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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溫州鹿城公積金貸款

發布時間: 2021-12-04 19:02:31

㈠ 溫州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

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80萬元,其中,單繳存職工最高額度80萬元,雙繳存職工最高額度80萬元。

依據《溫州市住所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請求公積金貸款應該滿足在的條件:

(1)請求借款前,個人及其地點單位均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有資格請求住所公積金貸款。職工地點單位欠繳公積金,但單位現已按照規則補繳並從頭連續足額繳存一年以上的,視同連續繳存。

(2)具有本市的常住城鎮戶口或其他合法居留身份證件。

(3)具有安穩的工作和收入,個人信用良好,有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能力。

(4)請求時效:購買新建住所的,從簽定購房合同預付購房款之日起到付清房款後一年以內;購買二手房的,以契稅收據或房屋產權證核發之日起半年以內。


(1)溫州鹿城公積金貸款擴展閱讀:

請求溫州公積金貸款需求預備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愛人身份證、戶口本;

(2)借款人及愛人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借款人婚姻狀況的合法證明(夫妻戶口在同一戶口簿,可不提交結婚證;借款人未婚的由戶口地點轄區的民政部分出具證明;離婚的提交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

(4)購買商品住所、經濟適用住所的,提交房管部分聯機備案購房合同和已支付占購房款總額30%以上首付款收據;

(5)購買二手房的,提交合法的生意契約合同和房產生意契稅收據及生意房產的產權證;

㈡ 溫州公積金貸款多久能放貸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列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規定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二、住房公積金辦理條件;
1. 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 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 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
三、住房公積金辦理流程:
1. 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 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 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 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㈢ 溫州市區按揭組合貸款與公積金問題

你好,在溫州市區的按揭組合貸款和公積金貸款是兩種不同形式的貸款,如果你買房子的話,既可以選擇按揭組合貸款,也可以選擇公積金貸款,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進行選擇貸款。

㈣ 溫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有什麼政策,應該怎麼

農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資料如下:
1、身份證件(指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
2、合法的購(建、修)住房合同、協議和其他批准文件;
3、自建住房的,應出具計劃、建設、規劃、土地等有在部門的批准文件;
4、對自有住房進行翻建,應出具計劃、建設、規劃、土地等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5、符合公積金中心要求的首付款證明;
6、借款人家庭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證明;
7、住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物或擔保人相關資料;
8、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各地區規定可能會有不同,詳情請洽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㈤ 再用溫州公積金貸款買新房這可以嗎

只要滿足溫州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即可申請。溫州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對象,必須是已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並且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權人或所有權共有人。
職工(以下稱借款人或申請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還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自貸款申請之日起往前推移計算,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以上;
(二)在本市市區和各縣(市)范圍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其房屋座落的具體位置已明確,有關手續齊全、合法、有效,且申請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時間在6個月以內;
(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所需的自有資金即自付款項已落實並投入使用;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權人及所有權共有人同意以該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在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未能辦理抵押權登記前或還不能辦理抵押權登記時,能另行提供管理機構和受託銀行認可的其他階段性擔保;
(六)本人以及配偶具有良好的個人信用;
(七)本人以及配偶在本市未辦理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已辦理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已還清,且符合再次申請的有關規定;
(八)管理機構和受託銀行及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㈥ 浙江溫州公積金貸款流程是怎樣的

溫州公積金貸款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借款人攜帶貸款資料在規定時限內向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填寫《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書》;
2、管理機構在受理申請時,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貸前審查,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3、准予受理的,管理機構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內予以辦理,並與借款人、保證人及抵押人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等有關手續;
4、簽訂借款合同後五個工作日內管理機構通知借款人到房產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抵押登記生效後五個工作日內,管理機構通知受託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