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江夏紙坊寄售行快借我在紙坊,想辦個一萬的無抵押貸款
無抵押貸款,就是5萬以下屬於無抵押貸款,但是必須前提你要有還款能力,才能辦理的,需要你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如果結婚了,結婚證也可以拿出了的,具體就是看你有沒有還款能力,考察人員還會去你家裡核實情況,然後條件符合,就可以幫你辦理貸款!
㈡ 用房子抵押貸款怎麼貸
用一套房子抵押貸款辦理另外一套房的首付,是銀行比較忌諱的。
不用你說的這么復雜,有一種業務,比較方便,但每個城市的各個銀行不一樣。具體你在當地多了解一下。
比如在深圳,招商銀行,可以辦理這樣的業務:業主在早年以總價20萬(不管貸款沒貸款)購買了一套房,到今年銀行評估你的房子總價值為40萬,你就可以把你原來的按揭銀行換成招行,這樣,你就可以平白無故的套20萬出來用(就是招行把40萬算給你,扣除你原來的未償還貸款,剩餘的錢按照按揭貸款貸給你),當然,你貸款總額度也上升了,即多了20萬的貸款。
上面這種做法,好處在於不用賣房,也不必到寄售那裡折價抵押。另外,抵押貸款,都是有時間限制的,最長最長的個人抵押貸款是4年,你的還款壓力也會比較大,而我上面推薦的方式,你新增的貸款也可以貸款30年。
另外,你們沒有扯證,這樣干雖然可以規避限購政策,但你個人風險很大,如果沒有十足把握,還是要三思。
最後,下面已經有人回答,評估價七成,那是寄售中心的演算法,黑啊。追問這個換銀行的話是不是等於我在招行貸了40W的款給我,有15W還了別的銀行我再貸款40W的話就是一共有80萬的貸款?
回答這個換銀行的業務要你所在地的銀行有這個業務才行,我一個朋友在深圳就是這樣套錢出來用的,為了清楚的表達,給你舉個例子。
假設,你原來的銀行為A,欲更換的新銀行為B。你原來房價20萬,現在房價為40萬。你在A銀行還有14萬沒有還。更換銀行實際就是在B銀行重新把你的老房子按揭,如果首套房當地的要求是三成,那麼,B銀行能為你的房子按揭40*0.7=28萬,這28萬是B銀行理論上給你的,重新按揭,房子抵押由A銀行換成B銀行,B銀行需要首先替你還A銀行的14萬,則B銀行替你還錢14萬之後,還有28-14=14萬現金給到你手裡。所以,這么一倒,你的貸款由原來的14萬變成現在的28萬,而手裡憑空多了14萬的現金,可用於購買你老婆的新房。
總之,這種做法,實際上就是你把房子賣給了自己,自己重新按揭,賣房的你手裡有了14萬現金,買自己房的你多了14萬貸款,只是房產沒有更換名字而已。
而做其它的房產抵押,就不像上面的按揭那樣,按揭最長30年,單純的房產抵押,4年頂天。
㈢ 怎樣辦理以房抵押貸款 銀行自發理財產品和銀行寄售
具體要看貸款用途。
若在招行申請貸款,我行有個人消費貸款,是我行向自然人發放的,用於購車、購車位、裝修、教育學資、大宗消費購物、旅遊等個人或家庭合法消費用途的貸款,一般是使用房產抵押的方式擔保辦理。您需要通過櫃台個貸部門提供您的個人信息以及具體資金用途證明辦理申請。
一般以商品住房作為抵押物的,抵押率最高不超過房產評估現值的70%;以商業用房作為抵押物的,抵押率最高不超過房產評估凈值的60%或評估現值的50%。用途為教育學資的,期限不超過8年(含)
貸款申請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請資料:
1.身份證明資料
2.婚姻證明資料:結婚證、離婚證、未婚聲明等
3.本地居住證明資料:近一年任意3個月固定電話繳費清單,或水電費繳費清單等公用事業收費單據,或其他可以證明住址的資料
4.擔保證明資料:抵押物權屬證明。有共有權人的,還需提供共有權人同意抵押聲明或要求共有權人在抵押合同中簽字。提供其他輔助擔保方式的,還需提供相應證明資料
5.用途證明資料:貸款用途為購車/購車位的:須提交能夠證明購房用途真實性的資料,如購車/購車位合同、認購意向書、定金收據、首付款收據等;貸款用途為裝修的:須提交能夠證明裝修真實性的資料,如所裝修房產產權證明及裝修合同、預付款收據等;貸款用途為用於教育學資的:須提交能夠入學證明資料,如就讀學校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類似性質證明資料
6.還款能力證明資料:我行代發工資客戶可以直接提供其代發工資賬戶流水;社保賬戶流水或個人納稅單等.
