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積金貸款都需要哪些條件
公積金貸款這是公積金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用途,而且公積金貸款它是有一定的上限限制的,不是說你買了這房子1,500萬,那我們能不能用公積金貸1,500萬呢?不可能的它是有上限的。
不同的地方繳納公積金的比例是有所不同的,是在5%~12%之間波動受兩個因素影響,一個是你繳納比例,一般來說銀行政府等機關繳納公積金的比例都是按照最高的繳納的,一些私企都是按照最低來繳納的,然後就是你的工資基數,一個月賺3000塊錢和一個月賺3萬塊錢,那繳納的公積金能一樣嗎?所以這個得看你自己的收入水平,看你自身所處的單位。
2. 住房公積金貸款有哪些條件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貸款前6個月已按時、足額、連續繳存公積金,並且申請貸款前兩年內沒有欠繳公積金(不同城市對繳存期限的規定不一樣,具體以城市為准)。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指定受委託辦理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委託受委託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結算等金融業務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繳存、歸還等手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與受委託銀行簽訂委託合同。
3.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用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一)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有關證明文件;
(二)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借款人購買的是貸款人認可的經濟適用住房;
(四)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五)借款人是在「公積金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人。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
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
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
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
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
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4. 公積金貸款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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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1、申請。申請人需要向銀行提交貸款申請,然後需要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同時提交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證明、公積金繳存證明、購房合同等材料
2、審核。銀行對客戶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並查詢個人徵信,初審無誤,銀行將材料提交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3、審批。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貸款審批,審批通過後,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4、合同簽署。銀行收到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結果後,通知借款人簽署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5、辦理擔保手續。到房產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
6、貸款發放。抵押結束,銀行收到他項權利證明,將貸款資金發放到借款人賬戶。
5. 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借款人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已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借款人具有購房合同,夫妻雙方均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十七條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二、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三、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6. 買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買房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滿足按月連續繳存的標准;借款人必須要有穩定的收入,足夠的償還能力以及良好的個人徵信;公積金貸款必須說明實際用途;出具相應的手續證明或者有關部門出具的文件證明;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7. 純公積金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一、貸款條件:
1、具有本市居民常住戶口或其他有效居住身份證件;
2、借款人及其所在單位所有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不足半年的需補繳二年公積金;
3、購買的自住住房符合國家和省、市房貸政策(同時需滿足第二部分的要求);
等共九條。
4、所購房首付款達到國家房貸政策規定的比例;
5、有按期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穩定的收入來源,信譽良好;
6、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者購房協議;
7、借款人必須是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購房協議中約定的產權人;
8、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9、法律法規和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貸款流程:
1、貸款擔保
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應當提供符合要求的擔保方式。可以採用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也可以由擔保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申請
借款人及配偶攜帶身份證件原件和購買一手住房需攜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其繳納住房公積金所在地貸款業務服務大廳,提出公積金貸款申請,填寫《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提交相關材料。
3、受理
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受理後進行初審,錄入信息,核對借款人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經初審符合貸款條件且材料齊全的,工作人員簽署初審意見後提交給考察人員進行調查核實。
4、考察
公積金中心考察人員或擔保公司對借款人購房情況、收入、信用等進行考察,出具考察意見。
5、審批
公積金中心對借款人提交的申請根據考察人員的意見進行審批,並在自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做出能否公積金貸款的答復。准予公積金貸款的,出具《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表》,將材料轉受委託銀行;不予公積金貸款的,及時告知借款人理由並返還材料。
6、簽署合同
受委託銀行接到公積金中心轉來審批後的貸款材料後與公積金系統信息進行核實,同時復核借款人的所有信息、材料,核實無誤後與借款人簽署包括《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在內的所有合同,確定或開設借款人還款賬戶。
7、辦理抵押、質押、保證
受委託銀行協助借款人辦理抵押、質押、保證等手續;用所購期房作抵押的,受委託銀行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共同協助借款人辦理抵押、保證等手續。
8、委託放款
公積金中心接到受委託銀行轉來的《房屋他項權證》後,復核、匯總並列印委託協議書,通知受委託銀行放款。
9、放款
受委託銀行接到公積金中心委託協議書後,按照委託協議內容及時將貸款發放到售房單位、售房人約定還款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