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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住房公積金貸款前可以先提取

發布時間: 2021-11-29 13:28:56

1. 公積金余額是貸款前提取還是貸款後提取

是貸款後提取公積金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2. 申請貸款前可以把公積金提取出來嗎

只要符合提取條件可以先把余額提取出來。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離休、退休的;
3.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3. 公積金貸款前,可先提取余額嗎

貸款之前建議不要提取公積金,以免影響貸款額度
具體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公積金貸款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4. 辦理公積金貸款前可否先提取公積金存款交首付

不可以。
購房提取公積金是在簽訂購房合同付完首付後,憑購房發票或契稅完稅發票等,一年時間內可以提取。也就是說不可以直接提取公積金做首付。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什麼條件,主要內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5. 公積金先提取再貸款可以嗎

公積金先提取再貸款是可以的,實踐中,勞動者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都這么干。勞動者可以持相關的資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和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6. 公積金貸款發放前能提取公積金嗎

用了公積金貸款後是不能提取公積金的,你可以選擇綁定公積金賬戶每個月賬戶每個月會根據實際情況把錢轉到你需要還款的銀行賬戶里。你還款的銀行賬戶需要預留每月還款的足夠錢款,不然會影響你的還款信用。

7. 如何在辦理公積金貸款前提取公積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咨詢自己單位,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 離休、退休的;

  3.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這是常見的情況之一,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4. 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5. 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 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7. 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8.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 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 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1. 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12. 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提取流程:

  • 攜帶提取材料,前往肇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購買自住住房貸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貸款的」 的,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掃描錄入系統並成功辦理提取業務。

  • 在管理部門申請簽定《住房公積金自動劃轉提取委託協議書》,簽約時,本人須到場。

  • 成功簽約後,提取信息不發生變化的,按約定每一周年進行自動轉扣。

8.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不可以先把公積金余額取出來再貸款

正常手續是不可以的,因為提取公積金需要拿你們單位的證明以及你每個月的還款證明(去貸款銀行列印),所以必須先貸款,然後拿著還款明細去提取公積金.但是現在好多中介就算你不貸款,他們也能找人把錢提出來,不過收中介費.應該是違反操作規程的,但是人家有本事。

9. 在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前可以先把住房公積金取出來嗎

要提供貸款合同,所以取不出來。

10. 辦理公積金貸款前能不能先把余額提取出來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溫馨提示: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疑問,可以撥打公積金管理中心客服電話12329進行咨詢。
應答時間:2021-01-0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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