工作的劉太太月收入不高,2500元上下,但是兩位貸款人的月收入和達到了8500元,超過了每月還貸額的兩倍7000元,因此符合了銀行發放貸款的基本要求,如果其他條件都滿足的話,他們就可以成功地申請到銀行貸款了。
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因素當然就是住房公積金。夫妻一起去申請住房貸款,可以提高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與商業住房貸款相比,公積金貸款的利率要低1.07個百分點,夫妻共同申請住房貸款,可以使用的公積金貸款比例提高了,為住房貸款所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會減少。
「主貸人」也要年輕化
那麼到底誰來當「主貸人」,誰來做「共同貸款人」呢?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面來考慮,年齡就是其中的一個因素。在商業住房貸款中,對於貸款時間和年齡的加和有這樣一條規定,「主貸人」的年齡加上住房貸款的年限,男性不能超過65,女性不能超過60,住房貸款的期限最長為30年。所以說,丈夫超過了35歲,妻子超過了30歲,年齡是在選擇誰當「主貸人」的時候需要考慮進的因素。特別是有的夫妻,如果每月的還貸能力有限,希望通過盡可能長的貸款期限,來減少每月的還貸壓力,以不影響生活中其他的資金需求,像是子女的教育費用,養老金的儲備等等,在選擇「主貸人」的時候,要把夫妻中符合更長貸款期限要求的一方,作為住房貸款的「主貸人」。
我們還是來看看陸先生和陸太太在住房貸款中遇到的問題吧。陸先生屬於典型的「晚婚」,原本抱定獨身主義的他,年過40歲後才邂逅了現在的陸太太,陸太太雖然比他小15歲,但是溫婉賢淑,讓陸先生改變了自己的單身態度。去年陸先生和太太看中了位於中山公園的一處樓盤,社區的建設堪稱一流,周邊的配套設施、交通也是沒話說,自然房價也是不菲。陸先生去申請住房貸款的時候,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他,根據貸款期限和貸款人年齡的總和不能超過65歲的規定,今年已45歲的陸先生,申請60萬元的住房貸款,最長的貸款期限只有20年,這樣陸先生夫婦每個月的還貸額要達到4058元,加上正常的生活花銷2500元,這對於他們來說,還真有點喘不過氣來。但是如果換用陸太太作為「主貸人」,陸太太較陸先生要年輕不少,根據銀行對於住房貸款年限加上年齡的總和的規定,他們可以申請到30年期的住房貸款,每個月的還貸額度為3332元,可以起到減少一部分還貸壓力的作用。
看來,雖然同樣是夫妻兩人一起申請住房貸款,不同的「主貸人」,換來的待遇可不一樣,「主貸人」也要年輕化。
巧用「主貸人」減少人禍損失
共同去貸款,但是住房貸款涉及到的細則,也值得很多夫婦仔細揣摩,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就是其中的一項。
在簽訂住房貸款合同的時候,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兩個方面,一是財產損失保險,當抵押的房產出現規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例如火災、暴風雨、坍塌等,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還有一項就是還貸保證責任險,要是貸款人發生意外導致死亡或是傷殘的時候,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餘的還貸責任。
但是,仔細查看保險條款,我們可以看到,還貸保險責任險只保障「主貸人」發生意外或是傷殘的情況。在去年的一次意外事故中,小狄的丈夫不幸遇難於異鄉,失去親人,給小狄不僅帶來的是情感上的傷痛,還有沉重的財務負擔。小狄和丈夫在幾年前購買了一套80萬元的房產,每月要向銀行還貸3500元。因為丈夫的收入比較高,這筆貸款倒是沒有給家庭帶來什麼特別大的負擔。因為小狄自己是在銀行工作的,在申請住房貸款的時候,「主貸人」就由小狄來當了,丈夫是共同貸款人。因為小狄覺得自己在銀行工作,用自己的名字申請住房貸款,辦理手續的時候方便一些,。而丈夫遇難後,小狄到保險公司要求索賠,由保險公司承擔剩餘的貸款額,卻遭到了保險公司的拒絕。保險公司指出,還貸保險責任險保障的是「主貸人」遭遇傷亡的情況。在小狄和銀行所簽訂的住房貸款合同上,小狄是「主貸人」,也是保險條款所保障的唯一對象。因此,小狄丈夫的意外身亡不屬於賠償的范圍。面對和自己的月收入相差無幾的還貸額,小狄欲哭無淚。
