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抵押貸款合同是否有效
房屋買賣合同抵押沒有效。房屋買賣合同並沒有價值,抵押只能用具有財產價值的東西進行抵押,比如抵押人所有的房屋、機器、交通運輸工具等。所以房屋買賣合同不具備抵押的性質,但是房產證可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貳』 借給別人房子抵押貸款合同怎麼寫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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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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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房屋的抵押貸款協議是怎樣的呢
房產抵押貸款協議範本應當寫明以下內容:
1、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的基本信息;
2、房產的面積、位置、價值、質量等信息;
3、貸款數額、用途;
4、還款方式、期限;
5、違約責任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范圍。
『肆』 房屋抵押合同就是貸款合同一樣嗎
抵押合同是從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權人(通常是債權人)與抵押人(既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簽訂的擔保性質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財物(既可以是不動產,也可以是動產)向抵押權人設定抵押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抵押合同是有名合同、諾成合同、單務合同、無償合同、要式合同、確定合同、從合同等。根據合同相互間的主從關系,可以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所謂從合同,就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為存在前提的合同。由於從合同要依賴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從合同又被稱為"附屬合同"。像擔保類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等都是相對於主債務合同而存在的從合同,沒有主債務就不可能有對主債務的擔保,也不可能有擔保合同,所以抵押合同必然是從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