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東以房屋抵押向銀行貸款,讓我簽承諾書
跟你沒有什麼太大的關系,這個證明只是證明房東的房子一年的租金問題,如果房東換不上錢,就會把你清出去,你就沒有權利租住了,剩餘的房租你只能去找房東,如果你賴著不走的話,法院會執行你。
B. 為他人做房產抵押承諾書怎麼寫
這是一種類似擔保的法律文書,你承諾(擔保)時,要有相應的反擔保條款,就是先以對方自有財產(不動產、房、證券等等)做返還,不足時才由你負責擔保返還。總之,這是有責任的。慎重。
C. 抵押承諾書就是保證合同嗎
抵押承諾書和保證合同是兩個概念。抵押是用錢或物或有價證券做抵押,有一定期限不兌現,抵押物和錢歸對方所有。保證合同是雙方簽訂的縣有法律效應的合同,到期可以依照合同,進行法律訟求。
D. 用自己的房產幫別人抵押貸款,只簽署了一份抵押貸款承諾書,可是承諾書是信用社打好了的文本,並沒有註明
任何形式的房產抵押都需要到住建委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也就是你所說的他項權利證,也不是說你一套房子就能抵押500W,如果你的房子能抵押500W就不需要其他人了,他會對你房子評估出一個具體價格,如果對方無能力償還,銀行會對你的房子進行拍賣,如果拍賣所得價款不夠500W,銀行有權利向借款人繼續追繳。
你的情況可能有兩種,一、銀行辦理手續需要時間,可能是還沒有到要你去建委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時間如果是這樣,銀行以後還會找你拿產權證。
二、就是銀行可能就是讓你以一種形式的擔保,也就是說你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你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銀行只要一種形式而已,他對借款方的償還能力是很有把握的,銀行只要一種形式而已,但是這種情況不多,一般第一種的可能性大。希望能給你有幫助。
E. 辦貸款要簽抵押承諾函嗎
不是做貸款都要簽這個,看具體情況,你應該做的是房產抵押吧,銀行產品?銀行的話就放心簽,非銀行的話,看機構正不正規了,我們都是做正規的機構
F. 抵押人簽訂了抵押承諾書,但沒在借款合同上簽字,抵押是否有效
抵押合同與借款合同屬於合同法里的主從合同,根據《擔保法》第5條第1款之規定,主合同無效,從合同也無效。注意這里是從合同的效力由主合同決定,但是這兩個合同在成立生效上則分別獨立,只要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一經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上簽字,抵押合同就應當成立並立即生效,根據是《物權法》第15條。但是抵押合同生效並不一定代表抵押權的建立,因為根據《物權法》第187~189條之規定,對於抵押標的物為不動產的,抵押權自登記之時起成立,即對於不動產抵押,未登記的,抵押權不成立,對於動產抵押的,未登記不影響抵押權的成立,但不得對抗第三人,注意這里抵押權成立與否並不影響抵押合同的生效。
故本問題中,簽訂了抵押承諾書那麼該抵押合同已經生效,但抵押權是否成立要看抵押標的物是什麼,由於一方過錯導致抵押權未成立的,要承擔對抵押合同的違約責任,但不承擔擔保物權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