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貸款方式 » 成都公積金貸款認貸
擴展閱讀
貸款借10萬利息多少 2022-01-05 22:38:32

成都公積金貸款認貸

發布時間: 2021-12-09 20:46:51

❶ 成都市現在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是認房又認貸嗎

二套房哈!!下面的回答也是的,而且11月公積金貸款新政出來後,想購買2套房的前提條件是首套房的面積在144平以下才可以購買二套房,如果是人員的原因需要購買二套房的,則需要去房管局打憑證。請採納

❷ 成都公積金新政:認房又認貸 月還款不高於月收入50%

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文強)1月29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發布了關於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的通知。本實施細則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不予貸款
(一)屬於下列情形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無住房且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二)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二套住房,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一套住房但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無住房但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為同一套住房(須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權屬資料等佐證資料)。
(三)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貸款: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有兩筆及以上未結清的住房貸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貸款額度多少與繳存余額和時間掛鉤
成都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單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
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共同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時間系數×20倍。
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小於12個月的,繳存時間系數為0.5;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12個月至24個月的,繳存時間系數為0.9;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24個月以上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
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可按連續正常繳存時間較長的一方確定繳存時間系數。
貸款期限:應以整年計算,最短為1年,最長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即男性未滿65周歲、女性未滿60周歲(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未滿65周歲)。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可按期限較長的一方確定貸款期限。
申請再交易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加所購住房樓齡不超過30年。所購住房樓齡以當地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中確認的使用年代為依據。
首付款比例及利率:(一)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二)所購再交易房樓齡超過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三)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貸款利率為同期法定公積金貸款利率;(四)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借款申請人償還住房貸款月還款額不得高於月收入的50%。
提供虛假信息申請貸款 5年內取消公積金貸款資格
在成都市(含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下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含個人自願繳存者),在成都市以外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異地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要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在本市及異地中心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含本市的公轉商貼息貸款、異地中心的商轉公貸款或公轉商貼息貸款等其他形式公積金貸款余額)等。
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應為正常;公積金貸款申請當月與最近繳至月份的間隔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異地中心轉入本市的職工,須在本市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應按成都公積金中心繳存相關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將服役期間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補繳且前後連續繳存的,繳存時間可合並計算。
另外,借款人通過向成都公積金中心提供虛假信息、文件或資料等方式違規獲取公積金貸款的,成都公積金中心有權提前終止借款合同,並進行住房公積金失信行為登記,自登記之日起5年內取消其公積金貸款資格並報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❸ 成都公積金貸款二套房的認定標準是怎樣的我這種情況是二套房不

根據成都公積金辦的文件規定:對「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按照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執行
國家部門規定不明,認房認貸是籠統的商貸規定,參考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對二套房的認定(滬公積金(2010)57號):
四、對於購買首套住房的認定,以借款人家庭從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經房管部門認定的其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無成套住房登記為依據。
因此跟商貸是否還清無關,只要把房子賣了無登記房產,並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就還認定為首套。
商貸的二套房認定則很嚴格,只要有過商貸或公積金貸款任意一種貸款(無論是否還清),或名下有房,就不可能認定為首套,即所謂認房認貸,很多人把這個認房認貸亂用推廣到純公積金貸款是不準確的

❹ 成都出台公積金新政:認房又認貸 3月15日起施行

1月29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發布了《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對貸款房源的套數認定、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定。
《細則》規定,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單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貸款期限應以整年計算,最短為1年,最長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即男性未滿65周歲、女性未滿60周歲(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未滿65周歲)。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細則》對二套房的認定「既認房,又認貸」。具體為滿足以下三個情形的任何一條,即認定為購買第二套住房,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一套住房但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無住房但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為同一套住房。
同時,《細則》還規定,借款申請人償還住房貸款月還款額不得高於月收入的50%。
《細則》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❺ 成都公積金貸款政策補丁式升級——認房又認貸

2019年1月29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於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的通知。細則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我們認為本次成都市發布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是對之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查漏補缺。重點主要是以下三個方面:

一、詳細界定了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的認定標准

《辦法》對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的描述為:公積金貸款支持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條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自住住房套數認定規則由公積金中心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

《細則》對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的認定標准作出詳細界定:

(一)屬於下列情形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無住房且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二)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二套住房,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2.無住房但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為同一套住房(須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權屬資料等佐證資料)。

(三)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貸款:

1.有兩套及以上住房;

2.有兩筆及以上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二、對貸款額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作出詳細闡述

《辦法》關於貸款額度、期限、首付比例和利率的描述:

貸款額度:

(一)不得高於本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

(二)不得高於按借款申請人申請時其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的倍數、繳存時間系數確定的貸款額度,即: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時間系數×繳存余額倍數;

(三)不得高於扣除規定比例首付款金額後剩餘的房屋價款;

(四)不得高於按借款申請人還貸能力系數(每月還款額與月收入之比)確定的貸款限額;

(五)借款申請人信用狀況等其他影響貸款額度的因素。

前款第(一)、(二)項限額標准由管委會確定。前款第(三)、(四)、(五)項限額標准由公積金中心制定。

每筆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綜合上述五項限額標准後取最低值確定。

貸款期限: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

貸款利率:公積金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執行,在貸款還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額度不能全部滿足其貸款需求時,可同時向貸款銀行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即組合貸款。組合貸款中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與公積金貸款的期限、還款方式應保持一致。組合貸款按資金來源分別執行相應的法定利率。

