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積金還清後多長時間可以申請二次貸款
1、在還清公積金的前六個月包括結清都沒有使用公積金的話,可以第一次公積金貸款提前還完後,能馬上申請第二次公積金貸款;若在結清時或是結清的錢6個月使用過公積金,必須在結清後再間隔6個月才能再申請貸款。
2、公積金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在本市城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並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即可向銀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2014年部分城市對公積金貸款的條件進行了調整,其中廈門公積金貸款演算法有變,額度最高80萬最低20萬,並出台房產實名登記、公積金貸款按月劃付等新規。
❷ 江蘇省宿遷市住房商貸能轉成公積金貸款嗎,還款2年以上了已經。
國家法律提倡首套住房採用公積金貸款。
商業貸款需要將房產作為預抵押,就是說房屋交付時,房產證不經過購房者直接交與銀行,房產證上的名字與住房合同一致,如購房者要求在房產證上增加配偶名字,需要銀行開具同意變更文件(銀行需要備案夫妻雙方的結婚證),提交至房管局做變更。
變更完畢後,如配偶在本市繳納公積金,則可以攜帶夫妻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以及銀行同意使用的房產證辦理轉公積金業務。
如購房者本人在本市繳納公積金,則在銀行同意的前提下可以轉為公積金貸款。
以上問題的關鍵在於:需要銀行同意開具相關文件,銀行需要確認變更原因,若沒有問題即同意變更,這在法律上是完全合法的。
❸ 第一次公積金貸款還清後,多久時間可以申請第二次貸款
五年。具體規定如下:
① 如第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後,若以本人或配偶的名義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均認定為二次貸款,對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及家庭,結清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滿五年,方可申請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
② 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③ 二次貸款購買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例為20%。購買二手房的,二次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於60%。
❹ 我想在宿遷公積金貸款買房,我要繳納多長時間的公積金才可以貸款啊
政策前一段時間改了,大城市是交齊3個月,沒有改之前,宿遷是交齊1年,即可使用。
可以去便民方舟1號樓2層咨詢下。在洪澤湖路~
❺ 宿遷,請問可以把商業貸款轉成公積金貸款嗎
可以轉,只是轉的話非常的麻煩,很多都不願意讓轉,如果自己的貸款金額不是很多,就用商業貸款,後期再買房,公積金還能算首套。
❻ 宿遷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提取手續有哪些
按照住房公積金提取的不同用途和目的,程序如下:
(一)
(二)
【提取的有關規定】
【提取公積金所需材料】:
提取人憑本人公積金卡、身份證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向公
積金管理機構(包括市公積金中心,分中心、管理部,下同)
或市公積金中心委託承辦銀行市區所屬網點提出申請。
如屬償還貸款提取的,提取人應先到貸款銀行取得還貸證明。
提取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均需原件復印件1份。
公積金管理機構網點或承辦銀行所屬網點受理申請並審核提
取公積金的有關證明材料和提取金額,對符合條件的查驗原件留復印件,並給予辦理提取手續。
(一)
提取的時效和次數
1、購建住房、
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提取人自相應票據(證明)開具之日起的一年內可以提取。逾期一律不予受理。除上述情形之外的,提取不受時效限制。
2、購建住房、償還貸款提取的,其次數在一年內最多不超過兩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確定。
(二)提取次數的限制及其他
1、購建住房、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提取的,提取人只可提取相應票據(證明)開具當月的公積金余額。
2、為體現公積金互助原則,借款人還貸期間暫行個人帳戶1000元余額保底的辦法,即超過1000元以上的部分方可提取,今後隨著繳交額度和比例的變化而調整。當貸款本息余額全部還清後,保底余額可以提取。新職工住房補貼不實行個人帳戶保底余額辦法。
3、為保證提取的公積金專款專用,防止還貸多提少還,公積金管理機構可逐步實行以「提還等額」為原則審核還貸提取額。
4、提取人有公積金貸款逾期的,公積金管理機構可根據貸款銀行月初提供的戶名凍結其帳戶,暫停提取公積金;待提取人恢復正常還貸憑證到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帳戶解凍手續後方可提取。
5、購建住房或償還貸款提取的,除本人及配偶的公積金外,還可提取同一戶口簿的直系親屬的公積金。本處所稱直系親屬僅指提取人的父母或子女(含配偶)。
6、提取公積金應由本人辦理。
如提取人因死亡、病卧、出市(境)等特殊情況,確需委託他人代為提取的,代為提取人應知曉提取人公積金卡密碼,並持相關證明及提取人、代為提取人身份證原件代為提取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部分提取的
1、購買商品住房:購房合同和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發票或契稅
完稅發票。
2、購買存量住房:購房合同(契約或協議)和契稅完稅發票。
3、購買公有住房:買賣契約(張家港、吳中區為房改售房審批
材料)和單位房改售房專用現金解款單。
4、購買拆遷安置住房:拆遷協議和拆遷部門開具的專用收款收
據憑證。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建規劃部門批准文件和工
程建設許可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二)離(退)休銷戶提取的
離(退)休證或本人身份證(必須到法定退休年齡)。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原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銷戶提取的
市(縣)、區級以上勞動鑒定機構出具的級殘疾證明和與原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關系證明。
(四)出市或出境定居銷戶提取的
1、到外地工作並且有以下證明材料之一:戶口遷移證明;外地
戶口(戶口暫住證)或外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和與原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不遷移戶口,與外地(不含大
市范圍)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須經外地勞動人事
行政部門鑒證)。
2、處境定居:本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或境外永久居
留證件(境外身份證)。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部分提取的
1、償還住房貸款(包括組合貸款、住房商業性貸款):貸款銀
行開具的住房貸款還貸證明。
2、購買公房分期付款:買賣契約(契約中必須載明分期付款)
和本人工資單扣款記錄或現金解款單。
(六)死亡或被宣告死亡銷戶提取的
1、死亡:所有權人死亡證明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注銷證明和
代為提取人身份證。
2、被宣告死亡:
所有權人被宣告死亡證明和代為提取人身份證。
(七)低保對象且個人帳戶封存滿半年以上銷戶提取的
《城市(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濟(補助)金領取證》。
(八)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下崗失業且個人帳戶封存滿兩年銷戶提取的
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或勞動部門出具的下崗、失業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