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最新政策調整 住房公積金政策有哪
滿足當地購房政策,年齡加貸款年限不得超過70歲。同時需要提供用途證明、身份證明、收入證明等,具體聯系個貸經理咨詢。
若您是申請一手樓貸款,可先與開發商確認,是否與我行有合作關系,若有,您可直接與樓盤駐點工作人員聯系,將資料交由工作人員。如果沒有,一般需要您聯系當地個貸部門提供個人信息及所購房產情況辦理申請。一手樓貸款申請一般需要提供以下申請資料:1.身份證明資料:身份證、軍官證等;2.婚姻證明資料: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聲明等;3.用途證明資料:所購房產原產權證明資料、購房合同、購房合同、經售房人確認的首付款收據(採取交易資金監管的,提供監管資金入賬證明即可);4.還款能力證明資料。若您的這筆貸款還需要提供其它資料,經辦行也會及時通知您,您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也可以通過經辦行詳細確認此信息。
⑵ 鄭州公積金貸款新政細則出台
調整後公積金貸款額度有多少?貸款利率是多少?……昨日,記者從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從2020年1月1日起,鄭州住房公積金將執行調整後的新政策,目前已正式下發《關於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公積金貸款相關的各項細則。
在貸款金額方面,從2020年1月1日起,鄭州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提至80萬元。《通知》明確,借款人夫妻雙方繳存情況均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公積金貸款金額為80萬元。借款人單方繳存情況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公積金貸款金額為60萬元。
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在對應最高貸款金額內,綜合還款能力、最長貸款期限和貸款比例確定單筆貸款金額。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或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在對應最高貸款金額內,綜合家庭繳存余額、還款能力、最長貸款期限和貸款比例確定單筆貸款金額。
在貸款比例和利率方面,從2020年1月1日起,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比例應當不超過房產總價的70%。購買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公積金貸款比例應當不超過房產總價的60%。家庭首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按照對應期限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約定貸款利率;家庭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按照對應期限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的1.1倍值約定貸款利率。
在貸款期限方面,從2020年1月1日起,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積金貸款期限應當不超過30年。建成時間未超過20年的存量商品房(二手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應當不超過20年,建成時間超過20年的,公積金貸款期限應當不超過15年。公積金貸款償還期限可延長至繳存職工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男職工到65歲,女職工到60歲)。
具體貸款條件有: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所購自住住房合規,已支付規定比例自籌資金;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引進的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及復轉軍人除外);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同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此外,使用公積金貸款時,還存在繳存余額、貸款次數、住房性質、住房套數等情況的認定,《通知》也作出了明確規定。如復轉軍人、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已錄入鄭州市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庫)開立賬戶繳存1個月以上,且狀態正常的,可認定為繳存情況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配偶未繳存住房公積金或繳存不足6個月的,可按夫妻雙方繳存情況均符合條件辦理公積金貸款。
借款人為鄭州市級住房公積金繳存戶,但配偶為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或鄭州市級靈活就業繳存戶的,繳存情況均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時,可按夫妻雙方繳存情況均符合條件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繳存情況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配偶為現役軍人的,可按夫妻雙方繳存情況均符合條件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在同城其他管理機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到繳存的管理機構辦理公積金貸款。借款人為住房公積金靈活就業繳存戶的,應當辦理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等。
提醒有需要辦業務的職工可撥打12329咨詢,鄭州住房公積金業務辦理時間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⑶ 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哪些新政策嗎
⑷ 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有哪些呢
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的職工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為住房買受人且為正在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3、已支付規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貸款金額=房產總價,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開立繳存賬戶後已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近期未繳不超過4個月;
5、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債務。
⑸ 鄭州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最新鄭州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租房提取公積金、調整貸款最高額度等新政策,已經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15年5月1日起施行。《關於促進全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對於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職工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含6個月)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可以不低於20%。」其中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積極開展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業務,並指出職工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貸款方面,首套房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具體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風險情況自主確定。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鄭州市公積金目前仍是繳存滿12個月才能貸款。
⑹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新調整內容解讀
為落實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45次會議決策,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21年7月16日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鄭公積金〔2021〕41號),調整了部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現就調整內容解讀如下:
一、政策調整的背景和目的
2020年以來,住房公積金使用需求大幅增長,致使住房公積金貸款使用率快速上升,資金流動性趨向緊張。為了調節資金供需矛盾,確保住房公積金各項業務持續健康發展,需要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本次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調整繼續堅持了房住不炒的理念,適度提高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門檻,進一步細化了提取和貸款業務的部分審批標准,旨在調節住房公積金使用需求的集中度,更好地保障剛需購房家庭和長期繳存職工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需求。
二、政策調整內容解讀
本次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調整內容主要有四方面:
(一)調整了部分貸款申請條件
原政策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滿足申請人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賬戶狀態正常,且近期應繳未繳不超過4個月的條件。
