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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各市公積金貸款上限

發布時間: 2021-11-20 07:35:59

A. 盤點全國各個城市用公積金貸款,最高能貸到多少錢

北上廣的額度最高吧,記得北京、上海是120萬元,廣州是最高80萬

B. 您好,感謝您回答了我的公積金貸款額度問題,我想再問一下各地都一樣嗎

全國各地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方法,額度上限都是不同的,你需要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C. 如何進行公積金貸款,最多能帶多少

如今,貸款買房成了百姓街談巷議的熱點,而公積金貸款因其利率低而備受個人的關注,如現在的住房貸款與公積金貸款利率差異特別大的情況下,如何申請公積金貸款、減少家庭支出,是百姓理財的焦點。據建行有關員工介紹,申請公積金貸款手續如下:
第一,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借款人持購建房屋合同或協議(購買商售房許可證復印件;建房、修房的須持政府土地規劃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身份證、住房公積金儲蓄磁卡、印章到各市區縣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須攜帶結婚證或其他夫妻關系證明,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申請書》。貸款銀行根據借款人的申請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貸款條件,計算貸款額度,確定貸款期限
第二,簽訂借款合同。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委託銀行)審核批准借款人的申請後,借款人與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房地產抵押的簽訂抵押合同,個人擔保的需要享受公積金的個人雙人擔保)。
第三,辦理住房抵押的要去辦理房產抵押公證。屆時,需要帶好房產證(及土地證)、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和復印件一式5份,辦理公證和房屋他項權證有關手續。
第四,借款人用房產抵押的辦理完抵押手續後,連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房屋他項權證或抵押權證明書等借款資料交公積金管理中心。屆時,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委託建設銀行房信部門按時把款打入您的個人賬戶。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2方審。除了銀行還有公積金中心。 往往銀行審了沒問題望公積金中心,公積金中心審要看銀行,所以相當麻煩,效率很低,

D. 公積金滿一年能貸款多少

40萬。

下面是具體規定,請參考。
(一)貸款對象及條件
1、具有威海市各市區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申請人及所在單位已與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關系,截止貸款時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申請人和公積金繳交人必須一致。
4、申請人必須在威海市轄區以內購建自住住房,且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住宅用地(經濟適用住房除外)。申請人須同意以所購住房的全部產權作貸款抵押。
5、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沒有被凍結或封存。
6、申請期房貸款的,商品房預售合同自簽署之日起不超過三年。
7、購買首套自住現房的申請人,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其中:購買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購買拆遷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拆遷合同差額價款的30%。
購買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貸款利率提高到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
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8、申請人和配偶須授權管理中心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資料庫查詢個人信用狀況。
(二)貸款額度
申請貸款額度可參照以下因素計算確定,取最小值:
1、最高貸款限額為40萬元。
2、購買期房的,申請貸款總額不超過所購住房房價總額的70%。其中:購買90平方米(含)以下的,申請貸款總額不超過所購住房房價總額的80%。購買拆遷房的,申請貸款總額不超過拆遷合同差價(補交金額)的70%。
3、申請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總和的20倍。
4、月還款額不超過夫妻雙方月工資收入的50%。
5、貸款額度確定後仍不足以支付購買住房全部價款的,可同時向受委託銀行申請商業性貸款(即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三)貸款期限
1.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還款方式必須一致,擔保方式必須一致。
2.貸款年限加借款人的年齡原則上不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在評估還款能力的基礎上,對還款能力強的職工,可貸款年限在法定退休年齡基礎上可以再延長5年。
(四)申報材料
(一)以自有他處住房做抵押的,提供以下資料:
1、《住房公積金個人借款申請表》一式兩份;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3、借款人及配偶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4、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一份及復印件二份;
5、預抵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6、預抵押住房的《房地產估價報告》原件二份;
7、預付購房款票據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8、售房單位(人)收款賬戶和借款人還款賬戶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二)第三人住房做抵押的,提供以下資料:
1.《住房公積金個人借款申請表》一式二份;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3.借款人及配偶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4.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一份及復印件二份;
5.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6.抵押人及配偶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7.抵押人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8.預抵押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9.預抵押住房的《房地產估價報告》原件二份;
10. 同意抵押住房的公證書原件二份復印件一份;
11. 預付購房款票據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12. 售房單位(人)收款賬戶和借款人還款賬戶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三)全程擔保的,提供以下資料:
1.《住房公積金個人借款申請表》一式三份;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份;
3.借款人及配偶戶口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份;
4.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一份及復印件二份;
5.預付購房款票據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6.售房單位(人)收款賬戶和借款人還款賬戶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下列情況另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 外地來威工作(戶口不在本市的)的職工,另需提供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二份。
2、 借款人夫妻雙方戶口不在一起的,另需提供結婚證或民政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份;達到法定婚齡以上的單身職工另需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單身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份(有效期一個月)。
(五)貸款的償還
1.一年期的借款實行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借款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或等額本金還款法還款,從貸款發生的次月起,由受委託銀行按月從借款人的還款賬戶中扣劃。
2.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借款人應在每月19日前,或按受委託銀行規定的還款日之前,足額存入當期應還本息的存款。
3.一年期以上的借款,借款人可在每月還款日以外,持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申請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或提前一次性償還全部貸款。一年期的借款不得提前還款。
4.借款人不按合同規定的還款日期歸還當期應還貸款本息,於次日起轉入逾期,按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計收罰息及復利,同時將當月逾期信息記入個人信用徵信系統。

