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汽車按揭貸款合同一般是怎樣的呢
您好:
幫您總結了下
簽訂購車合同時需要注意的要點:
1、標的。買賣要明確確定車的牌子、產地、製造商、型號、批號、配置、選裝設備,以及顏色、裝潢,甚至還要確定是否返修車、庫存車,確定里程錶公里數,發動機號碼、汽車代碼(車架號)等汽車本身應有的要素,尤其是汽車代碼與汽車標識號碼同時寫明,防止汽車經銷商掉包;車輛主要配置、顏色(具體到座椅顏色)、手排還是自排以及隨車交付的文件等。另外,有些車還要明確是原裝還是組裝,二手車要確定使用、修理、零件更換等事項。
2、價款。要明確銷售商報價包含的內容,應列明車輛交易的總價款,是裸車價或是包牌價。買車的費用主要有:車價、購置費、保險費、牌照費、稅,以及銷售商代辦保險、貸款、競拍牌照、上牌、裝潢、取車或送車等有關購車事務的代辦費。另外,還要明確是否有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等費用,以及有無免費項目、是否有折扣等。
3、交付。合同要明確交車的時間、地點、方式,以及交付車輛時發現車輛質量和交車手續等問題的處理方法。同時也應明確付款的時間、方式。交車時,購車者除拿到鑰匙和汽車外,還應該得到:汽車銷售發票、車輛合格證、進口車的海關進口證明和商品檢驗單、保修卡和保修手冊、二手車的以往維修記錄、隨車工具及附件清單、車輛行駛證或者移動證,以及車輛的產品使用書和產品說明書、保險單等。
4、質量、維修、售後服務。在上述約定之外,還有關於車輛的質量、維修、售後服務等事項也應當明確,以防止假冒偽劣產品,防止售後無人管等情況發生。
5、違約責任。權利義務事項約定明確後,誰守約誰違約就容易判定了。而違約責任需要約定的是,一旦確定違約,違約方承擔什麼責任,以及如何承擔責任,要約定解決的方式,合同的管轄地。如明確經銷商延期交付車輛,應該賠付多少違約金還是退車等。定金是一種常用的保證合同履行的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違約,定金將不能返還或者充抵車輛價款;收取定金的一方違約,將雙倍返還定金。
6、爭議解決。對合同約定事項發生不一致的看法就是爭議。解決爭議的方法最初都是協商。當合同各方協商不能一致,發生僵持,就需要合同以外的公正力量介入。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人民法院訴訟或者仲裁機構仲裁,但兩者只能選其一。如果不選,就是放棄選擇仲裁。選擇仲裁應寫明機構全稱,如上海仲裁委員會,否則等於未選。選擇法院主要是選擇哪個法院作為一審法院。如購車人在住所地以外的地方購車,可以約定在購車人所在地法院訴訟。如不選,依法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訴訟。
7、重視被經銷商「忽略」的細節。消費者簽約時要特別注意體現經銷商合同責任的細節,如交車方式、地點、時間;保養、維修等售後服務(經銷商應承擔何種義務);免費保養以時間計,還是以里程計;交車時間違約後,雙方責任是否對等。
8、名稱必須保持一致。確認銷售方的蓋章名稱與購車合同、發票上的名稱三者必須保持一致。如果出現不一致,即使訴訟由於訴訟主體不明,對消費者而言非常不利。如買進口車,由於存在多級代理的形式,在沒有弄清合同主體的情況下,購車人的權益很難保護。
9、退車條款與「三包」條款銜接。許多汽車經銷商在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時,即使在不能維修好的條件下,也拒絕退車。在簽訂購車合同時,應當寫明如果該車是缺陷汽車產品,汽車製造商(包括進口商)有修理、更換、收回等義務。
10、合同生效條件。一般合同經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即生效,但也可以約定簽字、蓋章後達到某種條件生效。如貸款購車,可以約定銀行同意貸款後生效等。
11、其他約定。如合同文本的份數、附件和補充條款的效力等。
B. 貸款買車,批下來了,今天銀行說等抵押合同,是什麼意思
貸款買車其實就是將車抵押到了銀行,因為貸款買車規定必須上全險,所以即使車子被盜、被搶或者出了事故有保險公司擔著。銀行還是會收回成本。
貸款買車注意以下幾點問題。
1.隱性費用需提前了解:一般這樣的情況在二級經銷商這邊容易出現,其實只要消費者在訂車時,問清楚總價包含的費用,是否有其他隱性費用比如:新車檢測費、出庫費等等,並且還要注意貸款合同是否是由銀行提供的,以免造成提車時的麻煩。
2.分期付款車險綁定:消費者如果選用信用卡分期買車的方式,一般汽車經銷商會要求在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指定期限的車險,消費者要注意該車險價格是否可以接受。
3.口頭協議無保障:除非是消費者自己在銀行申請無抵押信用貸款,提取款項後,去4s店全款買車,否則其他形式的貸款買車,都無法獲得全款購車的全額優惠。而此時汽車銷售商往往會口頭上對消費者承諾種種優惠,不落到筆上的承諾,都是紙上談兵,為了避免今後引起的糾紛,消費者在選擇車貸方式時,需要考量一番。
4.貸款額度要弄清:一般來說,以個人信用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最高可貸20萬元;以所購車輛或不動產抵押申請,可貸金額為七成;第三方保證貸款申請的(銀行、保險公司除外),可貸金額為六成。
5.還款方式要明白:銀行一般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的用戶提供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兩種還款方法:其中,等額本息所支付的總利息相對多,但每期還款額相同,還款壓力分散得較為均衡;等額本金每期還款額逐漸遞減,雖然利息總支出較等額本息少,但前期還款額較大,能否承受還應三思。
C. 民間借貸汽車抵押借款合同怎麼寫
個人車輛抵押借款合同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作為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車輛(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於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4、借款利息:月息為。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乙方將自己所有的一輛 牌汽車(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行駛證登記人 : )於 年 月日抵押給甲方。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 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並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國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D. 汽車抵押合同及買車借款合同怎麼寫
按揭汽車抵押借款合同的簽訂流程:
1、當事人約定合同的內容,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等;
2、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3、當事人均在合同書上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並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 個人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抵押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
出借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注冊號: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並以其合法所有的車輛作為抵押物(以下簡稱「抵押物」)抵押給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准,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 】。
第四條 借款指定用於【 】,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二、抵押條款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是:【 車輛 】。抵押物的詳細情況:
1、機動車名稱、品牌:
2、牌照號、型號:
3、數量:
4、折舊價格:
5、發動機號:
6、車架號:
7、抵押物共有權人: 與乙方關系:
第六條 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 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有共有權人,共有權人同意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向甲方提供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乙方未依約清償債務的,共有權人同意甲方有權隨時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行使抵押權,共有權人為甲方實現抵押權提供必要的幫助。
