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自建房如何抵押貸款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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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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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農村房子抵押貸款怎麼辦
農村裡的房子不可以做貸款抵押。
《擔保法》第34條第1款規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可以抵押。可見,農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應當是有效的。但《擔保法》第37條第2款規定,耕地、宅基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6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註:農村房屋買賣對象狹窄,一般金融機構和銀行均不接受農村房屋進行貸款抵押。
3. 在農村自建房屋申請抵押貸款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不是所有的自建房都可以抵押申請貸款。申請抵押的自建房需滿足,所建住房只限於大、中城市城區或縣(市)政府所在建制鎮城區,或省級政府認定的核心城鎮,建房所佔用土地以出讓方式取得,借款人已全額繳清土地出讓金,並已以借款人個人名義獨立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用途必須為住宅,且土地出讓時間不超過2年才能申請抵押貸款。同時,貸款額度各地區規定有所不同,需向各地區銀行征詢以後能確定。
在用農村自建房申請抵押貸款的時候,需將所需資料准備齊全,資料包括土地使用證、村委會證明、工程預算書,所購材料發票收據、用於抵押的房產證、產權證以及土地使用證、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抵押物評估報告、借款人雙方收入證明、借款人存摺復印件、抵押權證得共有權人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等。待相關資料准備齊全且滿足所需規定條件,便可攜帶相關資料到借款機構申請抵押貸款。
4. 農村自建房能申請房產抵押貸款嗎
根據當前的情況知道,農村自建房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一般是可做抵押辦貸款的。在這里所指的手續,最重要的就是房屋的產權證。目前我國有部分農村自建房,是僅有土地使用證而沒有房屋產權證的,這種情況是無法辦貸款的。
除此情況之外,農村自建房能否做抵押辦貸款,還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如該房屋的使用年限、剛房屋所處的地理位置、變現價值等。若是該房屋年限較久或位置不佳,變現價值較低的話,假使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也是無法用作抵押獲得貸款的。
建議選擇當地的信用社進行貸款,一般情況下可以申請到幾萬元的貸款額度。貸款主要是根據實際貸款的用途來決定貸款方式。在提交了貸款申請後,2到3個工作日之內(周末節假日除外),便能查看到貸款進度。
一般貸款的步驟:
1、提交個人貸款需求和大致資料給銀行或者貸款產品代理機構
2、銀行對貸款申請者的貸款申請進行初步審核
3、銀行安排專人聯系貸款申請者
4、聯系後若經過初審,再指導貸款申請者提供所需材料
5、銀行再審核,最終達成貸款放款。
總的說來,農村自建房想要貸款實際上還是比較困難的,因為多數農民沒有穩定的工作,收入來源也不穩定,但如今中央宏觀調控是偏向農村的,解決農民貸款難也是未來不久時日就會解決的問題。
5. 農村的房子抵押貸款可以貸款多少
以往農村住房無法抵押,主要是農村住房只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無房屋所有權證,即農村住房缺乏登記、確認制度,產權不明晰。因此,農民辦理農村住房抵押貸款,農村房屋需經房屋坐落土地所有權單位即村委會同意,而且,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物擁有財產處置權,以共有財產作為抵押物的,要取得共有人的同意。 首先,所抵押的房屋必須經房屋權屬登記,取得由房地產登記機關頒發的房屋權屬證書。《暫行辦法》規定,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申請人需要向房管部門提交房屋權屬申請書、有效身份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房屋工程質量情況表、經備案的房屋建築面積測繪報告等文件。 其次,辦理房屋抵押登記,申請人應向房管部門提交抵押登記申請書以及抵押人、抵押權人的身份證,借款和抵押合同,集體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等。權屬有爭議的或未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不得設定抵押。 貸款押物是由專業的評估機構來評估的,貸款額度一般為抵押物價值的60%。您的情況應該是可以實現貸款3萬元的需要。 需提醒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62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 農村宅基地房子怎麼做抵押貸款,有不動產證的
喬先生咨詢: 我是一名農民。前幾年,我搞養殖業賺了一些錢,由於觀念問題,就將賺的錢都花在了建房上,在老宅基地上翻建了一幢三層樓房。 最近,我想擴大養殖規模,就找信用社貸款。信用社要我提供擔保,我提出用樓房抵押,可信用社說不行,接受農村房屋抵押他們要面臨很大的風險。我想咨詢一下: 一、按照《擔保法》規定,能否用農村房屋和宅基地設定抵押? 二、信用社說用農村房屋設定抵押他們面臨的風險太大,這是為什麼? 律師解答: 根據你的咨詢,解答如下: 一、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法律行為。 《擔保法》第34條第1項規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著物,可以抵押。但《擔保法》第37條第2項規定,耕地、宅基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由於《擔保法》禁止用農村宅基地設定抵押,因此,有人認為,宅基地上的房屋與宅基地不可能分離,當然也不能抵押。這種認識是不對的。農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應當是有效的。 二、信用社所說的很大風險是存在的。 按照上述規定,雖然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權的效力不能及於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宅基地使用權,一旦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債權人就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築材料作為動產優先受償。將房屋拆除而以建築材料還債,這無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價值,也是一種浪費。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6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據此,用農村房屋設定抵押,債權人實現抵押權也存在障礙。另外,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中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這樣,農村房屋的買賣對象就十分狹窄。基於以上實際情況和規定,金融機構等債權人一般不願意接受借款人用農村房屋設定抵押,這也無可厚非。因此,建議你向信用社提供房屋以外的其他擔保。 三、以上建議,供你參考。 凱安律師事務所 潘家永 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