E. 全國各地的公積金購房政策都是一樣的嗎

個別地區不一樣。
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F. 請問誰知道各地住房公積金分別多少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於做好2005年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匯繳(跨年)清冊》核定錄入工作的通知
京房公積金中心字[2005]26號

各管理部、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350 號)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北京 2005 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公積金管委會 [2005]2 號)的規定,現就 2005 年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匯繳(跨年)清冊》核定錄入工作通知如下:

一、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 2005 年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不變,繳存比例仍為 8% ,有條件的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以為 10% 。

二、各單位應以 2005 年 6 月底在職職工為依據填報職工人數;以 2004 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照《關於計提職工住房公積金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京財經二 [2001]1227 號)文件規定計提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額; 2005 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上限按 1417 元執行。

三、在規定比例范圍內申請突破繳存額上限的單位,須在報送《住房公積金匯繳(跨年)清冊》時向所屬管理部報送 《突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申請表》, 由管理部根據授權進行審批,並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歸集執法處備案。經批准突破繳存額上限的單位,在本住房公積金年度內發生人員增加的,不再另行審批。

四、按照政府相關文件規定,符合享受優惠政策的軟體企業、集成電路企業、金融企業,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經中心批准,可提高到 20% 。經批準的單位,在本住房公積金年度內,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不受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的限制。

五、對於申請辦理緩繳及降低繳存比例的單位,需按文件要求向所屬管理部提出緩繳和降低繳存比例的申請,管理部需在認真審核材料後,報中心歸集執法處批准。

六、各單位應於 2005 年 6 月 15 日前 將《住房公積金匯繳(跨年)清冊》報至所屬管理部。

七、因新系統中登記信息變動較大,各單位應如實填寫單位登記信息,各管理部應確保錄入信息的真實性。

八、新《住房公積金匯繳(跨年)清冊》核定錄入工作量較大,各管理部要精心組織,做好各單位《住房公積金匯繳(跨年)清冊》填報、錄入的指導,確保 2005 年 6 月底前完成新年度《住房公積金匯繳(跨年)清冊》核定錄入工作,遇有問題及時報告。

特此通知。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武漢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
關於調整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通知
武資中發〔2006〕12號

各住房公積金委託業務承辦銀行: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利率的通知》(銀發〔2006〕134號)和建設部《關於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通知》(建辦金管〔2006〕29號)文件精神,決定從2006年5月8日起,調整我市公積金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利率。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調各檔次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0.18個百分點。其中,5年(含5年)以下貸款由現行年利率3.96%調整為4.14%;5年以上貸款由現行年利率4.41%上調為4.59%。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保持不變。

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逾期(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罰息利率,仍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

三、執行本次利率調整的具體要求,分別按以下情況辦理:

