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全款購買的新房,現在也裝修入住,今天到住建局查顯示沒備案,房子我沒買之前房開抵押給了銀行,
那得看你簽沒簽合同啊,開發商給沒給你簽商品房買賣合同啊,然後開發商在到房管局備案合同,回頭給你一個合同,是帶房管局蓋章備案的合同,你這個是開發商,抵押給銀行了,估計是開發商資金鏈斷了,像銀行貸款了。把房子都抵押給銀行了,但一般情況下,開發商都會還的起,因為銀行要看開發商的實力給他貸款的,他實力有問題,銀行也不會給他貸款。還不起的幾率很低,如果真的出現了,還不起了,你就得倒霉了,回頭銀行就會給你要房子了,然後你不給銀行也沒招,那就麻煩了開發商話還不起的話
⑵ 請問,我在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看到有些樓盤的某些房子顯示「已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是什麼意思呢
個人觀點:能出售,應該是沒有賣出去的房子,屬於預售商品房吧。
⑶ 住房貸款放款了,沒有評估抵押,房產證自己拿到手了,在自己手裡,這種情況正常嗎
被抵押房屋,銀行只要抵押權證。你這種情況可能是房產公司幫你已經完成手續
⑷ 有誰辦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房產抵押的,為什麼去了房產局後還要去不動產局抵押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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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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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請問全款買的房子,在住建局查詢顯示也抵押銀行,如果房開沒法還清銀行貸款房子歸誰
這種情況銀行直接收走
⑹ 我沒有住房,但在貸款時,信息顯示自置房,怎麼辦
銀監會:二套房認定將以住房套數為標准
2010年04月22日02:27上海證券報我要評論(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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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銀行業監管一部主任楊家才21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解讀了最新出台的房貸新政。他強調,新的房貸政策是以房屋數量來認定是否為第二套、第三套,同時,認定范圍以家庭為單位。這與此前執行的二套房認定標准出現了根本性的變化。
房子套數不以貸款記錄來認定
在此次「國十條」房貸新政出台前,二套房的認定標準是「是否利用貸款購買住房,且貸款是否已還清」。而楊家才指出,房貸新政的二套房認定將「以房為限,而不是以貸為限」。所謂一套房貸、二套房貸,首先購房單位是家庭而不是個人。家庭由三種人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個家庭只要購買了一套房,再買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按家庭,不能證明是二套房的,那就是第三套房。
他表示,只有以房來劃分,才有一套二套的問題。而「實行差別的房貸政策的時候,主要以房進行劃分」。
而據楊家才介紹,房子的套數需經房產管理部門的房屋登記系統進行查詢後,由其進行認定。此外,銀行在做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時,還需要嚴格執行面談、面簽、上門走訪的程序。
4月14日,國務院發出通知,要求二套房貸首付比例不低於50%,利率1.1倍;三套以上房可停貸。楊家才指出,從整個新政來看,政策出發點是居者有其屋,有一套住的就足夠了,一個人沒有必要住兩套。房地產按揭貸款只支持住房的資金需求,而不能支持倒賣房屋的資金需求。
開發貸款和土地儲備貸款「三不貸」
楊家才透露,目前,銀監會對於開發貸款和土地儲備貸款明確了「三不貸」原則。對於國土管理部門查處並確認的有閑置土地、炒地倒賣的房地產企業,不予發放新的貸款;對於住建部門查處並認定的捂盤惜售、囤積房源、哄抬房價的房地產商不再給貸款;對挪用銀行的貸款去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即參與招拍掛做保證金,然後交土地掛牌款的,不再增加貸款。
此外,對於土地儲備貸款,銀監會還要求,地貸掛鉤、建貸掛鉤及房貸掛鉤。「你整治哪塊地,經過評估之後,給你多少貸款,叫地貸掛鉤。跟蹤這個地的去向,賣到哪兒貸款就收到哪兒;第二個是建貸掛鉤,房地產商要貸款,一定是跟在建工程掛鉤,然後用我的錢把這個樓盤建起來之後,要監督你銷售;再一個就是房貸掛鉤,就是房子與貸款掛鉤,你賣出去我要實行封閉運行,在銀行開戶,要隨著賣房的進度
⑺ 房貸放款和住健局有什麼關系嗎
房貸放款和住建局呢是沒有關系的,鑄劍時呢,他是監督住房的質量和這個房貸放款的事,跟他們是完全沒有關系的。
⑻ 在房管局網上查到房子已經簽約,為什麼顯示是抵押狀態
抵押狀態表示該房源做了在建工程抵押,被開發商抵押給了銀行,
房子處在抵押狀態不能進行網簽,需解押後才能進行網簽,開發企業在銷售該類房源時應明示購房者。
購買該類房源時購房者應與開發企業明確解押時間、網簽時間。
拓展資料
一、抵押的房產可以過戶嗎
取決於銀行,抵押的房產一般是不可以過戶的,不過雙方可以到銀行咨詢。如果銀行同意了,雙方攜帶材料辦理相關的手續就行。如果銀行不同意就不行,必須要先還完貸款辦理解除抵押後才可以過戶。
二、房子過戶流程是什麼
1、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
2、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3、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銷售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4、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三、房子過戶需要交納哪些費用
1、營業稅 。
2016年營改增之後,看房產證辦出的年數,再判斷是否能免徵。根據規定,個人轉讓住房,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簽訂轉讓合同,2016年5月1日以後辦理產權變更事項的,不繳納營業稅。
2、契稅。
目前的政策:住宅90平以下1%;住宅90-144為1.5%;其餘的不管是住宅還是非住宅都3%。
3、個人所得稅。
房產證頒發5年以內銷售,按銷售價1%徵收所得稅(有的地方按銷售價與原銷售價差價20%徵收所得稅,也有上兩種情況2選1的);房產證頒發5年以後銷售,如能證明賣家賣的是家庭居住生活用房的,可免徵所得稅!
4、印花稅。
住宅90平米以下免徵;其它按銷售價0.05%徵收!
5、評估費。
過戶如不需要套按揭,應該不會需要評估。評估費一般5‰以內。具體費率地方不同有所不同。(三種情況:如不按揭,也可能不需評估,故無需評估費;按揭的也有可能中介費中已包括評估費;也有可能是房地產交易核心在交易過戶時直接向申請人代收。)
6、其它費。
有的地方可能還涉及工本費、登記費、交易費等,但數目較小。房改房土地出讓金:按照當地政策交納,各地政策對此有所不同。
⑼ 弟弟被騙子騙了辦了個房屋他項權利證明,可是現在到住建委查詢房屋檔案沒有抵押和貸款,房子出事了么
到底有沒有這個貸款手續和他項權利證明?這事查清楚沒?合同的相對方又是誰?
⑽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里顯示樓房已抵押是什麼意思
房屋產權人在銀行有貸款,貸款是用房屋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