小狄的遭遇讓人同情的同時,也為我們敲響了警鍾。我們都知道,家庭中最先考慮的保險品種,應當是「頂樑柱」的意外險。因為「頂樑柱」的收入佔了家庭收入的主要部分,一旦發生意外的情況,將會給家庭帶來不可估量的財務負擔和損失。在考慮誰當「主貸人」的時候,也要把住房抵押貸款綜合險這個因素考慮進去。還貸責任險的設置,實際上是為「主貸人」購買了一份「最高賠償金額等於剩餘貸款額」的意外險。現在不同的保險公司對於意外險的費率規定不一樣,一般是在保額的0.1%~0.2%,讓家裡收入較高的一方來當「主貸人」,也就為「頂樑柱」購買了一份意外險,相應可以減少意外險的支出。
婚姻觸礁後誰來承擔債務
曾經有一位婚姻專家在進行調查後發現,一起貸款買房的夫妻離婚率相對較低。這個結論,乍聽起來有點讓人發笑,但是細細想來確實如此。涉及到了共同的財務負擔,家庭在解體的時候可能就要面對更多的實際困難,如何解決住房貸款的問題就是其中的一個。
黃先生在經歷一場「中國式離婚」後,與妻子10年的婚姻劃上了句號。在財產分割的時候,黃先生認為住房貸款是以前妻的名義申請的,自己既不是「主貸人」,又沒有共同參加貸款,法律上沒有償還這項債務的義務,尚未償清的20萬元住房貸款應當由前妻來償還了。真的是這樣嗎?貸款合同上沒有自己的名字,就不用承擔償債義務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就和婚後夫妻取得的財產屬於共同財產一樣,婚後他們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無論黃先生是否是「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他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所有,黃先生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如果單方面地認為自己沒有參與貸款合同,就不用繼續履行償債的義務,無疑是他對住房貸款理解上的誤區。
F. 關於銀行貸款變更主貸人的問題!
第一你說的更換債權人,這個銀行是不可能的, 銀行沒有這樣的做法,現在你是主要債權人,這個錢必須你來償還,如果你還不起,銀行會起訴你,你還是還不起,就你的擔保人來還,如果你擔保人也還不起,那麼你們都要被銀行告了。
第二,你與你朋友之間的幫忙借貸關系銀行是不管這些事情的,如果你要起訴你朋友的話,必須出具你們當時之間簽的協議或合同之類的。如果你什麼都沒有簽的,你朋友又不把錢給你的話,那麼你起訴他也沒有用的,因為你沒有證據。 建議你和你朋友之間最好寫個協議。說明情況之類的文本。這樣你以後打官司就有證據了。
G. 住房貸款可否更換主貸人
住房貸款一般不能更換主貸人。
1、金融機構在審核主貸款人的貸款材料時,是已經把主貸款人所提供的共同還款人的收入和償還能力考慮進去了的,但是很明確的就是金融機構對主貸人是審核比較嚴格的,結合主還款人以及共同還款的人綜合條件以後,才選擇的貸款發放,所以一旦現在要變更一個共同還款人,金融機構有權利懷疑共同還款人的還款能力,金融機構是不會冒這個風險的。
2、而且對於金融機構來說,在發放貸款以後才要求變更還款人的名字,這個可以界定為騙貸行為,金融機構是不會同意這樣的事情發生的,如果在沒發放貸款前就申請變更名字,那個是可以的。
H. 我和老婆離婚了,銀行的抵押貸款能變更主貸人嗎
你和老婆離婚,銀行的抵押貸款作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法院或夫妻雙方協議明確由誰承擔,其他共有資產,如房產,股票等也應協議歸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