根據央行有關個人住房貸款的計、結息規定,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在合同約定期內,實行按年調整,一年一定。即本次利率調整日之前已發放的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仍按原貸款利率執行到2006年12月31日,自2007年1月1日起按調整後的相應檔次利率執行,並重新確定職工個人月償還貸款本息金額;2006年5月8日以後劃款的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含此前已簽訂借款合同,「中心」尚未劃款的)執行調整後的貸款利率。

四、各承辦銀行應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利率調整工作,以確保新利率按規定執行到位。在執行利率調整工作中出現的有關情況和問題,請及時與本中心貸款管理處和財務會計處聯系。聯系電話:82717462(貸款管理處),82734473(財務會計處)。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G. 各地公積金貸款額度一般會在什麼文件中會有規定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人民銀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貸款利率。

目前利率4.5%;
貸款額度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依據以下三個條件確定: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
1、七區范圍執行最高限額標准,即商品房貸款最高40萬元,二手房貸款最高25萬元。
2、五市范圍執行區域限額標准,即商品房貸款最高20萬元、二手房貸款最高15萬元。
(二)按公積金繳交基數計算的可貸額度。
計算公式: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交基數(即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12×可貸年限×40%。
(三)按房價款的規定比例計算的可貸額度。
商品房不高於房價款的70%;二手房不高於房價款的住房60%。
提示:在不超過各區域限額標準的前提下,貸款額度以二、三項計算的較小值,以1萬元為起點,按5000元的整倍數確定。
你的繳費基數是多少?繳費比例是多少?
如果10%(單位也是10%),則你的月繳費基數有3220,最長30年,你可以貸足40萬(房價57萬以上新房)。

H. 郴州市住房公積金額度上限做過哪幾次調整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七、職工符合規定情形,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核實後,應出具提取證明。單位不為職工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的,職工可以憑規定的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或者受委託銀行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八、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原則上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購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內,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夫妻雙方累計提取總額不能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九、進城務工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購買自住住房或者在戶口所在地購建自住住房的,可以憑購房合同、用地證明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十、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經管理中心審核,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十一、職工調動工作,原工作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變更登記和賬戶轉移手續的,職工可以向管理中心投訴,或者憑有效證明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賬戶轉移手續。

十二、職工調動工作到另一設區城市的,調入單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後,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應當向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賬戶證明及個人要求轉賬的申請。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向調出單位核實後,辦理變更登記和賬戶轉移手續;原賬戶已經封存的,可直接辦理轉移手續。賬戶轉移原則上採取轉賬方式,不能轉賬的,也可以電匯或者信匯到新工作地的管理中心。調入單位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原工作地管理中心可將職工賬戶暫時封存。

《長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三)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2、所在單位已被依法宣告破產的;3、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的;4、戶口遷出本管轄區或戶口不在本管轄區的;5、屬於本管轄區內農業戶籍職工的;6、屬於本管轄區內非農業戶籍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兩年以上的;7、屬於本管轄區內非農業戶籍職工,工作調轉至外省或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在外省重新就業的。(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六)出境定居的。(七)所在家庭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且正在領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九)遇到下列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1、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患有市政府列入城鄉醫療救助范圍內的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療的; 2、子女考取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的國內普通高等院校,無力供其就學的;3、遇到其他突發事件,家庭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的;4、本市家庭購買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十)非本市城鎮務工人員租賃住房的。

第五條 職工符合本細則第四條第(一)、(五)、(七)、(八)、(九)項規定提取的,配偶可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符合本細則第四條第(一)、(五)項規定的情形,且買受人或房屋所有權人為兩人或兩人以上的,如該住房為同一戶籍內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購買的,房屋共有權人均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如該住房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家庭共同購買的,只允許其中一個家庭內的買受人或房屋共有權人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提取時其他共有人須全部到場並承諾放棄提取。

第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法律規定或中心規定的期間內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一)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凍結的;(二)未按時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的;(三)經中心調查核實曾使用虛假證明材料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四)以償還住房貸款事實為理由提取過,在該筆貸款尚未結清之前又以購買其它住房或償還其它住房貸款事實為理由申請提取的;(五)已簽訂沖還貸協議委託中心提取其住房公積金沖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且協議在有效期內的,或者配偶簽訂沖還貸款協議且協議在有效期內的。