若您的這筆貸款還需要提供其它資料,經辦行這邊也會及時通知您,您在申請貸款的時候也可以通過經辦行詳細確認此信息。
㈣ 典當行如何抵押
1999年8月,楊柳武為了給住院的妻子籌集醫葯費,經人介紹將其六間平房出典給某典當行。典價為2萬元,估價為11萬元,典期1年。雙方簽訂當票一張,約定「超過期限未來典當行辦理手續,就當房屋歸典當行所有。」此外,雙方還簽有一份典當補充協議,協議約定:「典當成交後,先扣除4個月的利息,每月利息為700元,如不按時交息,利息加倍。如需續當,先把本金、利息贖回後,重新辦理典當手續。」隨後,雙方到公證處辦理了公證手續。按補充協議的規定,典當行在交付典金時扣除了4個月的利息,實際付給原告價款17200元,原告又付了4個月的利息,現仍欠4個月的利息。在其後的1年中,該房屋仍由原告居住。
2000年9月,典期屆滿,楊柳武因一時未籌到足夠的資金,未辦理回贖。不久,典當行通知楊柳武,此房屋已變成絕賣(即不能回贖)。楊柳武在籌足資金後,要求回贖,典當行堅決不同意,雙方多次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
為此,楊柳武起訴到縣人民法院,請求法院協助回贖出典的房屋。
問題:楊柳武能否要回該房屋?
答:典權是我國固有的一項不動產物權。舊中國法律對典權有十分完善的規定。新中國成立後,對公民之間以私有房屋為客體的典權,在司法實踐中一直是承認的。典權是典權人支付典價,對他人的不動產進行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典價一般低於賣價,在典權設定時一次付清。典權期滿後,出典人有權退出典價,取回典物。出典人如逾期不贖,典物即歸典權人所有。而抵押權是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對抵押物的佔有,以抵押物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或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本案中當事人雙方名義上簽訂的是當票,而且協議內容中也反復使用「典當」一詞,但實際上典當行一方並未在簽訂合同至爭議發生期間佔有、使用該房屋。原告一方在依約使用「典金」期間,也交納了利息。同時,本案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其性質並不屬於房屋典當法律關系。相反,從本案事實來看,原告一方當事人急需用錢,願付利息,而被告一方當事人只是想放款收息,並未佔有、使用對方的房屋並取得收益的目的與行為,故屬於以房屋作抵押的借貸關系。本案中雙方法律關系的實質是以房屋作抵押的借貸法律關系。因此,應當依照《擔保法》關於抵押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據此,法院認定本案為「抵押借款糾紛」,並依法作出如下判決:(1)認定雙方所訂立的合同為抵押借款合同,借款額應為17200元。(2)訴訟爭議的房屋歸原告楊柳武所有,如楊柳武不能清償債務,則可依法拍賣該房,典當行可以從拍賣該房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㈤ 典當行是否可以做貸款業務
理論上可以。
引用《典當管理辦法》第44條:「典當行自初始營業起至第一次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時期內從商業銀行貸款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其注冊資本。典當行第一次向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報送財務會計報告之後從商業銀行貸款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向主管部門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中的所有者權益。典當行不得從本市(地、州、盟)以外的商業銀行貸款。典當行分支機構不得從商業銀行貸款。」
也就是說,典當行可以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
但是事實上,銀行的風控對於典當企業比較敏感,一般不會予以發放貸款。
當然也要看典當行所在的區域的銀行的經營思路以及理念。此外,既然涉及到了貸款,那麼銀行對於典當行的經營實力在發放貸款時會著重審核。
個人認為,如果銀行准許且企業情況良好的情況下,一般通過母公司或者股東出具擔保(抵押),能夠更容易的獲得銀行發放的貸款。
㈥ 房子抵押貸款怎麼貸、怎麼還
房產抵押貸款首要條件是你名下要有兩套以上的房產,而且證件要齊全。
符合條件的話就去評估公司做評估,根據你說的條件你要貸款三十萬的話,你的房產最少要評估到66萬。
抵押貸款的一般情況下還款方式是按季結息,到期還本,也就是說每個季度繳納利息,到期時本金全部還清。
抵押貸款雖然說風險低,但是一次性貸五年,不太可能,現在基本都是一年,到期後還了在貸。其實這樣比較上算,因為五年的利率會比一年的高很多。
㈦ 我問寄賣行借款一萬2,利息900一個月,合法嗎
那就要看你貸的是哪種類型的貸款
不同性質的貸款利率是不一樣的...
公積金貸款,.三萬五年的利率是3.0多就是1萬塊錢一年300多
但一般商業貸款一萬塊錢一年是700多塊錢的利息
㈧ 用房子抵押貸款好貸嗎
用一套房子抵押貸款辦理另外一套房的首付,是銀行比較忌諱的。
不用你說的這么復雜,有一種業務,比較方便,但每個城市的各個銀行不一樣。具體你在當地多了解一下。
比如在深圳,招商銀行,可以辦理這樣的業務:業主在早年以總價20萬(不管貸款沒貸款)購買了一套房,到今年銀行評估你的房子總價值為40萬,你就可以把你原來的按揭銀行換成招行,這樣,你就可以平白無故的套20萬出來用(就是招行把40萬算給你,扣除你原來的未償還貸款,剩餘的錢按照按揭貸款貸給你),當然,你貸款總額度也上升了,即多了20萬的貸款。
上面這種做法,好處在於不用賣房,也不必到寄售那裡折價抵押。另外,抵押貸款,都是有時間限制的,最長最長的個人抵押貸款是4年,你的還款壓力也會比較大,而我上面推薦的方式,你新增的貸款也可以貸款30年。
另外,你們沒有扯證,這樣干雖然可以規避限購政策,但你個人風險很大,如果沒有十足把握,還是要三思。
最後,下面已經有人回答,評估價七成,那是寄售中心的演算法,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