新政策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滿足申請人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賬戶狀態正常,且近期應繳未繳不超過4個月的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調整後,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門檻有所提高,可有效調節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的集中度,緩解資金供需矛盾。繳存時間未滿1年的職工,將暫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
(二)調整了還貸能力認定標准
原政策規定:審批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按最長還款期限和所選還款方式計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應不超過家庭月收入的60%。
新政策規定:審批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按最長還款期限和所選還款方式計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應不超過家庭月收入的50%。
還貸能力認定標准調整後,住房公積金貸款與銀行商業住房貸款實行了相同的還貸能力認定標准,有助於防範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風險。該項規定對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不會帶來大的影響,但還款能力偏低家庭的最高貸款金額會稍有減小。
(三)開展個人徵信查詢
新政策規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部門不得批准向近2年內有連續3次或累計6次不良個人徵信記錄的申請人(含共同申請貸款的配偶,下同),或正在接受鄭州住房公積金 「黑名單」管理的申請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該政策為新增加內容,以往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時,只對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黑名單」中的繳存人進行限制,本次增加了查詢個人徵信的要求,旨在引導人們樹立信用意識,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行個人徵信查詢後,個人徵信有嚴重不良記錄的,將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調整了部分提取政策
原政策規定:因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於購房後5年內,憑房地產交易或不動產登記部門備案的購房手續或憑證以及稅務部門出具的發票、契稅完稅憑證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總額應不超過購房所支付的金額。
新政策規定:因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於購房後2年內,憑房地產交易或不動產登記部門備案的購房手續或憑證以及稅務部門出具的發票、契稅完稅憑證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總額應不超過購房所支付的金額。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前,借款人(含已經出具異地貸款證明、在其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貸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繳存賬戶余額僅可用於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
原購房提取政策是依據《河南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試行)》(豫建金管〔2015〕30號)實行的臨時性政策,鑒於該文件已被宣布失效,本次根據當前資金現狀,重新調整了購房提取的購房時間規定,同時對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家庭進行了提取限制。調整部分提取政策的目的在於適度抑制提取,開源節流,更好地保障貸款發放對資金的需求。
此外,為了更好地延續執行原有貸款政策的其他內容,本次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調整,還就特殊群體優惠政策、家庭月收入和繳存賬戶余額認定、異地貸款申請材料核實以及組合貸款如何執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等事項重新進行了更加規范的表述。
三、其他有關問題解答
(一)新政策執行後是否會影響正在購房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新調整的內容中,除提取政策於發布之日起執行外,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設有1個月的新老政策過渡期,過渡期結束後之前已簽訂過購房合同(以房管部門備案為准)或已完成預審(存量房貸款或組合貸)的,可繼續按原政策辦理對應貸款業務。因此,不會影響正在購房的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新政策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有哪些影響?
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新調整內容執行後,擬以購房為由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如果購房時間未超過2年,可繼續以購房為由辦理提取業務,購房時間超過2年的,則不能再以購買該套房為由辦理提取業務;住房公積金貸款未結清的家庭,夫妻雙方只能以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為由辦理提取業務或辦理委託提取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沖還貸)業務,不能以其他理由辦理提取業務。
(三)新政策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帶來了哪些變化?
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新調整內容執行後,對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影響:一是繳存住房公積金不滿12個月的,需暫緩(待繳滿12個月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是還款能力偏低的家庭獲得批準的最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金額會有所減小;三是個人徵信有嚴重不良記錄的,將不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6日
⑺ 鄭州公積金貸款新政策是什麼
一、及時登記貸款樓盤信息,以方便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二、提高貸款辦理效率。在職工提交申請資料齊全、符合貸款條件的前提下,自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應完成貸款受理及審批手續。三、加強住房銷售行為管理。不得以提高購房價格、減少價格折扣、先行墊付貸款資金等方式增加限制條件,從而阻撓或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職工自願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不得抑制住房公積金貸款,引導或變相引導職工辦理商業性住房貸款。四、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宣傳,及時指導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五、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購房職工可通過「12329」住房公積金服務熱線,投訴舉報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拒絕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問題。六、加大聯合督查懲戒力度,進一步加強對商品住房銷售行為的監管。
⑻ 關於鄭州市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申請條件是怎樣的
鄭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凡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建造自住住房的職工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人為住房買受人且為正在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3、已支付規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貸款金額=房產總價,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開立繳存賬戶後已連續、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近期未繳不超過4個月;
5、家庭收入穩定,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貸款擔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數額較大的債務。
⑼ 鄭州擬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此次調整的內容有哪些
鄭州市調整公積金貸款的政策一出台,就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其中我覺得最引人注意的就是貸款最高可貸百分之七十,這也讓很多想要買房的人都有了一顆安心丸。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意見和建議的通知,除了適當延長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存款期限外,調整還包括鄭州不同地區房價的組合,根據市區,包括鄭州市的五個區和非城市地區的最高公積金貸款限額。
通知改革變化還有最重要的是就是信用查詢,限制個人信用等級嚴重差的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申請貸款時,申請人應當將中國人民銀行信貸管理部門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提供給公積金貸款受理部門,或者授權受理部門有查詢條件的,自行查詢,如此一來,鄭州市在公積金貸款的時候,已經是放寬了要求,但是也是對於未購房人群的極大幫助,可盡管如此,房價依舊高居不下。這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