三、保險
第十條 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物投保,乙方應當協助配合辦理相應投保手續,保險金額不低於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應長於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六個月,並應指定甲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後,乙方應將保單交由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待債務到期後清償或提前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並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四、借款的發放
第十三條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權拒絕放款:
1、乙方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等法定手續及甲方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准或登記等手續已生效且持續有效並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生效並持續有效,擔保物權已通過辦理抵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書,並持續有效且能對抗第三人;
3、沒有發生可能對乙方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如有債務糾紛、正在訴訟中等;
4、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5、其他先決條件: 。
第十四條 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辦理完成抵押登記手續後,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借款通過轉賬方式匯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五、借款的償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 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借款起息日為甲方轉賬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個付息日或最後一個付款月為非整月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等額本息還款。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 】元。
3、到期還本付息。借款期限屆滿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清償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第十六條 如遇到還款當月無還款日對應日的月份,還款日為應還款當月的最後一日。
第十七條 如果還款日為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等,還款日不順延。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將還款款項通過轉賬方式支付到甲方如下的銀行賬戶:
開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六、抵押權的實現
第十九條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甲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乙方未依約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隨時行使抵押權。甲方有權採取如下任何方式對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1、與乙方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債務或以抵押物拍賣、變賣後所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七、乙方債務清償順序
第二十條 甲方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後清償利息,最後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八、提前還款
第二十一條 乙方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還款。
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第二十二條 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准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並向甲方交付了共有人同意抵押該物的證明。
第二十六條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設立過未告知甲方的抵押,該抵押物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權利。
第二十七條 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抵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八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應給予配合並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二十九條 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發放借款。
第三十條 對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並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乙方主張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在扣除處分抵押物的費用並清償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甲方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或第三方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由乙方要求第三方停止其行為,並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要求乙方另行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在本合同抵押擔保范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得到清償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十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以及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鑒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等。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對乙方還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3、乙方姓名/名稱、住所、聯系方式發生變更;
4、通過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資產;