《細則》對於貸款額度、期限、首付比例和利率的補充:

貸款額度: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單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共同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時間系數×20倍。(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小於12個月的,繳存時間系數為0.5;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12個月至24個月的,繳存時間系數為0.9;連續正常繳存時間在24個月以上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可按連續正常繳存時間較長的一方確定繳存時間系數)

貸款期限:應以整年計算,最短為1年,最長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後5年,即男性未滿65周歲、女性未滿60周歲(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未滿65周歲)。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可按期限較長的一方確定貸款期限。申請再交易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加所購住房樓齡不超過30年。所購住房樓齡以當地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中確認的使用年代為依據。

首付款比例及利率:

(一)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二)所購再交易房樓齡超過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

(三)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貸款利率為同期法定公積金貸款利率;

(四)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

借款申請人償還住房貸款月還款額不得高於月收入的50%。

三、貸款對象和條件同樣作出詳細界定

《辦法》對公積金貸款對象的描述:在本市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含個人自願繳存者),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符合規定條件的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也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細則》的補充:在本市(含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下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含個人自願繳存者),在本市以外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異地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要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在本市及異地中心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含本市的公轉商貼息貸款、異地中心的商轉公貸款或公轉商貼息貸款等其他形式公積金貸款余額)等。

1.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應為正常;

2.公積金貸款申請當月與最近繳至月份的間隔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

3.異地中心轉入本市的職工,須在本市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4.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應按成都公積金中心繳存相關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將服役期間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補繳且前後連續繳存的,繳存時間可合並計算。

億翰認為:本次頒布的《細則》對之前的《辦法》更多的是起到補丁式升級的作用,最大的變化是對首套和二套房認定標準的改變,原來對於首套和二套房的認定標准相對寬松,即只要名下的房產套數≤1,且名下貸款都已還清,其認定結果都算作首套房。而《細則》頒布後,已經擁有1套房以上的,無論貸款是否還清,其認定結果都算作二套房以上。深層次來說,原來對於二套房的購買限制條件較少,甚至持鼓勵態度,現在基本是以保護剛需為主,二套房及以上的需求持打壓態度。至於《細則》中提及的公積金貸款的對象、利率、條件等,變化不大,僅對原來《辦法》的條款作出詳細的規定和闡述

❻ 成都公布公積金貸款細則 實施「認房又認貸」

新京報快訊(記者 張建)今天(1月30日),新京報記者從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於昨日發布關於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通知,進一步升級調控,實施「認房又認貸」。
在公積金貸款住房套數的認定方面,細則明確,無住房且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二套住房,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有一套住房但無未結清的住房貸款;無住房但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為同一套住房(須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權屬資料等佐證資料)。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認定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貸款: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有兩筆及以上未結清的住房貸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細則同時明確,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所購再交易房樓齡超過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應提高10%。借款申請人償還住房貸款月還款額不得高於月收入的50%。
在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方面,細則規定,成都市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符合貸款條件的兩人及以上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單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
細則明確貸款對象和條件為,在成都市(含省級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下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含個人自願繳存者),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在成都市以外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異地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借款申請人應同時滿足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在成都市及異地中心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含本市的公轉商貼息貸款、異地中心的商轉公貸款或公轉商貼息貸款等其他形式公積金貸款余額)等。
此外,成都房協秘書長謝慶慶在成都房協舉辦的年度大會上強調說,2019年,成都市將始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按照國家因城施策、分類指導工作原則,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政策目標。

❼ 成都修訂公積金實施細則 擴大貸款對象、嚴格「認房認貸」

近日,四川成都公積金中心修改了《成都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實施細則》,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消息顯示,成都公積金新政將於3月15日起正式執行。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獲悉,修訂後的公積金實施細則擴大了公積金貸款對象、增加了累計公積金貸款次數、嚴格「認房認貸」標准、調整了逾期記錄應用、放寬了貸款年限的計算、強化了貸款風險防控,同時明確了貸款結清前應繼續履行繳存義務。
貸款對象方面,政策調整前公積金貸款對象為在成都市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及具有成都市戶籍的異地繳存職工。而新政則將貸款對象調整為在成都市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含個人自願繳存者)及異地繳存職工。
值得一提的是,修改後明確了在成都市以外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異地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向成都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規定。取消了異地貸款職工需具有成都市戶籍等規定,與該市繳存職工的貸款條件保持一致,實現與該市繳存職工「同城同待遇」。
貸款次數方面,新政表示,借款申請人首次公積金貸款結清後,可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但公積金貸款累計次數不超過2次。此前的公積金政策並未對借款申請人使用公積金貸款次數進行限制。
貸款住房套數認定標准方面,新政對借款申請人名下的住房、未結清住房貸款,及未成年人名下的住房,一並納入住房套數計算,即「認房認貸」,嚴格界定住房套數認定標准,精準支持剛需職工購房。
同時,成都公積金新政調整了逾期記錄的應用,重點關注近兩年內出現的逾期情況,採取拒貸或提高其最低首付款成數的措施,以控制貸款風險。
新政還調整了收入還貸比。調整前,借款人當筆貸款月還款額不得高於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70%。調整後,借款申請人償還住房貸款月還款額不得高於月收入的50%。