第七條 職工不得因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提取住房公積金:(一)購買商住兩用房或償還購買商住兩用房貸款本息的;(二)本管轄區內戶籍職工購買非本管轄區內住房或者償還購買非本管轄區內住房貸款本息的;(三)已以購買某套住房或償還購買某套住房貸款本息事實為理由提取過的,售出後又將該套住房回購或租用該住房的; (四)因贈與、繼承等未實際發生住房消費支出的方式取得住房所有權的;(五)雖為購房實際出資人,但房屋買受人為未成年子女或產權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

《四川省住房公積金提取規定實施細則》 第七條繳存人購買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一)非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或參加集資建房者,憑有關證明材料,在辦妥產權證或購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並付清購房款或支付首次購房款(集資款)後,可申請從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上年度余額中一次性提取不超過購房款的住房公積金。(二)貸款購買自住住房者,憑相關證明材料,可申請提取本人和配偶賬戶余額內不超過支付額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或從首次歸還貸款之月起一年後,申請每年度一次或分次從本人和配偶賬戶的上年度余額中提取不超過當年或提前還款本息額的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本息。(三)非配偶繳存人共同購買同一產權的自住住房,憑有關證明材料,可申請按各自所佔購房款份額提取住房公積金,沒有明確份額的平均計提。

第八條繳存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一)在城鎮國有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憑縣(區)及以上規劃、建設、土地管理部門批准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憑縣(區)及以上房屋安全鑒定部門的鑒定證明、規劃及建設管理部門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權證》等,可申請提取不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費用的本人和配偶賬戶余額。(二)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憑縣(區)及以上規劃、建設、土地管理部門批准文件和《集體土地使用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還應憑農村房屋安全管理機構的證明、《房屋所有權證》等,可申請提取不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費用的本人和配偶賬戶余額。

第九條繳存人租賃自住住房,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

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規定比例,憑相關證明材料,每年可申請從本人和配偶賬戶余額中一次性提取當年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規定比例以上部分的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比例,由各市(州)管委會規定。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對象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不受房租與收入比例的限制。

第十條職工退休、因特殊原因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出國(境)定居、死亡等,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一)職工退休,憑市州(區、縣)勞動部門頒發的退休證,申請提取本人賬戶內全部余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及未就業的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憑相關證明材料申請提取本人賬戶內全部余額。(二)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憑縣(區)以上醫院及勞動鑒定部門的證明和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申請提取本人賬戶內全部余額。

(三)繳存人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憑護照、簽證、國(境)內戶籍注銷證明等相關材料,申請提取本人賬戶內全部余額。(四)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既不可能再就業又不符合委託管理中心管理賬戶的,憑司法部門判決裁定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等相關材料,申請提取本人賬戶內全部余額。(五)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憑其死亡證明、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公證書,對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發生爭議的還應當提供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或調解文書,申請提取其賬戶內全部余額或轉至繼承人(受遺贈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繼續存儲。

繳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和受遺贈人的,其賬戶內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第十一條繳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員,因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災難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申請提取個人賬戶內部分住房公積金:(一)繳存人及配偶或子女等家庭成員,患省級醫療保險管理部門所規定的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憑醫保定點醫院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醫療費支付證明、本人和配偶及子女身份證明,可申請合計提取本人、配偶、子女賬戶余額中最多不超過個人應負擔醫療費用的住房公積金。(二)遭遇重大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憑相關單位災難事故處理情況證明和家庭收入證明,以及繳存人和配偶、子女的身份證明,在災難事故發生後一年內,可申請從本人、配偶、子女賬戶余額中合計提取最多不超過處理災難事故所需費用的住房公積金。

第十二條領取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繳存人,憑相關證明材料,可申請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第十三條正在歸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支付房租的,凡涉及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情形,應先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或房租。

第十四條提取住房公積金除需注銷個人賬戶的外最小起提額度以百元整數為單位計提。

《西安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實施細則》西房金發(2015)2號

第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金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購房人(產權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二)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退休手續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四)出境定居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六)租賃本市住房,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七)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職工可以提取;(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可以提取;(九)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十)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十一)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去世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十二)職工為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本人可以提取。

第四條 已辦理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於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在貸款未還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請非銷戶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