5、為第三方提供擔保,並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乙方投資或實際控制的公司、個體工商戶、其他組織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有可能影響乙方投資安全的事項。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乙方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乙方的收入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抵押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採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其他影響甲方債權安全的事件等。
第三十八條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保險。
第三十九條 乙方應協助甲方實現抵押權並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十二、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違約,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布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並結清利息:
1、未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償還本金或支付利息;
3、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或資料不真實,或者拒絕接受甲方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及經營情況等的監督;
4、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陳述與保證;
5、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的;
7、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發生可能危及甲方債權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四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 】%支付違約金,直至還清該筆利息為止。
第四十二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需向按照拖欠的本金數額的【 】%/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金全部還清之日止。
第四十三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金額的【 】%/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四條 對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違約金按照本合同上述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准計收。
第四十五條乙方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拒絕配合甲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抵押登記手續的,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七條乙方死亡、失蹤、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由乙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其拒絕履行的,甲方可提前行使抵押權,以處置抵押物所得價款受償。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四十八條 甲、乙雙方各派一名代表作為本次合作的聯系人,聯系人以書面形式表達的觀點視為甲、乙各方的觀點、意見。聯系人有權代為接受雙方互發的文件、信函,有權在相關文件、信函上簽字。聯系人簽收相關文件、信函的,即視為甲方或乙方簽收了相關文件、信函。
1、甲方聯系人信息:
姓 名: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系人信息:
姓 名: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第四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除可以向有權接收的人員送達外,還可以按照本合同所預留的聯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2、如為傳真,發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4、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後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6、在甲方有關文書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且不限於乙方下落不明或拒收),甲方以EMS或掛號信郵寄至該地址的,視為已送達。
第五十條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系方式或地址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載明地址送達的仍為有效送達。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
第五十一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五、其他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備案一份。
特別提示:本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並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以下為簽字蓋章部分,無正文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
車輛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市 區(縣)
F. 汽車抵押向銀行貸款要簽的合同是什麼具體內容
甲方(實際抵押人):**租賃有限公司
乙方(抵押權人):**汽車公司
丙方(名義抵押人):**有限公司
丁方(承租人):**個人
我方是丙方(名義抵押人)
鑒於
1.基於丁方和國家對營運車輛規范管理要求,融資租賃期間,本協議各方均同意租賃車輛以丙方(名義抵押人)名義登記,但該項登記並不改變租賃車輛的實際所有權屬性以及與此相關的其他權利義務的約定。
2.權屬狀況:本協議項下抵押物的所有權人(實際抵押人)為甲方;登記車主(名義抵押人)為丙方;使用權人(承租人)為丁方
3.登記:因實際運營需要,各方確認融資租賃期間,租賃車輛以丙方名義登記,由丁方實際承租使用,車輛所有權依法屬於甲方所有,故丙方丁方同意不附帶任何條件配合甲方、乙方做好本協議項下租賃車輛的抵押登記手續。
各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簽訂之後,甲方丙方乙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2.甲丙丁方怠於旅行本協議各項義務,導致乙方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和律師代理費等),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我是丙方(名義抵押方),有沒有名義抵押方一說?
G. 汽車抵押貸款合同,抵押貸款的程序是什麼,借款
申請貸款(一般是網上申請,只需要填個人和所在城市)。
車輛評估(由專門的評估師評估,個人只需要將車開到制定地點)。
簽署合同。
保險變更。
安裝GPS。
放款。
客戶提供需抵押貸款車輛的材料
由借款方評估人員對需抵押車輛進行評估
借款方與貸款方協商抵押車輛價值
借款方與貸款方簽訂車輛抵押合同並同時進行公證
借款方與貸款方至車輛管理所辦理抵押登記並辦理相關證明
貸款方將車輛行駛至借款方所指定的停車場,將所有車鑰匙交我公司保管借款方開出收件清單同時交付抵押款額
抵押期滿後,由貸款方至借款方辦理還款解除抵押手續,償還全部借款,配合借款方車輛管理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領取車鑰匙
貸款期滿後,如客戶未至我公司辦理續抵或解除手續的,借款方將按照車輛抵押貸款規則進行絕押處理。
車輛抵押貸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車或自購車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或汽車消費貸款公司取得的貸款。目前,以汽車作為抵押物的貸款的用途,主要為汽車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