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租賃土地可以做抵押嗎
1、建築物存在於土地上時,建築物、土地無法單獨抵押,需按物權法「房隨地走,地隨房走」原則處理:
(1)如土地為抵押物,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一並作為抵押物,但其後新增建築物並不自動納入抵押物范圍,除非辦理抵押物變更登記;
(2)如地上建築為抵押物的,抵押時其相關土地一並作為抵押物。
2、如果是在建工程抵押不一定會被房地交易中心受理,有的地方政府相關部門接受,有的地方相關政府部門不接受,銀行也不一定,要看具體地方政策、具體銀行。
⑵ 租賃國有土地的房產可以用作抵押貸款不
房產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租賃的,
當地土地及房管部門均認可抵押行為,且土地租賃合同中明確規定允許抵押,
貸款時間不得超過租賃合同到期日;
經營性房產(如銷售出租)的企業,不允許抵押。
郵儲銀行可以操作,可以去當地郵儲了解下
⑶ 租賃權抵押
1、租賃權不能抵押。租賃權不是所有權,房屋所有權才能抵押。
《擔保法》第三十四條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2、租賃權不能質押。租賃權必須經出租人許可,質押不便於兌現和提存。
《擔保法》第七十五條下列權利可以質押:
(一)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
(二)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四)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3、設定租賃權的房屋可以辦理抵押,但只能由所有權人抵押,租賃人無處分權。
《擔保法》第四十八條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⑷ 房屋租賃合同抵押貸款算違法嗎
答復如下:
一、自願協商一致依法訂立的房屋租賃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在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內,房東將租賃房屋向銀行抵押貸款,系房東行使房屋所有權權利的表現,承租人不得干涉。由於用房屋抵押貸款只需要辦理抵押權登記即可,而無需轉移房屋的佔有使用和改變目前的租賃狀況,承租人按合同約定租賃使用房屋是不受影響的。
三、房東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貸款,銀行有權對房屋進行變賣或折價來償還借款債務,讓抵押權得到優先實現。
在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動的情況下,租賃合同繼續對新的所有人繼續有效,直至租賃期限屆滿。
同時,在房屋發生所有權變動的過程中,房屋承租人還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0條: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出租人與抵押權人協議折價、變賣租賃房屋償還債務,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請求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⑸ 租賃期間的抵押是否有效
租賃期間,抵押人將房屋做抵押時須告知承租人,然後所做的抵押是有效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6條規定:「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已承擔。」
⑹ 國有土地租賃權能抵押貸款嗎
1、依法徵收(用)的土地為國有土地。其使用權為國家所有;沒有徵收(用)的土地屬集體土地,其所有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2.只有通過出讓有償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才可辦理抵押貸款
3.可以將現有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補辦土地出讓手續,補交土地出讓金和機關。後。變更為出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⑺ 土地長期租賃合同能作抵押貸款嗎
長期的土地租憑合同獲得的土地使用權,按法理上說是可以作為抵押物的。那麼,用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應當可以。但現在銀行為了化解風險,規避不良貸款發生,在貸款的去向、用途、額度上會嚴格控制或限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四條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三)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的機器、交通運輸工具和其他財產;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三十七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本法第三十四條第(五)項、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⑻ 我做過租賃備案的現在還能做房子抵押貸款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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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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